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後臺灣山地教育教科書初探(1951~1958)
文物掌故
第36期
2018/10
文/朱佳陽
朱佳陽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灣史研究所碩士。目前任職於苗栗縣頭屋國中(2014~),自幼生長於大武山下的屏東平原,此地理環境不只景觀交錯美麗,地面上多元族群交織而成的人文景觀更是豐富精彩。也許是對小時候生長環境接觸多元的族群;也許是對生活當下的環境裡目視少數族群的不公平之處,喜歡關心及探討少數族群議題。
戰後臺灣山地教育教科書初探(1951~1958)
一、 前言
在國家體制裡,每個不同的時期,國家為適應當時的時局會制定相關的政策,以利於未來國家的發展,而為更根深蒂固將這些政策傳遞於人民,教育不失為一個重要的手段及工具,在教育的施行中又以教科書的編寫所產生的影響最鉅,原因在於教科書是國家兒童受教的基本教材,此時期國家所欲形塑的國家觀念或是頒定的相關政策的推行,就可以透過教科書傳達給孩童,這是一種立即且影響層面很廣、很久遠的宣傳方式。戰後的臺灣,相對於整個中國大陸,在當時教育的施行上有其特殊性,因為必須盡快對臺灣人民樹立大中華民族的意識,那麼對臺灣島上,生活文化異於漢人文化的原住民而言,所推行的教育方式就必須利用更特殊的手段了。因此,戰後在臺灣山地,對原住民教育中所教授的教科書的編輯理念及態度為何?是本文想要探究的問題。
目前最早出現有關山地國民學校使用山地適用教科書的記載,出現於1954年由「中國教育學會」出版的《臺灣省山地教育實況調查報告書第一期》,但內容中僅提示戰後初期曾編有一套山地適用的教科書給山地國民學校學生使用,但對於使用的時間及教科書內容則沒有詳細說明(中國教育學會,1954:60)。
直到1971年,臺灣省政府新聞處出版的《改善山胞生活》中,關於山地國民學校使用山地教科書在時間上則有較明確的說明:山地國民學校自四十學年度起使用專為山胞改編的課本,但至四十七學年度即恢復使用一般課本(臺灣省政府新聞處,1971:55)。也就是從四十學年度至四十六學年度山地國民學校是使用的教科書是不同於一般平地國民學校的教科書,換算成一般年度,山地國民學校使用山地適用的教科書期間為1951年8月至1958年7月。
圖1:1951~1958年山地國民學校使用的山地教科書封面。(資料來源:筆者提供)
以目前國內「教科書圖書館」所藏的教科書中,關於1951~1958年山地國民學校使用的山地教科書中,在封面上並無特別標示山地國民學校使用,(圖1)而是要在課本首頁的「編輯要旨」及書底的「版權頁」中才有特別說明。
教科書的產出有兩大歷程,其一,也是最重要的編輯依據就是課程標準,課程標準是以綱要的形式規定有關學科教學內容。課程標準是課程計畫的具體化,規定了學科的教學目的與任務;知識的範圍、深度和結構;教學進度以及有關教師上課教學法的基本要求及指導。教育部所制定的課程標準體現了國家對每門學科教學的統一要求,是編寫教科書和教師進行教學的直接依據,也是衡量各科教學質量的重要標準。所以在探討教科書的編纂前,必須先對課程標準有所了解。再者,另一個影響教科書產出的外因就是編輯委員,雖然教科書的編輯必須依據課程標準,但是最後決定教科書內容的還是由編輯委員來決定。所以以下將依序探討民國以來1948年國民學校課程標準的演進,以及以戰後初期擔任臺灣省編譯館編纂的姜琦為例,深入研究當時編輯委員對於戰後臺灣教科書的編輯理念及態度為何。
