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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蕃語講習」:日本時代理蕃警察的臺灣原住民語言訓練(三) 本期專題 35 2017/12

文/石丸雅邦

石丸雅邦

慈濟科技大學全人教育中心助理教授

國立政治大學政治學系博士,專長為政治經濟學、比較政治、日本研究、臺灣史、民族學、語言政策等。

 

 

 

「蕃語講習」:日本時代理蕃警察的臺灣原住民語言訓練(三)

二、蕃語講習所制度

(一)蕃語講習所制度

一九一三年三月制定「臨時蕃語講習所」制度。(註1)制定該法的主導者是大津麟平蕃務本署署長,他在地方官會議時強力主張必要對理蕃警察及官吏蕃語講習,又發了訓示和通牒來鼓勵學習蕃語。(註2)臨時蕃語講習所的職員有所長、教官、舍監、講師。(註3)舍監是負責講習生的紀律,(註4)教官是負責教務,講習是「補助」(協助)教官。(註5)所長由講習所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廳」的理蕃專屬機構「蕃務課」的長官「蕃務課長」或「支廳」的行政長官「支廳長」來擔任,(註6)教官及舍監由警部、警部補或通譯,講師由巡?、巡?捕、囑託或雇員來擔任。(註7)從此點可知,教官和講師的條件仍以警察為主,組織?部封閉性很高。學生,即「講習生」,其資格是在蕃務職員中被廳長命令者。(註8)講習生是不會原住民語言者:主要是日本「?地」出生者。所長經?廳長的「許可」(允許),使操行不良者及沒有可望能畢業者退學。(註9)「講習」(研習)方法是「講演」(講座)和「實地講習」(現場訓練)。「實地講習」是由族人來「講習」(訓練)。(註10)講習期間是六個月以?,(註11)一天講習時間是六小時以上。(註12)考試是「臨時試驗」(臨時考試)及「卒業試驗」(畢業考試),臨時試驗是有必要的時候實施,卒業試驗是講習期間末期實施。(註13)考試種類是有「筆記」(筆試)、「口述」(口試)、以及「實地」(現場實習),(註14)以一百分為滿分,各科目五十分以上,平均六十分以上為及格。(註15)「卒業試驗」考試及格者能獲得「卒業證書」,成績優等者仍獲得「褒狀」。(註16)講習生被發上衣、外套左腕上膊外部用的徽章。(註17)

一九一八年五月修改「蕃語講習所規定」,(註18)此修改因為廢止廳蕃務課的緣故,實施了組織調整。主要改制為:受訓者從「蕃務職員」改為「蕃地勤務職員」;所長從「蕃務課長」改為「警務課長」。(註19)從此可知,蕃語講習所制度變更受理蕃政策變遷之影響。廳蕃務課於一九?九年十月設立,其主管事務是蕃地之管轄,其事務內容為:(1)蕃人蕃地相關事項。(2)管制粗製樟、樟腦油製造相關事項。(註20)此時在總督府也在理蕃政策上有重大組織改革,則設立蕃務本署。(註21)蕃務本署是歷代臺灣總督府官制中位階最高的理蕃專職機構。當時總督府如此重視理蕃政策的原因,是一九?六年四月十一日就任第五任臺灣總督的佐久間左馬太於一九一?至一九一四年之間推行「五箇年計畫理蕃事業」,將理蕃政策列為其重點政策的緣故。(註22)

一九一四年太魯閣討伐結東,「五箇年計畫理蕃事業」也被宣布完成了,蕃務課被認為沒有存在的必要性,而廢掉廳蕃務課,其主管事務轉移到廳警務課。當局又發通牒,令各廳在廳警務課下設立蕃務係,主管原來廳蕃務課的事務。(註23)

關於蕃語講習所實際運作情形,在井上伊之助日記有如下記載。

一九一三年一月二十七日的日記記載,在角板山開設蕃語講習所。其時加拉歹駐在所、西拉克駐在所、拉號(???Rahaw;溪囗臺)駐在所的巡查各一人被命令入所,被命令三十日前到角板山去。緒方正基則被命令為擔任教官。井上伊之助說,他向支廳長請求讓他入所,但還是沒有申請到,覺得非常可惜。(註24)

