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認同的污名的喜淚時代》與「悲喜交織」的原住民族運動
新書視窗
第35期
2017/12
文/Tunkan Tansikian 陳張培倫
Tunkan Tansikian 陳張培倫
國立東華大學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副教授
國立台灣大學哲學博士,研究專長為政治哲學、應用倫理學、原住民族人權及發展議題,曾任行政院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會委員、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等。
《後認同的污名的喜淚時代》與「悲喜交織」的原住民族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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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認同的污名》的喜淚時代:臺灣原住民前後臺三十年 1987-2017
本書延續《認同的污名》一書原貌精神,採取最大宏觀研究視角,分成前篇、中篇、及後篇。前篇敘述1987至2017的三個十年,大體上鋪陳一個原民三十年輪廓。 中篇與後篇的最主要理論架構,是以觀光人類學(anthropology of tourism)前臺(front stage)與後臺(back stage)等二個相對的分析概念為基石。前臺指公開展現於外的樣態,那是群策群力的眾人活動。當然,既稱前後臺,就有類似表演的舞臺,也應有可界定為觀眾者,而在原住民的眾人展演場域上,觀眾對象一方面就是國家大社會政府和漢裔臺灣人,另一方面則是廣泛的原民同胞。 過去二十多年間,作者觀察出原住民世界中,至少有七大社會運動的建置與維繫,而此等不需動員的類全民運動,正是族群是否具有優質前景的條件。而臺灣原住民在世紀交替前後,充分展現了社會文化活力,因此,當下尤其值得對這些現象進行脈絡性分析,以獲得更深入的瞭解。
作者:謝世忠
出版社:玉山社
出版日期:2017/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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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喜交織」是一位原民正名運動勇士對三十多年以來原住民族運動的註腳,不知道會不會也是此一飽受歷史傷害的族群,下一個三十年的命運?
從《認同的污名》到《後認同的污名的喜淚時代》
源自於1980年代的台灣原住民族運動,謝世忠老師的《認同的污名:臺灣原住民的族群變遷》(1987)一書,幾乎是伴隨共生之作。
一方面,就如同該書1987版序所言,在作者對族群關係相關課題產生濃厚興趣的同時,臺灣原住民族運動的出現,促使其提出相關研究計畫,對之進行理論層次的研究(1987:1)。另一方面,2017版重新出版序則指出,該書幾個觀點成了族人共識結語,「於是乎力量快速匯集,原運領袖們都說,憑藉著閱後心得,大家忽然間取得了自我行動的顯著學理支持基礎。」(2017a:3)
事實的確是如此,論及臺灣原運時,很難跳過該書。主人地位的變遷、污名認同的成因、原住民(族)一詞的出現以及原運的源起、成因、組織及意識形態,成為原運世代朗朗上口的語言,也成為一般大眾認識原運的知識起點。於是,「漸露頭角的原民知識領袖在推薦好書時…必有《認同的污名》…(2017a:4)」其影響力之深遠,作者甚至獲行政院長頒授「行政院原住民正名運動勇士獎」。(2017b:16)
