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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統治之下的臺灣教會語言學——荷蘭語言政策與原住民識字能力的引進(1624~1662)(中) 本期專題 35 2017/12

文/賀安娟

賀安娟 Ann Heylen

臺灣師範大學臺灣語文學系教授

比利時籍語言學者,研究專長為臺灣文化史、台灣個人文件研究、台灣語言發展史研究、東亞歷史、歐洲歷史

 

 

 

荷蘭統治之下的臺灣教會語言學
——荷蘭語言政策與原住民識字能力的引進(16241662)(中)

一六四二年西班牙人退出淡水和基隆。此役使荷人控制了北海岸並成為島上的唯一強權。荷人並未直接計畫在此宣教,此區仍被認為太過危險。此外,有更危急的事務:在新近征服的西岸地區,發生漢族移民和原住民的族群衝突。一六二三到一六四四年問,漢人移民幾已加倍(註1),主要是福建南方的赤貧農民。他們對在惶惑中,接受了荷人的統治,耕種土地者被迫繳稅,與原住民交易亦受荷人節制。在荷蘭統治的後半期,控制和組織漢族移民,確保荷人新據點的安全,成為教士們的優先任務。

一六四三年,范布練(Simon van Breen)牧師(一六四三~一六四七)接替尤羅伯。他首先在城中服事,專注於學習新港語。旋即擔任新港、目加溜灣?大目降的監管員(supervision)。一六四四年,行政當局命他到法包蘭地區。他帶了兩名探訪傳道,選了六名士兵,及政治命令隨行。此行有雙重任務,除了要學習二林語(tarrokysian)以外(註2),還要確保此區荷蘭施政不致受到漢族移民侵擾。范布練極為能幹,一六四五年十月的信函文件,載有他成功的平定法包蘭原住民的叛亂,西海岸直至雞籠淡水的旅行可以無礙(註3)。接下來的兩年半之中,他建立了六所學校。他在語言方面的努力承接了干治士的傳統:字彙集和教義問答書,標題是Favorlangsche Vraegstucke(註4)

法包蘭地區的確實邊界和其語言上的分類都有學術上的爭議點(註5)。荷人記下島上西北地區的四種語言;二林語?虎尾語(Favorlang)、大肚語(Camatchat)、山地語(Bergsche)。二林語是在距新港北方兩天距離的Tarokei。荷人通常據語言的相似性來將各村落分群,所以新港語是指新港及其附近村落的語言。同樣,二林語在分類上也是附近的十四?五村的語言。范布練的傳教中心在Tarokei附近的他里霧(Dalivo(註6),法包蘭的村落在更為東北方的地方。經過一六四五年的併吞,法包蘭地區由諸羅山(Tirossennian)北部原野延伸到新征服的村落,包括大肚番王(Quataong)的轄區(註7)。之後,虎尾?二林及一些北部的村社成立了以虎尾語為共通語的獨立宣教區(註8)

不像新港語,虎尾語並非全法包蘭地區的代表性語言。最近的語言?究說明「法包蘭人」可被分為平原上的五群村落。居於嘉義和臺中間平原的巴布札族(Babuza)和荷安雅族(Hoanya)也說虎尾語,也有說二林語的。臺中北部的巴布拉族(Papora)、巴節族(Pazeh)、道卡斯族(Taokas)的語言既非新港語也非虎尾語。而是大肚語(CamatchatQuataong)。山地語則是東方的山地區域所用。現存的法包蘭語語彙,不是源自二林語就是來自虎尾語,但無法清楚的區辨兩者。翁佳音先生指出本質上非常相似(註9)。造成這種相似性的另一個原因是,荷人記錄者簡化並混合使用兩種語言。如賴永祥先生指出范布練牧師的後繼者華雅各(Jacob Vertrecht 164751)和哈伯宜(Gilbertus Happart 1649-165253),將其作品整合成新的版本(註10)