一九一三年二月十二日下午兩點井上伊之助接到來自樹圯林支廳的電話,傳達本廳有叫井上伊之助者前赴角板山蕃語講習所就讀的命令,(註25)並在三天以內到角板山蕃語講習所報到。井上伊之助又驚訝又高興,仍說「是否夢,還是現實,還是虛幻?」(註26)第二天,一九一三年二月十三日井上伊之助早上十點多出發,因為路程不順,十四日下午三點多才到有講習所的角板山。講習所的主任仍是警部的長谷川。井上伊之助在講習所受訓期間住附設宿舍。向井上伊之助授課的教師中,已經與井上伊之助熟識的緒方正基。井上伊之助原本單獨來到角板山就讀,但此時剛好妻子快臨月,叫她過來附近的大嵙崁住。原本還打算還叫她過來角板山,卻她在大嵙崁生產了。井上伊之助於同年七月十三日從蕃語講習所畢業,由大嵙崁支廳長授予證書。他讀書時間大約為五個月。(註27)

關於蕃語講習成果,以臺灣總督府實施的「通譯兼掌銓選」結果作為檢討。「通譯兼掌銓選」是總督府測驗官吏語言能力,為任命「通譯兼掌」(即兼任口譯)參考。通譯兼掌係指兼任通譯,一般文官及警察官吏被命為通譯兼掌並獲得「手當」(津貼)(如表三)。(註28)

原住民語言方面,「泰雅語」及格者最多,其次為「布農語」,第三多者是「排灣語」,之後有「阿美語」。「鄒語」檢定及格者不存在,雅美語則僅有兩名。與臺灣原住民人口相比,阿美族(含)雖然在臺灣原住民中人數最多,但及格者比人囗第四多的布農族還少。與「本島語」比較時,泰雅語和布農語及格者人數多於「廣東語」,乙種排灣語及格者人數也比「廣東語」多。

區域分布部分,西部「泰雅」及格者較多,花蓮港廳的甲種及格者不存在。花蓮港廳的所謂「泰雅」語則是賽德克語(太魯閣語),因此可說,賽德克語及格者沒有泰雅語那麼多。布農語分布在臺中州、高雄州、臺東廳和花蓮港廳,其中花蓮港的及格者最多,高雄州最少。排灣語分布在高雄州和臺東廳,其中高雄州較多。(註29)

表三僅記錄甲乙種的區分而已,至於等級部分,根據從一九二八年在花港研海支擔任警察的梅原經五郎,「蕃語試檢」分十等,最高者七等,老巡查九等,大部分是十等,連擔任考官、講師的市毛警部都七等,(註30)可知當時的原住民語言檢定相當不好考。

 

3:「語學試驗」(語言檢定)合格證書所有者及通譯兼掌之人數(1931年)

資料出處:臺灣總督府警務局:《臺灣督府警察沿革誌》第5卷,頁941

說明:1.()中指再揭非任通譯兼掌者的人數。

2.因澎湖廳沒有原住民語言的通兼掌者的故省略。

3.一九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督府將公認「蕃族」數從九族變更為七族,蕃語種也跟著減少為七種,其註名寫「泰雅語」包含太魯閣、「稻賽」(都達)、「木瓜霧社蕃」,「排灣語」包含「Tsarisen」和卑南。臺灣督府警務局編:《臺灣督府警察沿革誌》第5卷,頁932。「Tsarisen」包含魯凱。鄒則包含卡那卡那富語、沙阿魯阿語。「阿美」包含撒奇萊雅語。

 

原住民訓練的具體成果部分,以井上伊之助來舉例。井上伊之助首次看診的一九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他向族人說明藥物的使用方法時,請緒方警部當翻譯,此時井上伊之助感歎地記下日記說,到底何時才能跟族人自由地談話。(註31)但井上伊之助後來終於能夠非常熟練使用泰雅語。

一九二五年十一月中去東京時,他尋找被出賣到東京去的兩個泰雅女孩。他到處尋找,看到像泰雅族的女孩時,跟她講「min kahorusu ino」(????????:妳故鄉在哪裡?),那女孩驚訝著馬上反映,成為拯救兩位泰雅女孩的契機,(註32)可知井上伊之助泰雅語此時已經相當進步。梅原經五郎在首次蕃語試驗時便直接考上九級。(註33)

(二)講習所講師

在本論文舉史料比較多的兩者:緒方正基和yajitsu beriya??????)作為講習所講師之例。

1、緒方正基

井上伊之助的同事緒方正基警部是新竹廳通譯兼掌,也兼任桃園廳通譯。(註34)井上伊之助在其日記中,緒方正基以布洛灣監督所的「緒方警部」之名來被記載,井上伊之助敘述緒方正基被稱為蕃語權威,與他工作此事令井上伊之助感動,(註35)從此可知井上伊之助學習泰雅語過程中,他是非常重要的人物。

緒方正基是熊本縣大江村(現在已納入至熊本市)人,就讀「熊本語學校」,第五高等學校時因病退學。來臺之後,不僅協助製腦事業,又從事撫育方面的理蕃政策。他與屈尺社總頭目女兒??子結婚而生兩男一女。(註36)

