再現福爾摩沙──西人遊歷筆記中的臺灣原住民
本期專題
第5期
2012/10
文/陳芷凡
小小島嶼—臺灣,如何參與世界的歷史?16、17世紀歐洲大航海,將是一個說故事的起點。荷蘭人籌組聯合東印度公司(VOC),這一時期,荷蘭與葡萄牙人爭奪澳門,搶奪未下,卻從中發現澎湖群島及其東的臺灣,「福爾摩沙」就此登上世界舞臺。不論是大航海時期的荷蘭、西班牙,抑或是19世紀臺灣開埠來臺的西方人士,西方的他者之眼,交織列強與遠東周旋的宗教、政治、國際貿易糾葛,亦成為再現臺灣原住民的前提。
17、18世紀有關福爾摩沙的記載,在地緣關係、文化脈絡下,成為歐美人士認知遠東的一部分,牧師甘治士(Georgius Candidius)1628年〈福爾摩沙報告〉1,可視為此階段的重點文獻。受雇於荷蘭東印度公司的甘治士牧師,1624年與公司航行至亞洲,1627年來到臺灣,負責熱蘭遮城的荷蘭人聚會,甘治士定居新港,熱烈地展開福爾摩沙土著的宣教事業2。宣教期間,甘治士自發性地撰寫〈福爾摩沙報告〉,該文聚焦於人種/人品、農作與狩獵行為、部族征戰、公共事務運作、行為規範、婚喪禮俗、宗教…等面向,描繪西拉雅族、旁及臺灣南北番社的所見所聞,諸如「獻祭後,一兩位尪姨就站起來,以很長的祈禱文召喚其神3」之宗教現象、又或是「居民很野蠻凶暴,男人很高、極粗壯,……夏天他們幾乎全裸,沒有羞恥感4」等評價。〈福爾摩沙報告〉於17世紀初期出版,成為歐美各國傳閱、傳抄的底本,這些觀感,滿足了大航海時期對「遠東」的好奇與探尋,奠定歐洲人對福爾摩沙土著的既定印象。
除了傳教士的見聞,因派遣工作來臺的地理測量員,因緣際會與臺灣原住民相逢,留下珍貴的異己觀察。曾任職於聯合東印度公司,亦是熱蘭遮城地理測量師Plockhoy的最佳助手曼卡爾登(Caspar Schmalkalden),著作《1642年至1652年,東西印度驚奇旅行記》5〈首節:關於福爾摩沙島〉概述新港、蕭?土著的外貌、生產方式、集會與宗教,並記載普羅文西城之新港花園「北部地方集會」與「南部地方集會」籌辦盛況。其中一幅原住民獵鹿圖像,廣為流傳,曼卡爾登如此註解:「一個福爾摩沙人,在原野整天逐鹿,其手上拿著東西,跑起來響叮噹;所有會打獵的族人,都狩獵維生,我們若沒有射中,狗亦會去追尋之6。」此圖像,深印在當時的歐洲人心中。
19世紀開始,整個國際局勢有所改變,大航海時期的殖民強國,紛紛衰落,英、美趁勢而起,為了在國際間立足,爭取政治權力及貿易機會,成為列強關切。咸豐8年(1858年)中國與英、法、俄、美等國簽訂「天津條約」,其中一項明定增開十處通商口岸,臺灣於此正式開埠,開埠之後,英、法、俄、美派遣相關人士至此。在這些不同國籍、企圖各異的歐美訪客中,筆者從幾個層次,一探他們建構福爾摩沙原住民形象的軌跡。
一、自然史學家
19世紀中葉來臺的自然史學者,以跨區域的比較視野形塑臺灣原住民面貌,他們希冀以福爾摩沙的案例,進行19世紀歐洲自然史/民族學論述的補充,英國駐臺領事史溫侯(Robert Swinhoe)1863年〈福爾摩沙民族學記事〉7可為一例。史溫侯從語言、體質、社會結構進行分析,強化福爾摩沙原住民與馬來人種的文化關聯,詳實記錄住民臉上刺青、服飾配件顏色、材質。這些論述,都成為史溫侯上呈英國皇家地理學會、民族學會的報告資源。史蒂瑞(Joseph Beal Steere)於1878年撰成《福爾摩沙及其住民》8,採取與史溫侯相近的多民族比較/分析路徑,文中收集三段傳唱於水社及埔社的平埔調聖歌、新港文書(番仔契)、生番排灣族手紋、賽德克亞族住屋、穀倉等手繪圖像,為以往西方人士較少留意之處,具有參考價值。
二、領事與海關人員
在政商策略考量下,番情成為西方領事與海關人員手中握有的籌碼,藉由招撫、收買原住民的過程,達到裡應外合之效益,以此制衡主要敵人—清廷。羅發號事件後,美國駐廈門領事李仙得(Charles William Le Gendre)藉機干涉臺灣內政,宣稱「臺灣後山無主論」,私下與琅嶠十八社頭目卓杞篤(Tokitok)訂約,制定庇護外國商船的承諾。1871年再訪福爾摩沙,撰寫《臺灣番事物產與商務》9。李仙得貶低清廷官員,與卓杞篤友善訂約,觀察客家人與平埔族混居、通婚現象,並考察原住民物產交換的路徑,這些描述,形成政商斡旋之下的特定思考。