在征服法包蘭地區以後,舉行了年度地方集會(Landdagen)。其中臺南市以北至今大甲溪以南隸屬北路集會區,劃分為四個語言區,新港語區,在新港社一帶;虎尾語區,包括虎尾和二林;大肚語區;山地語區(註11)。後兩者一六四六年後才派代表出席。南路集會區除荷語外,?使用南路語,即放索語?排灣語?和魯凱族下三社語(Tonghotavalse(註12)。大肚番王的轄區保持半獨立狀態,其代表僅授權協商獵場事務,不及於洗禮和教育事宜。因此大肚語和山地語都沒有遺留文獻(註13)

教義問答書的修改

法包蘭地區初步傳教的情況和新港地區大不相同。尤羅伯的返國造成?黃不接的情況。派駐牧師巴約翰(Johannes Bavius,164047)和哈約翰(Johannes Happart,164446)的私人信函指出基督教會的退化:

過去一年來,村裡(新港?目加溜灣?大目降)的居民連聽一次講道的機會也沒有,他們由生活雜亂的教師指導,我?擔心若不派來大量的教士,或採取其他應變手段,一切就會退回原點了。沒有方正的導引,連至小的美德也將不存(Non minor est virtus quam quaere parta tueri(註14

教育擴張的潛在障礙,終於漸漸浮上臺面。由於缺乏正職牧師和神職人員,只好以候補牧師?探訪傳道和士兵來充任教師。在荷人當中,識字能力也不普遍.能讀寫的人就被擢用為學校教師。一六三六年雖然當局不讓尤羅伯偕其最具天賦的學生回國受訓,他仍獲准開辦教師培訓。他離去之前,培訓了五十名學生。尤羅伯將他們書寫文字的樣本和正確的拼字樣本送交巴城和阿姆斯特丹大會以備參考。翌年當局決定削減員額到十七位,理由是學生耽於打獵、種田,無法?到培訓的要求。為解決這個問題,基本薪俸被提高到可以自足的程度。為破除語言藩籬,長官指定五位十到十四歲的本地男孩來學習荷語,希望能增加到十三位。同時,要求巴城派來更多識字的士兵。

與巴城的通信中,嘉隆(François Caron, 1644-46)長官對此也多有抱怨。他指出大部份受洗的原住民只是有名無實的基督徒(註15)。他懷疑,是否有人?的理解荷蘭的基督教理念。一六三六年三月,臺灣宗教評議會著手改善此一問題,但他們避重就輕,只改變他們最容易掌握的部份。范布練牧師為教義問答(Ordinarie Vraechstucken)附上一小篇註釋以利教師教學。此時,一場瘟疫正肆虐全島,范布練牧師利用在城中養病(熱病)的時刻著手編輯。他與同樣罹病的巴苗士牧師,及隨營牧師哈約翰,三人修正尤羅伯的信仰要項(de vraegstucken van Junii)。一六四六年八月,加上關於基督教生活方式的幾篇指導文,范布練牧師以問答形式集成了修訂版。據范布練和哈約翰的意見,註釋並不能改善此教義問答的品質,最好的方式是全部重寫。

尤羅伯的教義書得以流行一時,最後卻遭到全盤修訂,有著更深刻的原因。傳教士們得知尤羅伯向阿姆斯特丹的中會和十七董事會抱怨臺灣的教會狀況,臺灣宗教評議會被迫自我辯護,使沮喪的牧師發動反擊。此一事端餘波盪漾到一六五二年(註16)

尤羅伯被控過度簡化基督教教條。他以新港語宣教並依本地人的要求修改了教義內容,將他們的日常生活納入基督教規條中,試圖傳達基本的信仰原則:

祂會說:若汝設陷機捕鹿,祭予舌?肝?腎?祂會?:以熟米?酒?豬肉事予?祂為何要這麼說?(註17

以上片段顯示,他將崇拜偶像、獻祭一事比附於恩慈的上帝譴責酒與食物的奉獻。相反的,他教他們行獵前需先禱告。同樣,針對墮胎風俗,將第六誡改為「汝不當殺人和墮胎」(註18)。在他的教義問答書還有其他例子:

