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文獻電子期刊/期刊內容

再現福爾摩沙──西人遊歷筆記中的臺灣原住民 本期專題 5 2012/10

文/陳芷凡

小小島嶼臺灣,如何參與世界的歷史?1617世紀歐洲大航海,將是一個說故事的起點。荷蘭人籌組聯合東印度公司(VOC),這一時期,荷蘭與葡萄牙人爭奪澳門,搶奪未下,卻從中發現澎湖群島及其東的臺灣,「福爾摩沙」就此登上世界舞臺。不論是大航海時期的荷蘭、西班牙,或是19世紀臺灣開埠來臺的西方人士,西方的他者之眼,交織列強與遠東周旋的宗教、政治、國際貿易糾葛,亦成為再現臺灣原住民的前提。

 

1718世紀有關福爾摩沙的記載,在地緣關係、文化脈絡下,成為歐美人士認知遠東的一部分,牧師甘治士(Georgius Candidius1628年〈福爾摩沙報告〉1,可視為此階段的重點文獻。受雇於荷蘭東印度公司的甘治士牧師,1624年與公司航行至亞洲,1627年來到臺灣,負責熱蘭遮城的荷蘭人聚會,甘治士定居新港,熱烈地展開福爾摩沙土著的宣教事業2。宣教期間,甘治士自發性地撰寫〈福爾摩沙報告〉,該文聚焦於人種/人品、農作與狩獵行為、部族征戰、公共事務運作、行為規範、婚喪禮俗、宗教等面向,描繪西拉雅族、旁及臺灣南北番社的所見所聞,諸如「獻祭後,一兩位尪姨就站起來,以很長的祈禱文召喚其神3」之宗教現象、又或是「居民很野蠻凶暴,男人很高、極粗壯,……夏天他們幾乎全裸,沒有羞恥感4」等評價。〈福爾摩沙報告〉於17世紀初期出版,成為歐美各國傳閱、傳抄的底本,這些觀感,滿足了獵豬的泰雅族原民,約攝於1920年代。(提供/智慧藏資料室)大航海時期對「遠東」的好奇與探尋,奠定歐洲人對福爾摩沙土著的既定印象。

 

除了傳教士的見聞,因派遣工作來臺的地理測量員,因緣際會與臺灣原住民相逢,留下珍貴的異己觀察。曾任職於聯合東印度公司,亦是熱蘭遮城地理測量師Plockhoy的最佳助手曼卡爾登(Caspar Schmalkalden),著作《1642年至1652年,東西印度驚奇旅行記》5〈首節:關於福爾摩沙島〉概述新港、蕭?土著的外貌、生產方式、集會與宗教,並記載普羅文西城之新港花園「北部地方集會」與「南部地方集會」籌辦盛況。其中一幅原住民獵鹿圖像,廣為流傳,曼卡爾登如此註解:「一個福爾摩沙人,在原野整天逐鹿,其手上拿著東西,跑起來響叮噹;所有會打獵的族人,都狩獵維生,我們若沒有射中,狗亦會去追尋之6。」此圖像,深印在當時的歐洲人心中。

 

19世紀開始,整個國際局勢有所改變,大航海時期的殖民強國,紛紛衰落,英、美趁勢而起,為了在國際間立足,爭取政治權力及貿易機會,成為列強關切。咸豐81858中國與英、法、俄、美等國簽訂「天津條約」,其中一項明定增開十處通商口岸,臺灣於此正式開埠,開埠之後,英、法、俄、美派遣相關人士至此。在這些不同國籍、企圖各異的歐美訪客中,筆者從幾個層次,一探他們建構福爾摩沙原住民形象的軌跡。

 

一、自然史學家

19世紀中葉來臺的自然史學者,以跨區域的比較視野形塑臺灣原住民面貌,他們希冀以福爾摩沙的案例,進行19世紀歐洲自然史/民族學論述的補充,英國駐臺領事史溫侯(Robert Swinhoe1863年〈福爾摩沙民族學記事〉7可為一例。史溫侯從語言、體質、社會結構進行分析,強化福爾摩沙原住民與馬來人種的文化關聯,詳實記錄住民臉上刺青、服飾配件顏色、材質。這些論述,都成為史溫侯上呈英國皇家地理學會、民族學會的報告資源。史蒂瑞(Joseph Beal Steere)於1878年撰成《福爾摩沙及其住民》8,採取與史溫侯相近的多民族比較分析路徑,文中收集三段傳唱於水社及埔社的平埔調聖歌、新港文書(番仔契)、生番排灣族手紋、賽德克亞族住屋、穀倉等手繪圖像,為以往西方人士較少留意之處,具有參考價值。

 