就在該書絕版斷市多年,於2017年重新出版之際,作者更以近三十年原運的發展與擴散為對象,對其間主要的族群行動過程、七大社會運動所展現的社會文化活力及其幕後隱憂,匯集多年觀察分析,出版《後認同的污名的喜淚時代:臺灣原住民前後臺三十年1987-2017》。
理念勝出、實踐膠著、前景不明
不同於《認同的污名》成為原運的理論加油站,《後認同的污名的喜淚時代》一書,或者會成為原民知識分子的龍門客棧(眾友華山論劍的林森南路小館),或者將成為原民社會的傷心酒店。
簡而言之,作者在其一貫詼諧卻又寫實的風格下,不經意地(或者是有意地)勾勒出了原運三十年來的三部曲:理念勝出、實踐膠著、前景不明。也就是說,大社會勉強接受了原運的核心理念,甚至還改變了若干國家上層結構。但在實踐理念的過程中,雖不能說亳無進展,但卻也荊棘滿地,未來會如何發展,恐怕未必能如族人所期待那般。這一段歷程,作者在書名上用了「喜淚時代」,內文中則用了「悲喜交織」作為評語。
原運的當前困境:文化尊重一點點、主人地位不可及
原運初起之際,除了正名、還我土地與自治等大家身熟能詳的權利訴求之外,原運成員如何為其主張尋求正當性基礎,亦是重點論述戰場。
原運各項權利訴求的論述理念基礎,可由原權會1987年通過的《台灣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前言首兩段觀之,亦即「台灣原住民族不是炎黃的子孫」以及「台灣原住民族是台灣島的主人」這兩句開場白,所揭示的差異文化論及歷史主權論兩個理念。簡言之,原住民族明顯為與漢族有別的南島語系族群,卻被強迫同化。在外來勢力未來到之前,本為這塊土地的主人,然其主人地位卻逐漸遭侵蝕。同化政策以及侵奪主人地位,終使原住民族瀕臨滅族危機。原住民族所提出的各項權利訴求,無非就要求國家社會尊重其差異文化與某種程度地恢復其主人地位,以示種族或族群平等。
搭著著政黨競爭以及本土化潮流便車,這一套論述很神奇地在1990年代的憲政改革過程中,成為憲法增修條文基本國策的一部分(第10條第11、12項),不但規定國家應肯定原住民族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之,更規定所有保障扶助與發展原住民族各項事務之政策,應「依民族意願」為之。1996年更成立中央級的原住民族事務專責部會,成為推動前述憲政承諾的主要發動機。2005年通過的《原住民族基本法》,更是綱舉目張地羅列出國家對原住民族的各項權利承諾,無論民族自治權、土地自然資源權、文化權、語言權、教育權、經濟發展權等,均在其列。
作者如此評斷前述原住民族權利進展的狂飆之旅:「很快地,理論與形式上,臺灣成為世界上擁有先進原住民政策的國家之一,尤其它的改變幅度至為巨大,而且是一極其難能可貴由下所建構之力道,促使上方統治機器調換關鍵零件的過程。」(2017b:28)
看似正面的評語,卻在「理論與形式」一詞上透露出,原運理念在實踐上的實則荊棘之路,作者也舉出了相當多的例子證實此一窘境。
以原住民族習慣法為例,長久以來,原住民族依其傳統慣習所為之行為,「受到漢人文化習慣包裝而成之現代國家真理性化的法律,永不休止地懲處」(2017b:208),尤其在山林法、野生動物法、槍砲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之下,淪為國家罪犯。原運要求尊重文化差異之論點,在後績推動原住民族權利法制化的過程中,也正影響著法律體制的改變。原住民族習慣法開始被研究、司法人員訓練也開始列入相關課程、原民專庭專股也陸續設置,「漢人習慣法包裝的國家法律和原住民習慣法同時被考量,然而,此時已經是幾個世代不斷受罰及至喪失民族自信心之後的遲來善意了。」(2017b:209)