第四十七問:亞當和夏娃如何僭越了神的話語?答:.他們吃了田野最中央的蘋果。

第四十八間:他們吃了田野最中央的蘋果和其他水果後是否犯了大罪?答:是,因為上帝說,這些是我的水果,田野周圍的水果可以盡情的吃。

地獄的想像被說成?實的地方:

第二十三問:何處是惡魔的居所?答:在地下?洞穴中。第一百七十問:他們將和誰住在地獄裡?答;有罪和瀆神的人和惡魔同住於地獄裡,受蜈蚣和蛇的噬咬。

一六四九年?尤羅伯的教義問答全部被改寫,由根據一六一九年新教Dordt大會欽定的海德堡信經所寫的新教條所取代。范布練牧師寫了前兩篇,哈約翰對基督教恩典的註釋構成第三篇,倪但理(Daniel Gravius, 1647-51)牧師,總結最後改版,他並且為便利老人記憶.編了內含三十九個問答的節縮本(註19)。哈約翰增補了五篇佈道詞,和「歷史問答」(Historische vraegstucken)以及AldegondeMarnix之問答(註20)。牧師候補阿勒豪夫(Hans Olhoff)編寫九篇主要關於信仰的文章。巴苗士牧師以一百問的方式寫了禮拜日宣讀用的佈道詞。

他們清楚地強調正統教義,並且遵循荷蘭的宗教習慣,而亳不顧及當地人們的傳統和心態。除內容的改變,還有一個決定性的不同。既然尤羅伯以當地語言宣教,牧師們就斧底抽薪,將信條全部以荷文寫成,稍後再譯為新港語。事實上對范布練牧師來說,翻譯是極為困難的。不只是因為他派駐於法包蘭超過兩年,巴苗士給長老的信中還說他完全不擅於語言(註21)。倪但理牧師也一樣。藉一些語言學家的幫助,他翻譯了祈禱文,並修訂有關洗禮及婚禮儀式經文,結果完全走了樣。我們無法知道這些語言學家究竟是哪些人,但最可能是流利的使用本地語言的探訪傳道和教師(註22)

次年,華雅各牧師完成了法包蘭地區的所有教材。他的Leerstukken Ten gebruikke der schoolen van 't Favorlang district,由十八個部份組成,前十三個部份以雙語編成(註23)。包括主禱文、信仰要項(Articles of Faith)、十誡和其他祈禱文。此外,並附有荷語法包蘭語會話、基督教教理、對主禱文和信仰要項的問答,受洗前的指引文(instruction)、五篇詩篇,這些都是以荷蘭文寫成。(註24)

從語言學上來說,新的教義問答書成為學校教育標準語言的權威性版本。Kuepers氏質疑新教義問答書的品質。他指出,這可能是不顧日常用法而依文法規則造出來的造作文章(註25)。在其他地方,例如美洲,聖經和福音書的轉譯也有相同的情況。羅馬公教教士以拉丁文文法充作美洲語言的文法,而犯了種族中心主義的錯誤(註26)。這是正確的歸因,但對新港及法包蘭這些從未有書寫法的語言,為建立語言的標準文法和形式,此一程序仍然不可或缺。為整理原住民的語言,文法的探查指出一條明路。以羅馬字母記錄聲韻可以用來找出?未被發現的文法結構。對文法的強調衍生自文藝復興時期書寫語言的哲學觀,深繫於強調論述,句法修詞?邏輯結構的親念(註27)

對尤羅伯傳教方式的最後反動,是要求終止他在母國訓練教士的計畫。自尤羅伯返國後,即以新港語教育預備派駐於臺灣的人員。牧師們聲稱新港語只是福摩沙島上的方言之一,尤羅伯的教材顒示他沒有深入的語言學知識,甚而指控他根本沒有盡力地學習原住民語言(註28)。在教會眼中,要維持學校運行,監督住民的道德生活?執行聖職,這些基本職務,並不需要具備透徹的語言知識(註29)。此觀點和干治士?尤羅伯的時代大不相同。觀點的轉變,其中的一個理由是,學校已展開似乎極有前途的荷語教育。教會擴張主義者無意中促成了語言和權力的連結。

