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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山地,請說國語 —— 概述1950年代臺灣原住民族國語政策 本期專題 36 2018/10

文/陳南君

陳南君

國立政治大學臺灣史研究所碩士,長期關心臺灣原住民族議題。

 

 

 

進入山地,請說國語 ——
概述1950年代臺灣原住民族國語政策(註1)

人類語言的結構,是人類智能成就的證言,反映一個族群的性格(character)與文化特色(distinctiveness)。因而語言便是民族的族譜,是自我身分認同的線索;喪失自己民族的聲音,猶若失去民族靈魂的安宅,死去的不只是語言,民族與文化也隨之死亡了。(大衛.克里斯托,2001:22)。 

一、 前言

臺灣原住民族語言在缺乏跨族語世代傳承下,現今幾乎是瀕臨危險甚至進入彌留(moribund)的狀態。(李壬癸,2010:7)為了促進原住民族語言的保存與發展,保障原住民族語言的使用及傳承,在2007年文建會曾提出「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2017年5月26日「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三讀通過,一方面除了正式確立原住民族語言為國家語言地位,使原住民族獲得應有的「語言權」(註2)外,更延續了僅透過語言才可傳承的原住民族族群文化。

黃宣範曾觀察造成臺灣語言使用轉移的兩個原因:一種是移民(少數語族)語族移居新地區,由於急欲進入主流社會或其他因素,而逐漸腐蝕自己的母語;另一種則是入侵者的語言透過法律或命令來壓抑當地的語言,並宣稱自己的語言是唯一的官方語言(因此也是強勢的語言),進而取代、消滅當地語族的語言,(黃宣範,1993:258)這也是導致臺灣先後於日治、戰後時期歷經兩次「國語運動」之因。

本文關注的焦點為戰後原住民族國語政策的推動,簡析自1949年「山地教育方針」頒布,至1950年代末「臺灣省各縣山地鄉國語推行辦法」施行期間國語政策的演變。同時透過政府公報、官方報章與訪談的解讀,探討原住民地區的推動是否有別於一般平地地區?是否有個別的因應之措施或組織?進而勾勒出政府治理角度與手法,並理解原住民族語言流失之原因。 

圖1:影片中人物進入原住民部落時,導演刻意呈現「進入山地,請用國語」的標語影像,透露出1950年代臺灣當時的社會氛圍。(資料來源:影像節錄自〈王哥柳哥遊臺灣〉電影片段。導演李行,臺聯影業公司,1958。)

二、 推行法令與辦法


臺灣國語政策的推動起於1946年,而針對原住民族國語政策的實施則始於1949年省教育廳頒行的「山地教育方針」,其內容中第一條明定:「徹底推行國語,加強國家觀念」,(林英津,2008307由此可知,讓原住民族能夠使用國語為山地教育的核心目標,其後國語政策的推動便如火如荼地展開。以下筆者將簡要說明1950年代間所頒布的國語推行法令:

 

(一) 臺灣省山地施政要點

1951年1月臺灣省政府公布「山地施政要點」共22條,此政策的制定是省政府欲將原住民行政事務納入一般行政當中,促使「山地平地化」的目標達成,與語言事務相關第二十條規定:

積極獎勵國語、國文推行,以各項有效辦法,啟發山胞學習國語國文興趣,嚴格考核山地國語國文推行進度。(臺灣省政府民政廳,197124

由於「山地施政要點」的頒布,因此帶有官方立場的媒體如《中央日報》、《國語日報》等,開始刊載與國語相關的報導藉以宣傳政策。譬如:有山地鄉鄉長受訪表示必讓鄉民在一年內學會國語;也有鄉民借訪問表達效忠政府之心,為滅朱毛匪徒、打倒蘇俄強盜盡心盡力。(註3)此外,亦有原住民籍省議員因用國語發言、語調正確,因而深獲得省主席讚揚稱其為山胞之模範。(註4)1950年代始這類的報導文章層出不窮,不難看出撰稿者想營造出山地鄉民遵守配合政府政令,愛國忠貞與國家共存共榮的景象,更可知政府推動國語教育時一面進行反共抗俄宣傳,一面亦向原住民族灌輸「做一個中國人」的意識型態。

上述「山地施政要點」可謂為原住民地區教育的實施方向,而1951年5月教育廳對各縣所發布電報「執行辦法三點」則為國語教育施行的規範,內容中強調須徹底強化原住民地區國語教學,並且提出以下規定:

山地國民學校之校長教員不懂國語者,一律飭令限期補習,期間仍不懂者,即予免職,此後更不得再委任不懂國語者為山地國民學校之校長或教員,如發現不遵行者,則該縣教育科科長需受處分。