就在前景看似美好,偶有對原民有利的判決出爐而族人奔相走告檢院「包青天」之際,作者也很冷靜地指出,「已經固化了的在職司法公務員,縱使有久久一次的講座,有邊陲電視臺的有限收視率節目討論,有彌足珍貴的個位數字原住民籍學者可供諮詢,以及有幾年才一次的『包青天』前例可以參考,卻也總是步履蹣跚,多數還處在觀望中。」(2017b:210)
作者有關原住民族遭受司法待遇的前述敘述,一方面顯現出差異文化開始受到了尊重,這是原運進步理念被接受的開始。然而,在司法實踐上,雖不能說亳無進展,實則離完整受到平等尊重,距離仍相當遙遠。
再以最能展現原住民族歷史主權或主人地位的民族自治及土地政策為例,在《原住民族基本法》中,分別承諾相關權利,亦即第4-6條的自治權以及第20-22條的土地自然資源權。作者指出,「這是全球首創的極先進原民政策理念和理想。問題是沒人敢真的試看看。」(2017b:213)
雖然自治此一名詞已成為族人隨時脫口而出的權利語言,但作者很殘酷的指出,「…原運領袖而今擔任中央或地方官員或各級議員者知道自治嗎?當然知道,而且也曾積極表述過。只是經過幾年時間淬鍊與經驗,如今,那似乎變成僅是一種理想,而非訴求…但是,如一直都以理想高位待之,在缺乏即刻性訴求力道推動下,自治恐怕不得不再度轉換成更遙遠的屬性,理想於是成了空想。」(2017b:213)
與自治緊密關聯的土地權議題也面對相同的難題。作者特別舉近來的傳領劃設爭議為例,原本看來誠意十足的劃設辦法,因為不符合新基進原運人士「全部恢復」的高標準,遭到強烈反對(2017b:212)。此一實踐原民自主性的政策,為何會如此舉步維艱?作者指出,「真正的緣由就是臺灣的面積實在太小,以北美洲或澳洲廣大疆域為想像對象的理念或想像,一回到小島國家,馬上就驚嚇過度而全部退縮。」(2017b:213)
此一理念與實踐的落差,不僅在國家與原住民族間出現信任危機,更在族群內部製造裂痕。原運領袖執政後,面對「必須理性處理的公共行政,很快就自我否決前時間對大社會和漢人國家的控訴與要求。因為根本做不到…在基進眼神檢視之下,被發現不是最高頂級的版本,換來的絕對是滿頭包,而且族人間開始相互高度傷害,無從解決。」(2017b:213-214)
沒有錯,自治與土地自然資源權利,不但成為法律語言,甚至還出現在歷任政府重大政策清單之列。但國家上層結構的理念承諾,卻也明顯在實踐上寸步難行、七折八扣,難題無從解決。族人的想望,似乎只剩下原運狂飆時期的理想語言,現實上,主人地位遙不可及。作者新書充分揭露此一境況。
如何脫離喜淚時代的悲喜交織困境?
其實,閱讀新作時,在作者引用的許多議題中,沉悶壓力感很明顯,畢竟,講了那麼多年的理念語言,結果換來的只是文化尊重一點點、主人地位不可及。不過,作者似乎最後還是不想讓我們絕望,鼓勵大家,臺灣原運的世界級成就,依然是一件喜事,雖然淚之事,二代甚至三代仍在承擔。不過,「她(他)們是原住民,永遠喜淚交替」數語,似乎也在提醒族人,這是我們的宿命,永遠要有頂著砲火前進的心理準備。(2017b:242)
如何可能喜再多加一點點、淚再少流一些些?作者似乎也透露出尋求折衷妥協的重要性。譬如在提及傳領劃定、傳統習慣法實施、原基法子法、自治法等四大難題時,作者預測未來這些難題「當會繼續被折扣式地陸續現身,它們引來的陣陣風暴,隨時等著衝擊傷人。」面對這些難題,作者建議大家「實體性地重新認識人口二千三百萬,且面積僅僅四萬平方公里不到的臺灣,二者加總,找個合宜均數,應該有其必要。」(2017b:214)
回到歷史的原點,或許不可能,淚總不能白流,但流過就算了,創造更有尊嚴的新歷史階段,或許是下一個三十年,大家要一起感同身受、身體力行的漫漫長路!
參考書目
謝世忠(1987),《認同的污名:臺灣原住民的族群變遷》,台北:自立晚報。
謝世忠(2017a),《認同的污名:臺灣原住民的族群變遷》,台北:玉山社。
謝世忠(2017b),《後認同的污名的喜淚時代:臺灣原住民前後臺三十年1987-2017》,台北:玉山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