荷蘭語教育的推展

在島上推展荷語教育,是荷東印度公司在各殖民地普遍推行的政策。雖然迄於一六四零年代並未做任何當試,但與其他殖民地比較,此地的荷語政策仍較為成功。比之於麻六甲、巴城和錫蘭,福摩沙島上沒有像葡語或馬來語這樣的共通語言的威脅。將荷語引入本島的決策,和巴城方面當時對語言事務的想法一致(註30)

一六四三年五月九日,安東尼總督(Antonio van Diemen, 1636-45)指示馬利長官(Maximiliaen Lemaire, 1643-44):「考慮引進荷語。」(註31)馬利在十月十五日回覆道同意仿照葡萄牙人在殖民地施行的政策。他註明福摩沙沒有共通語言,況且,天主教士長久以來就引入母國的語言(註32)。大員城日誌記載了北方兩村落的情況:

金包里社(Kimaurij)來的那些,無論長幼,都懂卡斯提爾語,三貂角(StJago)來的那些,只慬一點點,因為他們的傳教士會?他們的語言(註33

但繼任長官嘉隆認為此一計畫窒礙難行,提案以將本地方言統合為兩到三種為目標(註34)。所以,荷語的教育延至Pieter Antonisz. Overtwater長官 (1646-49)任內才發動。華雅各牧師使用荷語學校基本教材(duijtsche schoolboekjens),推動了荷語教育的巨輪(註35)。一六四八年,荷語正式由官方引入臺灣。學校的課程,與荷蘭內地習慣一樣,由早晨直至中午,下午由兩點到四點鐘。強調荷式的時間規制和紀律訓練,同時呈現了殖民當局將海外領土視同於國家財產的帝國主義心態。我們得在這個背景下,來理解教會和殖民當局對引入荷語方面持續不斷的摩擦。

同年,臺灣宗教評議會致函要求阿姆斯特丹中會提供三千本祈禱書、兩千本教義問答、一千份約瑟的故事?一千本詩歌集?一千本福音書?五百本?年之鏡?五十本聖經史,五十本虔誠的實踐。同信中,亦提及新港和法包蘭地區荷語教育的成功(註36)。國內的十七董事會,對寄送書籍到臺灣並不反對。從國內輸出教科書?教義問答等小冊子,提供了理解荷語意義的門徑。荷語的引進,被解釋成是作為意圖籠絡原住民歸順荷蘭的「政令媒介語言」。Overtwater長官在一封呈巴城當局的信函中,讚揚原住民荷化的熱枕,他們勤學荷語,改用荷文姓名、改穿荷式衣著(註37)。一六五零年,陸續送到臺灣宗教評議會的教科書,足供兩年之用(註38)

這種把臺灣「荷蘭化」的過程,以近代觀念來說,就是同化政策。同化是「在同一地區,來源各自分歧而繼承不同文化者,造就一種可獲致國族統一的最低底線文化相容性的過程。」(註39)同化(assimilation)常和涵化(acculturation)相混淆,涵化意指接受他群體的生活方式和風俗,但並不包括認同他群體(註40)。兩種過程中,說寫語言由輸出者(荷蘭)到接受者(原住民)的傳遞,是工具性的。無論同化或涵化,都在統治者的操弄之下。由傳教士的觀點出發,荷語教育與政治控制手段無關,反而是教化原住民的捷徑。他們的目標是:在本島建立土生土長的喀爾文教會。他們歡迎荷語政策,因為其舒緩了神職人員和適任教師的不足(註41)。到了一六五零年代,荷語教育的實用面顯現了效果,大大有助於兒童的皈依和教化。但,如同教育從屬於宗教目的,宗教教育也是附屬於實行荷語政策之一。在這個層面上,傳教士對語言的觀點,和那些以共通語言杯葛殖民當局的殖民地並無二致。