依《臺灣總督府職員錄》,一九一二年時擔任新竹廳通譯兼警部,通譯的月薪三十圓。(註37)從《臺灣總督府職員錄》的表記方式看來,緒方正基是以通譯為主、警部工作為副。但井上伊之助在日記中從頭到尾稱他「緒方警部」,應是當時他周圍的人也是視他以警部工作為主。井上伊之助指出,緒方正基的主義為獨立自給,不依靠親屬朋友。有時候辭職總督府工作而從事開墾事業。緒方正基長子叫基繼,與井上伊之助一子同年,因其父從事開墾的緣故,而無法就讀小學。(註38)

從日記看緒方警部工作內容可知,身為理蕃警察的長官先擔任族人警備的比較多,如:一九一二年一月五日晚上緒方警部於蕃人道路埋伏欲斥退族人,帶兩、三個警察出發,結果族人沒來襲。(註39)

一九一二年一月八日上午四點左右和田分遣所附近製腦公司「斥候隊」(偵察兵隊)與敵蕃衝突,雖然該去支援製腦公司,但所內警員人數太少,所以緒方警部放棄支援。(註40)緒方警部常扮演守護井上伊之助的角色,如一九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井上伊之助首次出診,緒方警部則在路上保護他。(註41)一九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井上伊之助要到西拉克社看頭目yagui kôyô的病時,在門囗遇到蕃婦告知緒方警部有事要跟井上伊之助說,井上伊之助便到緒方警部家去找他。緒方警部說他得到縣外蕃經過附近的消息,要帶使丁蕃人十幾個人去搜索,叫井上伊之助等到下午或明天才出診。(註42)

緒方正基留長髮,又精通泰雅語,井上伊之助指出,容易被誤認為族人,總是支持族人,甚至本身成為泰雅族,族人叫緒方正基為taimo batto???.???),因此能夠說服大嵙社頭目,帶他至交換所。(註43)

因為緒方正基的泰雅語相當好,井上伊之助在學習泰雅語方面非常依賴他。一九一三年一月二十七日的日記記載,在角板山開設蕃語講習所,緒方警部被命令為擔任教官,必須離開加拉歹駐在所。井上伊之助認為,若緒方警部在他旁邊,儘管沒有讀蕃語講習所仍可以向他請教,但緒方警部去了角板山而不在,井上伊之助說「萬事休矣」。不過井上伊之助又認為,多數人有機會學到蕃語而成為「蕃通」,(註44)從撫育工作的發展面言,是件好事。(註45)

緒方正基因長期受折磨又有哮喘的慢性病,於一九二三年過世,井上伊之助讚揚他為「過了(泰雅族傳?的)彩虹橋至utux(祖靈,也是上帝)之地」。(註46)井上伊之助的言外之意是,緒方正基在總督府和泰雅族中間扮演橋樑角色,非常辛苦。

因網頁篇幅限制,故本文分為四則呈現。


(註1) 依「訓令第37號」。臺灣總督府警務局編:《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第5卷,頁719;臺灣總督府警務本署編 :《理蕃誌稿》第2卷,頁362

(註2) 同前註。

(註3) 依「臨時蕃語講習所規定」第2條。同前註。

(註4) 依「臨時蕃語講習所規定」第7條。同前註。

(註5) 依「臨時蕃語講習所規定」第6條。同前註。

(註6) 依「臨時蕃語講習所規定」第3條。同前註。當時的臺灣地方行政規劃而言,廳是總督府之下的地方行政單位,「支廳」則是「廳」之下的地方行政單位

(註7) 依「臨時蕃語講習所規定」第5條。同前註。

(註8) 依「臨時蕃語講習所規定」第8條。同前註。

(註9) 依「臨時蕃語講習所規定」第9條。同前註。

(註10) 依「臨時蕃語講習所規定」第10條。同前註。

(註11) 依「臨時蕃語講習所規定」第11條。同前註。

(註12) 依「臨時蕃語講習所規定」第12條。同前註。

(註13) 依「臨時蕃語講習所規定」第14條。同前註。

(註14) 依「臨時蕃語講習所規定」第15條。同前註。

(註15) 依「臨時蕃語講習所規定」第16條。同前註。

(註16) 依「臨時蕃語講習所規定」第17條。同前註。

(註17) 依「臨時蕃語講習所規定」第18條。同前註。

(註18) 依「訓令第90號」。臺灣總督府警務局編:《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第5卷,頁720