二、 山地教科書編纂內涵探討
(一) 課程標準
課程標準是教科書編寫的重要依據,每一次新的課程標準頒布後,教育部會將該次修訂課程標準的緣由、籌備、經歷及成果編印成冊,以供教育學者、專家及教師使用。所以在分析教科書內容之前,必須要對課程標準作一番討論,如此才能更準確掌握當時教科書編寫的主要原則。
根據山地適用教科書裡的國語科及社會科課本,在每一冊「編輯要旨」中,皆說明了此時期(1951~1958年)所使用的版本是根據1948年修正公布的課程標準而編寫。1948年版課程標準有兩大原則:一是抽象扼要、富於彈性;二是具有比較的永久性。其中「抽象扼要、富於彈性」原則是為了讓戰後復歸完整的中國領土上能正常實施教育,所以給予課程設計以及教授上的方便,以便全國南、中、北各部,甚至邊疆學校、海外僑民學校等,都可以照著這項標準,分別編訂自已適用的課程,各自應用,所以山地國民學校教科書的編輯要旨提到可以按照「山地實際需要」編輯的依據即源於此。
但這所謂的「山地實際需要」是個很籠統的概念,何謂當時的「山地實際需要」,是根據山地原住民的意見為主,還是有經過實際山地調查的結果為依據,或是參考日治時期所作的調查報告及教育經驗為依據等等,由於目前所遺留下的資料有限,很難知道當時所謂的「山地實際需要」所依據的是什麼,但是,從當時在編譯館擔任編輯的人員中也許可以得到一些重要的訊息。下文將透過當時擔任編纂人員的姜琦的著作中,試著探究當時這位編輯委員對於山地教科書編輯所持的態度及理念為何。
(二) 以編輯委員姜琦為分析
姜琦,早年留學日本,畢業於東京高等師範學校,後得明治大學政治科學士學位。1915年夏回到中國,曾擔任浙江省立第十師範學校校長、浙江一師校長。1921年暑假後,轉至南京高師任教授,後由教育部選派赴美,入哥倫比亞大學深造。1925年夏取得碩士學位,回國後任上海暨南學校校長,後任上海浦東中學校長兼大夏大學教授。1928年春,改任日本留學生監督,歷時兩年。
1930~1934年,先後任大夏大學教育行政學系教授兼主任、安徽大學文學院院長、湖北省立教育學院院長。1934年夏起,改任福建省統一師範校長。1938~1945年10月,除1940年11月起曾任西北聯大教授兼教務長、遵義浙江大學訓導長、社會教育學院及中央大學等校教授外,均任教育部訓育委員會專任委員及參事(「溫州日報」,2011年9月24日)。戰後(1945年)任職於臺灣省編譯館(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1946:283),對於當時臺灣的教科書編寫有很重要的地位,因此從他的著作當中,或許可以得到當時教科書編寫的重要訊息。
姜琦於1950年出版《台灣鄉土教育論》,時任教育廳廳長的陳雪屏亦認為《台灣鄉土教育論》此書在教育上對教材教法的設計有深遠影響(姜琦,1950),所以此書對於當時臺灣教科書編輯具有相當性的指標參考。
戰後,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對於臺灣國民學校用國語課本之改編,其目的除強調怎樣使臺灣人將日語迅速地改變為中國國語之外,最重要的還是在於怎樣使一般臺灣同胞明瞭自己並非日本的國民,而是純粹的中國人,即是去日本化並中國化的概念。姜琦的鄉土教育觀其實是在一個大中華民族的框架為根基,也就是將臺灣人塑造成認同中華文化的中國人。