當時一連串的海難事件,使得規劃與建造南岬燈塔,提升為國際議題,土木工程師協會會員畢齊禮(Michael Beaaeley),前往南岬,展開一趟尋訪之旅,即〈1875年橫越南臺灣打狗到南岬之旅程兼述全島概況〉10。畢齊禮一行人經過東港、荊桐腳、楓港、車城、猴洞,試圖與卓杞篤會面,並在族人帶領下尋找適合建造之處。文中提及原住民的反覆無常,再加上沿線部族勢力的消長,都讓這趟旅程增添不少變數。南岬燈塔於1883年4月首次點亮,1882年至1887年擔任A級二等燈塔員、主任燈塔員的泰勒(George Taylor),以數篇文章描繪了新燈塔矗立於南岬之後,因工作所需觀察的地理與人文景觀,如〈臺灣的原住民族〉、〈臺灣的生番女祭司〉、〈漫遊南臺灣〉11…等。在泰勒的描述之下,我們可以看到多種族群的面容與互動,包括排灣、平原區的平埔番或漢番混血、卑南內陸大平原的知本人,以及散居於東海岸至南岬的阿美族。行文之餘,泰勒還輔佐手繪圖像,圖文並茂,躍動了這段歷史相遇。
三、宣教士
天津條約第八條:「耶穌教暨天主教原係為善之道,待人如己,自後凡有傳授習學者,一體保護,其安份無過,中國官吏毫不得刻待禁阻12。」因而展開臺灣另一波傳播福音的契機。有鑒於臺灣傳統民間習俗、社會治安不良、炎熱氣候以及排斥西方人等因素,傳教士思及「醫療傳道」的路徑,我們可從宣教士留下的筆記與回憶錄,感知族人與西方佈道者的第一次接觸。
第一位進入花東海岸的牧師,即為李庥(Hugh Ritchie)。當時,李庥搭乘戎克船,由打狗繞過南端,抵達卑南平原,這番經驗,寫成1875年發表的〈東福爾摩沙紀行13〉。雖然不脫環境衛生、醫療傳教等典型敘述,但記載詳實,呈現原住民的風俗慣習、建築用物,可謂卑南平原最早的一份民族學資料。1871年被英國長老會派來的甘為霖(Campbell William),除了傳播福音,也是一位著作等身的教會史學家,其著作《荷據下的福爾摩沙》14,收錄荷蘭第一位來臺牧師甘治士的〈福爾摩沙報告〉,傳教士的特定視角,於1915年出版的隨筆《素描福爾摩沙》15展露無疑。稍晚於甘為霖,亦於1871年底到達臺灣的馬偕(George Leslie Mackay),以「基督之名」接觸臺灣住民,除了醫療傳教,亦進行物種、人種分類與標本收集,1896年完成回憶錄《福爾摩沙紀事:馬偕臺灣回憶錄》16,橫跨北臺灣教會1872年的草創期,也經歷1884年的中法戰爭。馬偕進行北臺灣原住民的分類與說明,並大量地收藏、拍攝實物,如部落服飾、信仰器物、生活用具,以及柯玖追隨馬偕行腳,沿途所拍攝的部族照片,均呈現宣教士於自然史、民俗學與宗教觀點之間的關切。
四、其他旅行者
蘇格蘭人必麒麟(William Alexander Pickering),在臺待了7年,因熟悉當地方言,往往擔任西方人來臺的諮詢顧問,進而牽涉羅發號事件。必麒麟最著名的三次探險,分別前往六龜山區、萬金庄與墾丁地區:前往平埔族與排灣族交界的萬金庄時,他稱讚排灣族人的原始純樸,厭惡平埔族的漢化;從臺南前往六龜時,布農族的迷信與禁忌令他迷惑,其步伐甚至到達中央山脈。1898年撰成《歷險福爾摩沙─回憶在滿大人、海盜與獵頭番間的激盪歲月》17,是一部既危險、卻又帶點冒險刺激的回憶錄。不過,必麒麟說故事的口吻實為傳奇,也成為我們馳騁想像、歷險福爾摩沙的另類方式。
除了書寫觀點,圖像再現的方法也有所更易。攝影家湯姆生(John Thomson)被視為19世紀重要的攝影家之一。1870年湯姆生來到中國,1871年4月到福爾摩沙的打狗、臺灣府與鄰近山區的村莊進行攝影之旅。在傳教士馬雅各神父的協助下,走訪許多臺灣的部族,拍攝相片之外,1877年留下行旅筆記〈南福爾摩沙紀行〉18。此篇紀行,湯姆生描繪一路走來的地理環境,如著名的「惡地形」,也觀察了木柵、甲仙埔、六龜一帶平埔族的語言、風俗習慣。伴隨行旅的攝影照片,豐富且珍貴,因而留下百年前的福爾摩沙與原住民族的輪廓。
限於篇幅,筆者僅選取一些代表性的人物與著作,約略呈現該領域的豐富層次。在西人的行旅筆記中,異國風情之取得,除了親身體會,還來自口耳相傳與文獻訊息的傳播,因此,如何詮釋遠東的地理人文、如何談論「野蠻」命題,牽動17世紀以降西方諸國於國際貿易、主權的多重思考。(本文作者為清華大學臺灣文學研究所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