二、領事與海關人員

在政商策略考量下,番情成為西方領事與海關人員手中握有的籌碼,藉由招撫、收買原住民的過程,達到裡應外合之效益,以此制衡主要敵人清廷。羅發號事件後,美國駐廈門領事李仙得(Charles William Le Gendre)藉機干涉臺灣內政,宣稱「臺灣後山無主論」,私下與琅嶠十八社頭目卓杞篤(Tokitok)訂約,制定庇護外國商船的承諾。1871年再訪福爾摩沙,撰寫《臺灣番事物產與商務》9。李仙得貶低清廷官員,與卓杞篤友善訂約,觀察客家人與平埔族混居、通婚現象,並考察原住民物產交換的路徑,這些描述,形成政商斡旋之下的特定思考。

 

當時一連串的海難事件,使得規劃與建造南岬燈塔,提升為國際議題,土木工程師協會會員畢齊禮(Michael Beaaeley),前往南岬,展開一趟尋訪之旅,即〈1875年橫越南臺灣打狗到南岬之旅程兼述全島概況〉10。畢齊禮一行人經過東港、荊桐腳、楓港、車城、猴洞,試圖與卓杞篤會面,並在族人帶領下尋找適合建造之處。文中提及原住民的反覆無常,再加上沿線部族勢力的消長,都讓這趟旅程增添不少變數。南岬燈塔於18834月首次點亮,1882年至1887年擔任A級二等燈塔員、主任燈塔員的泰勒(George Taylor),以數篇文章描繪了新燈塔矗立於南岬之後,因工作所需觀察的地理與人文景觀,如〈臺灣的原住民族〉、〈臺灣的生番女祭司〉、〈漫遊南臺灣〉11等。在泰勒的描述之下,我們可以看到多種族群的面容與互動,包括排灣、平原區的平埔番或漢番混血、卑南內陸大平原的知本人,以及散居於東海岸至南岬的阿美族。行文之餘,泰勒還輔佐手繪圖像,圖文並茂,躍動了這段歷史相遇。

 

三、宣教士

天津條約第八條:「耶穌教暨天主教原係為善之道,待人如己,自後凡有傳授習學者,一體保護,其安份無過,中國官吏毫不得刻待禁阻12。」因而展開臺灣另一波傳播福音的契機。有鑒於臺灣傳統民間習俗、社會治安不良、炎熱氣候以及排斥西方人等因素,傳教士思及「醫療傳道」的路徑,我們可從宣教士留下的筆記與回憶錄,感知族人與西方佈道者的第一次接觸。

 

第一位進入花東海岸的牧師,即為李庥(Hugh Ritchie)。當時,李庥搭乘戎克船,由打狗繞過南端,抵達卑南平原,這番經驗,寫成1875年發表的〈東福爾摩沙紀行13〉。雖然不脫環境衛生、醫療傳教等典型敘述,但記載詳實,呈現原住民的風俗慣習、建築用物,可謂卑南平原最早的一份民族學資料。1871年被英國長老會派來的甘為霖(Campbell William),除了傳播福音,也是一位著作等身的教會史學家,其著作《荷據下的福爾摩沙》14,收錄荷蘭第一位來臺牧師甘治士的〈福爾摩沙報告〉,傳教士的特定視角,於1915年出版的隨筆《素描福爾摩沙》15展露無疑。稍晚於甘為霖,亦於1871年底到達臺灣的馬偕(George Leslie Mackay),以「基督之名」接觸臺灣住民,除了醫療傳教,亦進行物種、人種分類與標本收集,1896年完成回憶錄《福爾摩沙紀事:馬偕臺灣回憶錄》16,橫跨北臺灣教會1872年的草創期,也經歷1884年的中法戰爭。馬偕進行北臺灣原住民的分類與說明,並大量地收藏、拍攝實物,如部落服飾、信仰器物、生活用具,以及柯玖追隨馬偕行腳,沿途所拍攝的部族照片,均呈現宣教士於自然史、民俗學與宗教觀點之間的關切。

 

四、其他旅行者

蘇格蘭人必麒麟(William Alexander Pickering),在臺待了7年,因熟悉當地方言,往往擔任西方人來臺的諮詢顧問,進而牽涉羅發號事件。必麒麟最著名的三次探險,分別前往六龜山區、萬金庄與墾丁地區:前往平埔族與排灣族交界的萬金庄時,他稱讚排灣族人的原始純樸,厭惡平搬運旅客及物品的布農族人,約1920年代於日本東京印製。(提供/智慧藏資料室)埔族的漢化;從臺南前往六龜時,布農族的迷信與禁忌令他迷惑,其步伐甚至到達中央山脈。1898年撰成《歷險福爾摩沙回憶在滿大人、海盜與獵頭番間的激盪歲月》17,是一部既危險、卻又帶點冒險刺激的回憶錄。不過,必麒麟說故事的口吻實為傳奇,也成為我們馳騁想像、歷險福爾摩沙的另類方式。