因此,當時行政長官公署教育處編印「臺灣省國民學校暫用國語課本」甲、乙兩編第一課「臺灣人」題目底下都寫著「我是臺灣人,你是臺灣人,他是臺灣人,我們都臺灣人」等語句,並在甲編第二課「中國人」及乙編第三課「中國收復臺灣」這兩個題目,為要使一般臺灣同胞知道自己民族之由來,於是寫著「我們的祖宗是福建人,是廣東人;福建人、廣東人、臺灣人,都是中國人」及「福建、廣東、臺灣,都是中國的地方。福建人、廣東人、臺灣人都是中國人」等語句(姜琦,1950:2)。
圖2:初小國語第四冊第三十一課〈你是那國人〉。(資料來源:筆者提供)
圖3:初小國語第四冊第三十四課〈這樣的國旗 真是美麗〉。(資料來源:筆者提供)
但姜琦認為這樣還是有不妥的地方, 因為,如果將這兩冊國語課本應用至山地國民學校的時候,那麼對於山地兒童來說,怎樣告訴他們祖宗的由來,勢必就會出現嚴重的問題。因此,當然不能夠對山地兒童說他們的祖先也是福建人、廣東人,勢必告訴他們自身所固有的原始祖先不可。但是對於原住民祖先的來源,行政長官公署採取較消極的方式來處理,認為因為歷史悠久,一時頗難考證,同時也否定日人提出的臺灣原住民與南洋族群相類,推論他們是由菲律賓遷來的民族之一支的說法,因為這對於政府所宣稱的全臺灣人都是中華民族會造成矛盾,所以採取當時中國考古人類學者所提出的「臺灣原住民西來論」的說法,認為只要依據史籍,認定在千餘年以前,臺灣已經有中國人的足跡至臺灣開墾、經營,並奠定了後來臺灣隸屬於中國版圖之基礎即可。如此,行政長官公署所編印的「民眾國語讀本」第三冊第七課〈臺灣的住民〉題目下面寫著「就是蕃人的祖先,大部分也是以前住在中國沿海,山上的蕃民,他們比咱們漢人來得早,不過住在山間,知識比較淺陋」等語句。像這樣的說法,就很符合當時對於原住民祖先的起源,也就是「山地人民的祖先也是中國人」的意思。(姜琦,1950:6)
另外,姜琦認為教育事業和學術研究二者之任務截然不同;前者之任務在於求「美」和「善」,尤其要求「善」,至於求「真」,還在其次,若把「真」求得太過,反於陶冶國民的情意會出現障礙。學術研究之任務在於求「真」,有些學術,越求得「真」,越有價值,至於它有無妨害於「美」和「善」的問題,一概置諸不顧。譬如顧頡剛的「古史辨」一書,力言「大禹並無其人,不過是一條『蟲』的象徵而已。」這種推論在學術上,是否可信,即「真」或「偽」,尚屬疑問;同時,在教育上,它又與「美」和「善」的問題相悖,因此會給民族精神和民族意識一個重大的致命傷。姜琦認為無論顧頡剛的推論是「真」或「偽」,也絕對不可以引用它作為編輯小學用國史課本之教材。照同姜琦的推論,在編輯臺灣省各地方,尤其是山地國民學校用的一切課本,也就不必太孜孜乎從事於考據,去追究其最原始的源由,也應該追究的適可而止,無須過於探源,像顧頡剛那樣的推論一樣,致使一般未成熟的被教育者出現一種懷疑心理,以喪失其對人、對物乃至對國家、對民族所應有之信仰心。(姜琦,1950:8-9)
由上可知,姜琦認為在教科書的編寫上,必須以民族精神和民族意識為首要考量,至於事實的真偽反倒是其次,因此才會以「西來論」來認定原住民祖先的起源。
另外一個要討論的問題,就是關於全國通用之教科書,姜琦認為這些教科書內容太籠統而不甚適用於臺灣各地方,尤其是山地學校;同時,行政長官公署教育處所編定的「暫用國語課本」,裡頭內容又過於狹隘,而有妨礙於陶冶整個的中華民族意識之虞。所以,當時對於臺灣各地方國民學校所需之一切課本,究竟該怎麼樣?具體地說,對於臺灣省今後應否仍舊習用「國定本」呢?抑或另行編輯一種專以臺灣省鄉土教材為中心的單行課本呢?除了姜琦之外,社會許多人士上也提出現類似的疑問。