山地學校之教學,應一律使用國語,必要時得用山地語輔助,絕對禁用日語,違者免職。山地國校應積極加強說話教學,嚴格推行「一日一句國語」運動,各縣政府教育科每期更應派員嚴予考核其成績,列為各該校校長及教員考績之第一重要項目,如成績過於低劣,並應酌情予以議處。(註5)

前原民會主委孫大川(卑南族人)在其著作提到:「臺東賓朗國小第一任校長孫德昌(卑南族人),為日治臺南師範的畢業生,但政府遷臺後因為不會說國語而最終被迫退休。」(孫大川,1995:300)類似的案例在原住民地區屢見不鮮。由上述執行辦法與案例可知,為了強化國語教育在原住民地區推行,政府甚至嚴格考核國語推行的成果來決定校長、教員的考績,甚至為求推展速效與平地程度相齊,不惜以嚴厲的懲戒來達到目標,這是與平地的國語推動最大不同處。而後,雖有短暫運用原住民族的母語來學習國語制定原住民族的「方言符號總表」,但追根究柢也只是單純將母語做為過度的媒介工具而已,並非保護尊重。(張佳琳,1993:127) 

(二) 臺灣省各縣山地推行國語辦法  

1951年8月24日政府頒布「臺灣省各縣山地推行國語辦法」。(張博宇,1987:96)該辦法開宗明義揭示是為修正原住民族使用日語的習慣,同時藉由普遍推行國語提高行政效率,普及祖國文化、增強國家觀念而訂定。此辦法可視為原住民地區國語推行細則,內容提及政府機關辦事人員對國語熟悉度會影響公文、政令的推動,因此原住民鄉應該舉辦工作人員「國語講習班」,在業餘時間講習國語,並且規定至少於一年內能夠達到國語可聽說之程度;其次,國語的推展透過學校教育仍是一大重點,也因此從師資、教材、輔助教具如《國語日報》訂閱等皆有所規範。另外辦法內規定省縣均應組織考核委員會,聘請國語推行員對當地中等學校教員,進行每年國語考核一次至兩次,復核或抽核用考核成績進行獎懲,同時辦理講習並對學習情形隨時督促。

「臺灣省各縣山地推行國語辦法」在學校方面規定,須以提高教師國語水準、改進教學方法、充實並利用教學設備增加補充教材來進行。以提高教師國語水準來說,師範畢業生必須經過國文統考,不及格者不得畢業;每年舉行原住民地區的師資講習,加強國語文及教學法的訓練。另外,師範學校必須負責輔導原住民地區之學校教師,印發進修書刊,並且指導教師利用國語廣播。在改進教學方法上,直接以國語教學,禁用日語,違者免職處分;而在補充教材部分,由省配合每週中心訓練內容編印發「一日一句」的國語教材,值得注意是當時亦收集編譯原住民族歌謠故事做為鄉土教材以充實語彙。

而社會方面最重要的為營造國語環境。為了使全民有學習國語的環境,廣播、教會,甚至公文書、標匾等一律須將其日文字句進行修改,刊物非經許可絕對禁止傳送原住民地區,透過國語的全面使用,使人民在潛移默化下學習國語;傳教士在此規定下也必須協助政府使用國語。(圖2)日本在1895年開始殖民臺灣,在1937年進入「皇民化時期」,經過42年的統治才要求將民間的報紙漢文欄廢除。(周婉窈,1995)反之,原住民族卻在2到3年內須徹底屏除日語與母語,戰後政府在原住民地區的做法和日治時期相較激烈。

圖2:臺灣省政府令「據呈為請抄發長老會辦法一份以資參考一案」。查傳教編書一案,經推行山地國語教育座談會研討決定:(一)本省籍傳教士今後希能用國語推行教義。(二)傳教文字應加注音符號,並與臺灣省國語推行委員會聯繫合作。(三)改用臺灣方音符號及注音符號。(資料來源:《臺灣省政府公報》,1954冬字第44期)

(三) 臺灣省加強山地教育實施辦法

1958年1月23日「臺灣省加強山地教育實施辦法」公布,計畫緣起是因原住民教育各項措施逐年已有進步,如原住民地區學校設置、學童就學率、師資素質等均已提高,1950年代後期甚至已有原住民學生可經保送升學。但是原住民地區情形特殊,現有的各項教育措施未能切合實際需要,因而促使「臺灣省加強山地教育實施辦法」制定。

「臺灣省加強山地教育實施辦法」的條例大致上與前述政令規劃雷同,較為特殊為縣內有原民鄉二鄉以上者,應調整增置督學一人,專門負責視導原住民教育。而原住民視導人員,每學期對所屬學校至少做普遍總視導二次,將視導結果用書面報告教育科以做參考改進之用。在教學方法上,第18條規定各縣市山地學校應切實加強國語教學,其日常管訓講話等均要用國語,禁用日語,違者從嚴處罰。此外,教育部也禁止使用羅馬拼音的聖經,並鼓勵以國語聖經取代羅馬拼音聖經。

那麼國語政策日趨嚴格的推行下,人民的反應又是如何呢?