 

除了書寫觀點,圖像再現的方法也有所更易。攝影家湯姆生(John Thomson)被視為19世紀重要的攝影家之一。1870年湯姆生來到中國,18714月到福爾摩沙的打狗、臺灣府與鄰近山區的村莊進行攝影之旅。在傳教士馬雅各神父的協助下,走訪許多臺灣的部族,拍攝相片之外,1877年留下行旅筆記〈南福爾摩沙紀行〉18。此篇紀行,湯姆生描繪一路走來的地理環境,如著名的「惡地形」,也觀察了木柵、甲仙埔、六龜一帶平埔族的語言、風俗習慣。伴隨行旅的攝影照片,豐富且珍貴,因而留下百年前的福爾摩沙與原住民族的輪廓。

 

限於篇幅,筆者僅選取一些代表性的人物與著作,約略呈現該領域的豐富層次。在西人的行旅筆記中,異國風情之取得,除了親身體會,還來自口耳相傳與文獻訊息的傳播,因此,如何詮釋遠東的地理人文如何談論野蠻」命題牽動17世紀以降西方諸國於國際貿易、主權的多重思考。(本文作者為清華大學臺灣文學研究所助理教授)

 



【注釋1】Georgius Candidius “ Discours ende cort verhael van 't Eylant Formosa, ondersocht ende

   beschreven door den Eerwaerdigen D. Georgius Candidius, dienaer des Heyligen Evangelium ende

   voortplanter der Christelijcke Religie op 't selve Eylant. Sincan 27 december 1628” in edited by

   William Campbell. Formosa under the Dutch. London: Kegan Paul, Trench, 1903.

【注釋2】有關甘治士牧師的生平與經歷參照興瑟(W. Ginsel)著、翁佳音譯註臺灣基督教奠基者康德牧師荷蘭時代《臺灣文獻》522期。南投:臺灣省文獻會,2001,頁271-272

【注釋3】李雄揮中譯《荷據下的福爾摩沙》臺北:前衛出版社,200335-36

【注釋4】李雄揮中譯《荷據下的福爾摩沙》臺北:前衛出版社,200318

【注釋5】Caspar Schmalkalden Die wundersamen Reisen des Caspar Schmalkalden nach West – und Ostindien,     1642-1652. Nach einer biaher unveröffentlichten Handschrift bearbeitet und herausgegeben von   Wolfgang Joost. Acta Humaniora. Leipzig: Veb F. A. Brockhaus verlag, 1983. 

【注釋6】參考自江樹生譯著《熱蘭遮城日記()1641-1648》臺南臺南市政府2000

【注釋7】Robert Swinhoe “Notes on the ethnology of Formosa.” London: Frederic Bell.

【注釋8】Joseph Beal Steere Formosa and its Inhabitants. edited by Paul Jen-kuei Li. Taiwan: Academia  Sinica, Institute of Taiwan History, 2002.

【注釋9】Charles William Le Gendre ” Reports on Amoy and the Island of Formosa.” Washington: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注釋10】Michael Beaaeley “ Notes of an overland journey through the southern part of Formosa, from Takow 

  to the South Cape, in 1875, with an introductory sketch of the island.” Proceedings of the Royal  

  Geographical Society and Monthly Record of Geography. New Series, 7:1-19.

【注釋11】George Taylor “ Aborigines of Formosa.” The China Review14: 121-126194-198” Savage  

  priestesses in Formosa.” The China Review14: 14-16“ A ramble through Southern Formosa.” The

  China Review16: 137-161

【注釋12】郭嘉雄<政治志外事篇>《重修臺灣省通志》卷7(南投:臺灣省文獻會1989),頁246

【注釋13】Hugh Ritchie “ Notes of a journey in east Formosa.” The Chinese Recorder and Missionary Journal

   6: 206-211.

【注釋14】Campbell William Formosa under the Dutch. London: Kegan Paul, Trench.

【注釋15】Campbell William Sketches from Formosa. London: Marshall Brothers.

【注釋16】George Leslie Mackay From Far Formosa, The Island, its People and Missions. New York,

Chicagoand Toronto: F. H. Revell and Co.

【注釋17】William Alexander Pickering Pioneering in Formosa : recollections of adventures among mandarins, wreckers, & head-hunting savages London: Hurst and Blackett.

【注釋18】John Thomson “ Notes of a Journey in Southern Formosa.” Journal of the Royal Geographical

   Society 43: 97-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