聖經與字典

在教義問答書改編後的幾年間,教士在文字作品上豐富多產。被荷語教育的開展所鼓舞,教士們奠下本土教會的基礎。由於聖經對歸正派教會的重要意義,教士們渴求讓學生以他們的語言來瞭解聖經。

筆者定義為教士編其的語言文獻的「教會語言學」,在新港西北方發展的最為充分。在那裡傳教士經歷了熟習語言、編纂教義問答書和字典的階段。接下來,是聖經的翻譯。三位牧師協同探訪傳道投入了翻譯工作。哈約翰以馬太福音起頭,倪但理繼之成之,並附加聖約翰福音。返國後出版一小冊子「Het Heylige Evangelium Matthei en Johannis ofte Hagnau Ka d'Ilig Matiktik, ka na sasoulat to Mattheus ti Johannes appa, Overgezet in de Formosaansche tale, voor de inwoonders van Soulang, Mattau, Sinkan, Bacloan, Tavokang en Tevorang.」現藏本僅存馬太福音,以黑體字的荷文和拉丁字體的福摩沙文兩欄對照,存於萊登圖書館(註42)。一六五零年代范堡(Antonius Hambroeck, 1648-1661)牧師重譯了新版,但此版本下落不明(註43)

巴城的牧師Abraham Rogerius主張編纂一版荷屬殖民地內四種語言相對照的字典,他的立論基礎是要統一新港語?葡語?馬來語?荷語的宗教教育。一六四四年,巴城宗教評議會和總督Van Diemen准許了他的提案。計劃先自赤崁字典起,逐步擴編入馬來語、葡語?荷語?新港語(註44)。一八四二年,C. J. van der VlisFormosaansche Woordenlijst為名出版存於烏特勒支大學的稿本。在Zamenspraken in het Formosaansch en Nederduitsch的標題下內容包括一千個新荷對照的字彙(註45)

法包蘭地區的進展與新港不同,宣教活動的進展和新語言政策的推行同時並行,重點從推行荷語教育開始。當地住民的好亂性格,導致有更進一步推展教育的必要(註46)。相對於新港的教會語言學,沒有發現法包蘭語的聖經片段,卻有完整的字典,繼任華雅各的哈吉伯牧師(Gilbertus Happart, 1649-53)續完成這本字典的編輯,名為《虎尾語字典》Woodenboek der Favorlangsche Taal, waarin het Favorlang's voor het Duits achter gestalt is(註47)。一八三九年,巴城的牧師發現此一稿本(註48),一八四零年,麥士嘉(W. H. Medhurst)牧師譯成英文後刊行於世,是為Dictionary of Favorlang Dialect of the Formosa Language(註49)。一八九六年,甘為霖牧師又另行編輯出版(註50)。在前言中甘牧師指出,字典所收的字彙,在很多方面與華雅各牧師的用法有差異。這可能是由於華牧師駐於虎尾社,哈牧師駐於二林社(Takkais)所致(註51)。但也有另一種可能,即哈吉伯也合併了范布練牧師所編的字典,後者與二林語(Tarrokayse)略有不同。由字彙排列的順序來看,可判定新港語字典和虎尾語字典,都是為教士學習方便而設。包括雙語會話在內的教義問答書,是用荷語傳授的,學校課程並不傳授學生如何使用字典。

三個語言區中,南部最不發?。此地因不良天候和瘴厲流行而惡名遠播,荷人不喜居此。在一六四五年到一六五一年間,熱衷於服事的阿肋豪夫,監管不下於七十個村落的南部地區。之後,監管由司法官員和學校教師接手。一六五四年的蝗災造成嚴重飢荒,南部自此被棄置,學校和教會經常在停擺狀態。

然而,南部地區的語言卻最為歧異。南路地方集會時有三種代表語言,即:TapouliangseParruanseTonghotavalseTapoliangse也被稱為放索語,ParruanseTonghotavalse各被認為是排灣族和魯凱族的語言。除了尤羅伯編纂的放索語小字典外,?末發現有其他南部語的文獻(註52)。臺灣宗教評議會警覺的此情況,但只在荷蘭統治的尾聲才開始南部地區教會語言學的努力。有人懷疑是否有以南部語譯成的教義問答書(註53)

因網頁篇幅限制,故本文分為上、中、下三則呈現。

(註1) Hsien 69: 144.

