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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統治之下的臺灣教會語言學——荷蘭語言政策與原住民識字能力的引進(1624~1662)(上) 本期專題 35 2017/12

文/賀安娟

賀安娟 Ann Heylen

臺灣師範大學臺灣語文學系教授

比利時籍語言學者,研究專長為臺灣文化史、台灣個人文件研究、台灣語言發展史研究、東亞歷史、歐洲歷史

 

 

 

荷蘭統治之下的臺灣教會語言學
——荷蘭語言政策與原住民識字能力的引進(16241662)(上)

前言

近來,人類學者與歷史學者日益關注殖民地教會活動對族群認同或國族意識發展造成的影響。特別是對無文字族群而言,教會活動的介入造成其社會文化的變遷。其癥結就在宣教過程本身。在社會層面,傳教士建立教育及醫療體系;在經濟層面,他們引進了西方的貿易及農耕技術等等;在政治層面,構成了外來殖民建制的一個部份;在空間上,宣教據點構成聚落的顯明地標;語言上,傳教士編寫當地語言的文法、字典,將基督教經典譯為原住民語言。為此,他們引進了西式的字母書寫系統,普及本土語言教育,因此也涉入了語言的標準化過程。(註1)

筆者將這些引入讀寫識字能力的活動,定義為教會語言學(Missionary linguistics(註2)。其他學者並未考慮到語言哲學和原語書寫系統的建立問題,而視此為對本土語言的壓抑和殖民化(註3)。無論如何,兩者均贊同教會推展的讀寫識字活動埋下了反抗運動的種子(註4)。可以斷言,識字能力的引進在國族認同的形成中扮演一定的角色。然而,並非引入字母就能造就識字能力,在和特定經濟與政治結構連結的情形下,文字傳達的觀念才發生效用。如此,語言就形成了統治與反抗兩方的軍火庫。

十九世紀中,西方傳教士在臺灣西南部發現幾件舊文書。有數件是漢字與羅馬拼音對照,其他則全部以羅馬拼音寫成。判讀漢字後可知其為土地租借、買賣和其他借貸方面的文書。所有文書都是以十七世紀的羅馬字,用墨汁書寫在黃色紙上。其樣式不一,上有印模。在發現的同時,原住民已不能閱讀羅馬字部份,但他們視之為先人遺澤的一部,並妥善加以保存。

本文嘗試將這些文書置入歷史脈絡中解讀,並重構造成這些文書的?史前因。溯自十七世紀荷蘭東印度公司為商業利益進入遠東時,伴隨而至的歸正派教會的傳教士,在嘗試建立一個本土教會的過程中,將早期臺灣社會轉化為能識字的社會。為了準確的傳?教義和自身學習原住民語言的便利,必須將當地語言文字化,以印刷傳教小冊子,翻譯聖經。無意間將各地的語言羅馬字化了。換言之,他們賦予原住民本來並不具有的書寫本身語言之能力。透過正式(宗教)教育,學生們學到了用羅馬字母來讀寫他們口語的能力。

本文不討論學校設施、教材?及出席率等變化,而想較完整的描述其歷史脈絡。不應該忽視意欲造成成功的教育養成和讀寫能力的這些準備工作,而應說明其造就口語書寫法或者將口語轉化為文字的中心理念為何。本文將闡明這整個在諸多因素和動機作用下複雜?艱辛?政治敏感的歷程。在此脈絡中,可發現引進荷語的尷尬情況。在結論中,將嘗試再評價臺灣的荷蘭遺產。

由於並未遺留原住民對荷蘭統治者的記錄文獻,基本資料多引用殖民記錄和日誌,歸正派教會在臺的通訊和備忘錄,語言學上的成果如字典和聖經譯本等材料。

熱蘭遮城

在十六世紀末,歐洲正處於痛苦的宗教大分裂時期。一五八一年荷蘭掙脫了西班牙的掌握而成為獨立國家。他們和英國的新教徒一道結盟以對抗教敵:天主教的西班牙和葡萄牙。海權勃興的此刻,歐洲列強企圖在中國沿海一帶獲取勝利。在宗教狂熱競爭下,他們有雙重的目的:貿易和教化原住民。

一五九五年荷蘭殖民爪哇。一六零二年創立的荷蘭東印度公司,有效的剝削馬來半島和蘇丹群島。對葡萄牙澳門商站的妒羨,使其幾度嘗試進入中國沿岸而不果(註5)。一六二二年,他們進占福摩沙西側的澎湖群島,作為開闢貿易機會與劫掠西班牙船隻的據點。次年被明軍驅逐,轉進帝國轄區外的「東番」島(註6)

東番島是南島語族的居住區,十二世紀後漸有漢人移居於平原地帶。主要的移居者是漢人漁民、商人,和海盜,不時的侵擾中國沿岸,並與日本對手交易(註7)。此處遍地茂林,環處於險惡的海洋中,船隻或者擱淺於沙灘,或者困於颱風中。即使登陸,也有被獵頭的危險。不用說,在中國官方的眼中,這?是適合紅毛番的好地方。