當時,臺灣社會上大部分人士,鑑於各地方尤其山地國民學校所有的教師們對於「國定本」之使用,無論在教材上或教學上,常時感受困難,於是認為「國定本」不宜襲用,非另行編輯臺灣省國民學校用鄉土科教本,使能夠與臺灣社會的實際需要相適應不可(「聯合報」,1951年10月25日)。但是,在另一方面,社會上也不少人士認為臺灣省既然是中華民國之一省,應當根據立國的精神,以自由平等為原則。因此,臺灣省所推行之國民教育,不宜過於特殊化,只得許其在可能範圍之內,盡量地蒐集些有關於臺灣省地方或鄉土教材來編輯補充課本,以資供應(姜琦,1950:11)。
臺灣省政府教育廳編審委員會,有鑑於此,博採社會上各界人士的輿論,並折衷上述的兩大派的教育主張;此外,還遵照教育部頒布《各省市蒐集或編選地方教材辦法》,即根據當時的教育學說上所有關於鄉土教育之一般的原理及其意義和目的乃至實施方法,對於臺灣全省國民學校及一般民眾用之地方教材如何編選的標準及其方法問題,加以詳細審慎研究,並求出一種適當的綜合或統一的辦法,供作一般實地編輯一切正式課本或補充教材之根據(姜琦,1950:20)。因此,在戰後初期的山地國語及社會教科書中,在編輯要旨裡的「山地實際需要編輯」這句的用意應該就是為了適應山地所存在的特殊性,所以給予教科書的編輯允許變通辦理的彈性,如此才可以更合適於山地孩童的教育需求,以收到更好的教學成效。
三、 結論
教科書是官方指定學校必須教授的讀本書籍,特別是在義務教育階段,每個學生都必須學習教科書的內容,所以教科書常成為國家形塑理想國民的重要工具。戰後初期,在當時的時代背景下,1948年教育部頒布了給予教材編纂者及授課者具有相當「彈性」的課程標準,並在「中國化」及「山地平地化」政策的影響下。加上編輯委員具有「大中國意識」的「鄉土教育理念」,姜琦認為,鄉土教育的第一個目的,應該在於教養一般國民都能夠發揮其「祖國愛」之心情。另外,姜琦對於原住民族群的起源,是以「西來論」為主軸,「西來論」的出現,有其政治脈絡在其中(許維德,2013:303),其中最大原因就是為了推翻日治時期學者所提出的「南來論」,並將原住民源自於中華民族的根源有一個依據,而這也順應去日本化並中國化的大原則。然而,為了遵循這「西來論」的原則以灌輸原住民祖先的起源,不惜將「真」擺在「美」和「善」之後,以編纂教科書的準則而言,顯然出現了很不合理的現象。綜合上述原因,產出了這套「山地適用」的教科書。
這套教科書就是欲將原住民兒童塑造成具有認同國家─中華民國的良好國民。也許當權者確實藉由這套教科書達到其目的,也利於將原住民納入國家機器的運作,但無形中,也漸漸使原住民的傳統文化不斷流逝。
參考書目:
中國教育學會(1954)。臺灣省山地教育實況調查報告書第一期。臺北:中國教育學會。
姜琦(1950)。臺灣鄉土教育論。南投:臺灣省政府教育廳編審委員會。
許維德(2013)。族群與國族認同的形成:台灣客家、原住民與台美人的研究。臺北:遠流。
溫州日報(2011年9月24日),第六版 。取自http://epaper.wzrb.com.cn/default.aspx?id=6510
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民政處(編)(1946)。臺灣省各機關職員錄。臺北: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民政處。
臺灣省政府新聞處(編)(1971)。改善山胞生活。南投:臺灣省政府新聞處。
聯合報(1951年10月25日),第五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