(註2) 又稱為TirosennianTerrokesian,翁佳音稱二林語。

(註3) Campbell 1992: 209.

(註4) Campbell 1992: 2422Ginsel 1931: 100﹐賴永祥 1964: 65

(註5) 這是由於地名拼法那時也還未標準化(Campbell 1992: 542﹐伊能嘉矩 1904: 81﹐賴永祥 1970: 91f﹐小川尚義 1944: 85)翁佳音認為法包蘭人村落在今虎尾一帶。(翁佳音 1992: 172)及「虎尾人的土地與歷史」未刊稿。

(註6) DR fol 164, VOC 1148,今雲林斗南。

(註7) 諸羅山(Tirossen)即今之嘉義,新平定的十四到十五個村社在鹿港附近。翁佳音,歷史記憶與歷史事實-原住民史研究的一個嘗試: 8。關於大肚番王,見中村孝志1993: 20628,翁佳音一九九二。Tackamaha另一個拼法是Camatchat

(註8) Ginsel 1931: 85,翁佳音,歷史記憶與歷史事實-原住民史研究的一個嘗試: 8

(註9) 翁佳音,近代初期的鹿港宗教: 2

(註10) 賴永祥 1964: 64。哈雅各的手稿包括另一種方言,Campbell 1992: 452

(註11) 翁佳音,近代初期的鹿港宗教: 2

(註12) 翁佳音,歷史記憶與歷史事實 –原住民史研究的一個嘗試: 13DZII: 479533Parruan也拼成ParrouanSarruanParoanghVOC 1213FOL593V)。

(註13) 中村孝志 1933: 216

(註14) Campbell 1992: 247.

(註15) Campbell 1992: 211Ginsel 1931: 100.

(註16) Kuepers 1978: 2931.

(註17) Campbell 1992: 331336詩篇第五十,十五節講道。

(註18) 賴永祥 1964: 62.

(註19) 賴永祥 1964: 6263.

(註20) Ginsel 1931: 99MarnixAllegonde的問答自一五九九年始,用於巴達維亞城。Groeneboer 1993: 43.

(註21) Campbell 1992: 247.

(註22) Kuepers 1978: 33Campbell 1992: 220, 226, 239, 243.

(註23) Leerstukken en Preeken in de Favorlangsche Taal (Eiland Formosa). Vervaardigd door Jacobus Vertrecht, Afgedrukt naar een handschrift uit de zeventiende eeuw, toebehoorende aan het Bataviaasch Genootschap van Kunsten en Wetenschappen, Batavia Landsdrukkerij, 1888.

(註24) 賴永祥 1964: 64Groeneboer 1993:

(註25) Kuepers 1978: 33.

(註26) Street 1984: 69.

(註27) Mignolo 1992: 317他強調浸潤文字學意識形態的(letrados)傳教士以語言為工具的殖民化壓迫美洲本土的語言、書寫法。

(註28) 尤羅伯曾帶此字典返國。

(註29) Ginsel 1931: 101.

(註30) 一六四一年由於荷蘭佔領麻六甲致使大量葡語移入巴達維亞,巴城行政當局急迫地促使荷語成為公定語言。無法導入殖民者的語言是一個弱點,但荷人社區本身卻越來越不願使用荷語和負起存續荷語於下一代的任務。荷蘭殖民地此時是種族的熔爐。荷語政策部分是源於喪失文化認同的危機感。Groeneboer 1993: 50.

(註31) Ginsel 1931: 103.

(註32) 葡人在摩鹿加群島的殖民使用馬來文作為共同語言(Lingua franca),回教徒的圈子裡的歐洲商人,也說馬來語。Groeneboer 1993:

(註33) DRII10/05/1644Fol 305.西班牙教會語言學的成果有: Jacinto Esquivel 編纂的《淡水語詞彙》,Vocabulario de la lengua de los Indios Tanchui en la Isla Hermosa又譯有《淡水語教理書》Doctrina Christiana en la lengua de los indios Tanchui en la Isla Hermosa,賴永祥 1990 I: 144.