從小我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所以我很熟悉排灣族語。......因為政府政策的緣故,小學的時候,只要講方言,就要掛牌,罰掃廁所,我就經常掃廁所,這樣的經驗,給我很大的疑惑:「為什麼我講媽媽的話會被罰?」這是很深的傷害。(陳南君,2013:117)

一直重複唸注音符號,老師說什麼我們就背什麼,意思也不懂,好像突然到了非洲,由非洲老師教我們,互相都不了解彼此的語言......因為接觸的語言很複雜,話一直說不好,父母說日語,我們自己說山地話,學校說國語,平地同學說閩南話、客家話,不知聽什麼好......和女生說話會臉紅,她們很會說話,我不會講話,也因不會講而不敢講,造成自卑。(李惠敏,2000:81)

由受訪者經驗得知,對於國語政策的推行多半感受是覺得疑惑與受到傷害,甚至形成自卑的心理狀態。從「山地教育方針」到「臺灣省加強山地教育實施辦法」可看出政府於1950年代以來在政策上採用威權體制,為了使政府可以全面支配原住民族,從語言開始實施擴及各種同化的措施,身為被統治者的原住民只能欣然接受各項政策了。此外原住民族說自己母語而受責罰事件層出不窮,因而使得學生產生自卑感,同時也導致語言生態失衡而流失文化,更嚴重在於危及本身的族群認同意識。

三、  推行組織:國語推行小組

原住民地區的國語政策推行是由鄉公所、學校負責,但由於初期國語師資不足、訓練不夠的情況下,常常造成學生們無所適從的情況,以下就是一真實例子:

我小學的老師裡,國語老師講的話還可以聽懂,歷史老師來自山東,地理老師來自四川,他們說的話真的聽不懂。我沒學過ㄅㄆㄇㄈ,老師們都不一定會講國語了,以前軍中讓那些想做老師的人都去做老師,在平地待不下去的老師,都送到山上做皇帝,師資很差,所以政府提供的語言教育,我學到的很有限。(陳南君,2013:118)

有鑑於此,1957年「臺灣省各縣山地鄉國語推行小組設置辦法」(臺灣省政府教育廳,1957)公布,目的在建立一個國語政策推動的專責單位,負責協助原住民鄉國語推行。「臺灣省各縣山地鄉國語推行小組設置辦法」內容規定凡轄區內有原住民鄉的各縣,應由縣國語推行委員會在鄉分別設立國語推行小組,推行小組設在鄉公所內,駐鄉國語推行員須記錄每日工作,累積成月後送由鄉長轉報縣國語推行委員會。國語推行小組每月需舉行工作會報,報告並研討工作進行。鄉公所與國語文教育之業務,應與國語推行小組密切聯繫,相互協調合作辦理。此外,縣政府教育科或縣國語推行委員會可以委託國語推行小組,對於國民學校、民眾補習班及其他補習班之國語教學進行視導(圖3)(張博宇,1987:108)。

省政府時代,各鄉都有編制國語推行員,就是他們帶警察到各個教會去取締。國語推行員很吃香,到各個村莊,有點像督學,後來有的人去擔任公務員。推行員任職的時間不只一年。國民黨的民眾服務站和國語推行機構之間有關聯。(陳南君,2013:119)

由於國語推行員在原住民地區為中央與地方的聯繫者,同時扮演督導和監察的工作,而當時國語推行機構與國民黨地方黨部勢力有一定的關聯,也因此國語推行員在地方的權力與人脈廣大,甚至比鄉長的地位還來得高,也更容易獲得提拔進入更高的公職單位任職。


圖3:「國語推行小組」組織圖(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四、 報刊宣傳:山光周刊

國語的推動除了透過教育的掌控手段外,政府亦使用報紙、期刊等平面媒體協助,譬如前面提及的《中央日報》與《國語日報》。另外,政府曾辦《山地通訊》週刊,其內容刊載新聞、法令、常識,並免費贈送於原住民民眾閱讀(教育部教育年鑑編撰委員會,1957:951)。《山地通訊》週刊於1949年間更名為《山地週刊》、《?光週報》(林?鴻,2011:44),之後改為《山光周刊》由臺灣省國語推行委員會發行。《山光周刊》創刊於1952年8月2日,每逢週六以《國語日報》山地副刊形式出刊,並且隨之贈送於原住民地區的鄉公所、國民學校。從發刊詞可知,創刊的理由在於原住民地區無報紙可看,且一般報紙對原住民而言太深奧看不懂;其次,報紙價錢太高,原住民負擔不起。(註6)原先《國語日報》內容還是不能顧到原住民族的特殊需要,因此促使《山地週刊》而生 。