(註19) 同前註。

(註20) 以?令第282號改制臺灣總督府地方官官制,同月以訓令第159號修改「臺灣總督府廳分掌規程」。第1條規定在管轄蕃地之廳設立蕃務課,第5條規定蕃務課主管事務。根據臺灣總督府廳分掌規程第1條但書,在臺北廳沒設蕃務課。臺灣總督府警務局編:《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第1卷,頁568。直到19115月以第116號修改「臺灣總督府廳分掌規程」第1條第2項刪除其但書,臺北廳才設置蕃務課。同書頁592

(註21) 一九O四年十月發布?令第二百七十號修改「臺灣總督府官制」,新增第1718條規定設立蕃務本署。同前註,頁125

(註22) 「五箇年計畫理蕃事業」是第五任臺灣總督佐久間左馬太對蕃人實施以武力討伐,使蕃人歸順臣服的計畫。其中討伐太魯閣蕃,實施最大的軍事行動,被視為最終目標。其詳緬內容已經由藤井志津枝:《理蕃——日本治理臺灣的計策》(臺北市:文英堂出版社,1997年)探討,請參照它。

(註23) 根據7月發布訓令第160號修改的「臺灣總督府廳分掌規程」。臺灣總督府警務局編:《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第1卷,頁602-603

(註24) 井上伊之助:《臺灣山地傳道記》,頁66-67

(註25) 在日記中寫「出向」,在現代日語中「出向」指調職,在蕃語講習所讀書算是警察工作的一部分,可領薪水。

(註26) 原文為「夢???」。井上伊之助:《臺灣山地傳道記),頁67

(註27) 同前註,頁67-70

(註28)  依「巡查講習概則」第3條。臺灣總督府警務局編:《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第5卷,頁912。關於「通譯兼掌」制度詳細情形,筆者已經在石丸雅邦:〈從「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看理蕃警察通譯兼掌制度〉探討過,請參照它。

(註29) 關於各原住民語言的語言檢定及格者人教差異的原因,筆者已經在石丸雅邦:〈從「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看理蕃警察通譯兼掌制度〉探討過,筆者獲得的原因有如下:(1)其語言對理蕃政策的「實用」性。「泰雅語」話者和布農族的抗日活動或「出草」行為與「阿美語」和 「廣東語」比起非常多。而且「阿美語」和「廣東語」都住在「平地」:「普通行政區」中,比較早接受日本同化教育,加上會「福建語」者也已經不少;(2)各族之間的教材數量有差異。「泰雅語」的教材:「蕃語集」比較豐富,如上述,泰雅語有飯島幹太郎《黥蕃語集》、馬場藤兵衛的著作《????語典》?二宮力編《?????蕃語集》、臺灣總督府編《????語集》等4本,另外收錄太魯閣語、布農語、阿美語的花蓮港廳《花蓮港蕃語集》。布農語則有:臺灣總督府蕃務本署《???蕃語集》、二宮力編《巒蕃???語集》等2本,排灣語有警察本署蕃務課《????蕃語集》、臺灣總督府編《????語集》等2本,阿美語有臺灣總督府蕃務本署《??蕃語集》、臺灣總督府編《??語集》等2本。鄒語、魯凱語、雅美語、卑南語等語言僅收錄於小川尚義、淺井惠倫《原語???臺灣高砂族伝?集》、安倍明義《蕃語研究》等綜合性的書而已。

(註30) 山口政治:《東臺灣開發史》,頁132-133

(註31) 井上伊之助:《臺灣山地傳道記》,頁33

(註32) 同前註,頁202-203

(註33) 山口政治:《東臺灣開發史》,頁132

(註34) 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新竹廳通譯兼新竹廳警部緒方正基兼任桃園廳通譯」(明治4411日),《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藏,1880號,文號:60

(註35) 井上伊之助:《臺灣山地傳道記》,頁24

(註36) 同前註,頁194

(註37) 臺灣日日新報社:《臺灣總督府職員錄》明治四十五年版(臺北市·:臺灣日日新報社,1911年),頁255

(註38) 井上伊之助:《臺灣山地傳道記》,頁194

(註39) 同前註,頁29

(註40) 同前註,頁30

(註41) 同前註,頁33

(註42) 同前註,頁48

(註43) 同前註,頁195

(註44) 當時被稱為「蕃通」者是通曉「蕃情」(原住民情形),能原住民語言者,如霧社事件出名的下山冶平、佐塚愛佑、小島源冶、近藤儀三郎等,警察之外的森丑之助及近藤勝三郎也被稱為蕃通。甚至其中下山冶平、佐塚愛佑、近藤勝三郎、儀三郎兄弟娶原住民女性。

(註45) 井上伊之助:《臺灣山地傳道記》,頁66

(註46) 同前註,頁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