(註34) Campbell 1992: 207.

(註35) 甘為霖提到,迄於一六五?年,華雅各已在東印度服事了十七年。他在一六三二年八月抵達巴城,指派到蘇拉特、安汶、班達群島。由於在其他殖民地荷語推展較成功,所以他較有經驗。Campbell 1992: 258Ginsel 1931: 61f.

(註36) Campbell 1992: 236.

(註37) Campbell 1992: 232.

(註38) 一六四七年尤羅伯獲准印刷他的ABC課本。Ginsel指出,一六四七年五月,van der Lijn總督送出兩箱印刷好的課本到大員。一六四八年第二批船貨運到,且承諾運來更多的書。Ginsel 1931: 104﹐賴永祥 1964: 68。一六四八年,四月’t Hoff van Seelandt號抵達,帶一箱ABC課本,及其他教會和學校用書。一六五?年十二月,De Overschied號抵臺,運交兩箱教會、學校用書。Ginsel 1931: 104。據Mac Leod,一六五?年為初學者的需要,再要求供應五到六千本書。賴永祥 1964: 68

(註39) Herskovitz 1958: 13.

(註40) Shepherd 1993: 63.

(註41) Campbell 1992: 242.

(註42)Het Heylige Evangelium Matthei en Johannis ofte Hagnau Ka d'Ilig Matiktik, ka na sasoulat to Mattheus ti Johannes appa, Overgezet in de Formosaansche tale, voor de inwoonders van Soulang, Mattau, Sinkan, Bacloan, Tavokang en Tevorang.Amsterdam, Michiel Hartogh, 1661175pp.倪但理譯馬太福音,荷人H.Kern在萊登大學圖書館發現,甘為霖牧師一八八八年重刊英譯本The Gospel of St.Matthew in FormosaSincan dialectwith corresponding versions in Dutch and Englisch edited from Gravius’ edition of 1661London,Trubner,1888

(註43) Ginsel 1931: 104.

(註44) Groeneboer 1993:

(註45) Riess認為此「Vocabularium Formosanum」即干治士和尤羅伯編的。

(註46) Campbell 1992: 208, 212, 241, 244, 290, 295.與新港的面積相比,法包蘭的地區大了一倍。加上疫病和人手短缺,到一六五三年此地仍未有皈依者。

(註47) Vervaardigd door Jac. Vertrecht, Afgedrukt naar een handschrift uit de zeventiende eeuw, toebehoorende aan het Bataviaasch Genootschap van Kunsten en Wetenschappen, Batavia Landsdrukkerij, 1842124P)。據Van der Vlis其在一八四二年巴達維亞出版的《巴達維亞學會學報》十八卷(Verhandelingen van het Bataviaasch Genootschap 18de Deel)以Woordenlijst der Formosansche taal volgens een Handschrift in de Bibiliotheek der Utrecht Academie為標題。

(註48) W. R. Van Hoevell在巴城的宗教評議會檔案庫發現之。賴永祥 1964: 64.

(註49) Translated from the Transaction of the Batavian Literary society. By W. H. Medhurst,Batavia, Printed at Parattan, 1840, 383 p.small 8 vo.

(註50) Rev. WM Campbell, London: Kegan Paul, 1896.

(註51) 華雅各在一六五一年離職後,沒有人繼任於法包蘭地區。駐Takkais的哈吉伯牧師即接掌此兩地區的監管任務。Campbell 1992: 271

(註52) Hans Olhoff把尤羅伯的教義問答書譯成新港文,而非南部語。即Fourmulier der vraegstuken D. Roberti Junii, gelijk in sommige dorrpen gevonden is .Vertaald in het Formosaasch door D.Hans Olhoff. Campbell 1992: 336340.

(註53) Kuepers 1978: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