圖4:《山光周刊》其中一期內容刊載〈國語運動歌〉。(資料來源:筆者翻攝於《山光周刊》,1952年12月6日,第一版。)

《山光周刊》全文附有ㄅㄆㄇ注音符號,每期編排4個版面,內容主要可分為兩部分,一為提供山地訊息、山地事務討論、生活應用技術等功能,但內容多暗含國家、民族等觀念,並以增強國家認同為目的。期刊另一部分則是提供國語教材、國語讀物及各種知識文章的「國語教室」專欄為內容。探究《山光周刊》的發行若以原住民族的角度觀看,期刊的內容或許並未真正為原住民族所適用,從文章的闡述更可知視角均以漢人為主,幾乎忽略抹拭掉原住民族文化上的差異與獨特性(楊喬伍,2013:181-191)。 

五、 結語

當統治者面對與人民之間分屬不同族群,如何有效且快速地達成統治,全面性的施行統治者語言是必要手段。若以語言與政治之關聯性來看,語言其實是政治力的展現,族群間以政治角力來決定語言的使用,求其維持或改變現有的政治結構與權力的關係(施正鋒,2003:9-18),這也是戰後時期下的臺灣歷經「國語運動」之因。 

本文概述自1949年間「山地教育方針」頒布,經1951年「山地施政要點」、「臺灣省各縣山地推行國語辦法」到1950年代末「臺灣省加強山地教育實施辦法」原住民地區的國語政策推行。我們可得知,此時期國語政策推行目的其一在去除日本化,欲透過語言同化,一掃仍殘存的日本文化,在臺灣達到完全治理;其二在於使原住民族中國化,希望在戰後初期,透過國語教育強化原住民族的中華意識,達成中國化的目標,所以這期間所頒布的國語政策法令、施行辦法嚴格不容寬待,比起一般平地地區的國語推廣更顯嚴峻。

其次,原住民族所居之處偏遠不易到達,因而特設山地鄉國語推行員小組,在原住民地區協助國語推廣。駐鄉之國語推行員有督導、糾察之責,也因此在地方上掌有權力,並且為中央與地方聯繫之橋梁。此外國語政策的推動除了仰賴學校體系進行外,同時也透過報紙刊物如《山光周刊》的發行,一方面結合國語學習,同時也灌輸國家民族的理念。

年歲漸長,離開部落就學就業數十年頭,每每回到族人部落,部落總是以最快的速度,作極大的變化。道路拓寬平坦了,舊房屋拆毀更新了,部落車輛增加了,已經看不剛到有人穿縫補過的衣服,年輕人的髮型亦趕上了時髦漂染。這些改變令人欣慰,但唯一覺得遺憾的是部落兒童已經不像我孩童時代,個個都能以母語交談,甚至連阿公、阿媽與孫子談話,都要勉強使用自己不懂的「國語」。部落的母語聲已經稀落,漸漸走向死亡的邊緣......。(尤哈尼‧伊斯卡卡夫特,2001:13)

語言的重要性在於它不僅是一種溝通的工具,亦是傳承民族文化的媒介。觀看1950年代國語政策的推行我們不難發現,國語政策的確改變了族群的使用語言與文化的認同對象,迫使原住民族認為統治者的語言─國語占據較高的政治、社會、文化等地位,能否使用國語成為了衡量一個人的社經地位標準。相反地,若因不會使用國語,往往被視為低俗、沒知識的,促使其出現自卑感、羞恥感,進而轉移自身的原先用語,造成原住民族族語的流失。



(註1) 本文縮寫自筆者碩士論文《臺灣戰後國語政策-以原住民為中心探討》部分章節。

(註2) 「語言權」乃指自己或自己所屬的語言團體,使用其所希望使用的語言,從事社會生活,不受任何人妨害的權利。任何人都有選擇他使用自己母語的自由與天賦基本人權,任何他人、國體或政府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去干涉或拒斥。(施正鋒,2003137

(註3) 山胞效忠政府 明年全說國語(1951年4月9日)。中央日報,第二版。

(註4) 山地籍議員 國語獲讚揚(1952年6月25日)。中央日報,第三版。

(註5) 〈臺灣省政府教育廳代電→各縣政府 事由:電為訂定「考核山地?校推行國語成績?理要點」三項希遵辦理 1951年5月12日〉(傅寶玉,1998:330)。

(註6) 發刊詞(1952年8月2日)。山光周刊,第一版。

參考書目:

  山地籍議員 國語獲讚揚(1952年6月25日)。中央日報,第三版。

  山胞效忠政府 明年全說國語(1951年4月9日)。中央日報,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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