一六二四年八月,荷人在福摩沙本島外的一個小沙州登陸,築起一座堡壘以便先頭部隊進駐。這城堡最後成為殖民城市的要塞,稱為熱蘭遮城或大員城(註8)。靠這小小的海港,經營往來荷屬東印度?中國及日本的貿易業務。根據前一年曾訪問中國的兩個荷蘭商人的記載,他們向新港社的居民租借了一小塊土地(註9),以向日本人社區宣示他們的來臨以及和中國政府貿易的正當性(註10)。與原住民的貿易開始時限於對日本出口的鹿皮,這是給了保證能持續的和中國及日本貿易。他們進而在臺灣實行殖民統治,根源於兩大帝國間的關係的變化。

西班牙人警覺到荷蘭人的成功,也急於占領此島。一六二六年遠征軍登陸福摩沙北部,其中有六位聖道明我會的宣教師。但,占領期間甚短,由一六二六年持續到一六四六年。一六四一年,馬尼拉的總督撤回臺灣的傳教活動,趁此機會,荷軍於一六四二年驅走了西班牙人(註11)

傳教的開始

一六二五年長官宋克(Martinus Sonck, 1624-25)要求「兩到三個能讀經者來展現神的話語並教化野蠻居民皈依基督信仰(註12)。第一群歸正派教會派駐的人員並不是牧師,而是探訪傳道(krankbesoeker, catechist)。他們隨船照顧航程中罹病或瀕死的船員,在貿易據點教導兒童教義問答,在缺乏牧師的時候,也充任佈道會和禮拜的主持者。探訪傳道無權行使洗禮,而要等到一六二七年六月,第一位正式的教區牧師干治士(Georgius Candidius)抵?才能為信徒洗禮(註13)

一開始,干治士受命主持熱蘭遮城內的宗教事務。公司不願惹惱日本及大明帝國,因此寧願避開傳教,表示單純只是為了商業利益而進占臺灣。干治士卻不做如此想,他利用各種機會度過臺江內海到新港去,搭起竹屋,開始宣教,為後來的傳教士奠下了基礎。他所記載的民族誌,描述了當地居民的宗教?行為,和風俗(註14)

他所記載的民族,顯然是與西拉雅族人。他們分佈在新港社的七個村莊(註15),有相似的語言和習慣。他們的社經發展程度?在自給自足或「原始社會」的階段,無文字、沒有公?市場、有依年齡和性別而來的簡單分工。宗教和日常生活層面並未區分開來。女巫操持狹義但嚴厲的道德規條,由傳統、巫術來調控族人生活(註16)

干治士依據兩個方面的觀察論斷宣教活動可以獲得很大的成功,即無文字,沒有中央政府。和東印度殖民地相比,西拉雅人既沒有文字也沒有一個提倡國教的中央政權。以此為出發點,他擬定了他的傳教策略。特別是,無文字的情況給他很深刻的印象。既然原住民傳統代代以口耳相傳,他們就不會被「邪惡」的經典書籍所污染(註17);而回教徒?印度人?中國人,卻有經師宿儒所窮研嫻熟的文字儀典。在歐洲文藝復興傳統強烈的影響之下,干治士相信傳授原住民語寫能力,必會增進他們的內在虔敬及所有的美德。他催促殖民當局審慎安排傳教士任期以便持續的學習語言(註18)

一六二八年八月,他向熱蘭遮殖民當局要求能夠在固定時間教學的指令。以新港社的村莊為主,每週兩小時,他在上午教導兒童,下午教導婦女(註19)。能夠背誦祈禱文,正確的回答關於教義的問題,是他們受洗前必須具備的能力。在灌輸基督教價值時,也使居民改變他們原來的信仰。

在此點上,他遭遇了主要的難題。就算他的信?(未受洗)能正確的回答關於教義的問題,承認說謊是可恥的,也很難阻絕他們停止獻祭食物(豬?魚、豪、米、酒類),停止幻想和以鳥的鳴叫和飛行來占卜。女性墮胎在傳教士眼中是極惡(註20)。原住民的風俗比傳教士所設想的更為根深蒂固。那麼,這時候沒有中央政權來改變風俗反而更為不利。

因此,他試圖在那裡建立荷蘭宗教和政權的權威,而回過頭來請求殖民常局干涉。他寫信給巴?維亞的總督科恩(Jan Pietersz. Coen, 1627-29),要求他允許派選一位司法人員來懲罰那些不聽他的話的人。此要求被否決,殖民當局採取較溫和的方式。長官努易茲私人性的拜會新港,以干治士之名送禮給社中長老,以嘉許他們對基督教的開放態度。信?快速增加,使得干治士必須從中選擇優秀者當助理教員(註21)。一六三零年新港承認荷蘭的權威,並集體表示願意接受基督教(註22)

一六三一年干治士被暫時召回巴?維亞,起程的前一個月,最初的五十個原住民受洗了。他們不只捨棄了野蠻惡習和偶像崇拜,同時行在基督教的正道上。干治士以他們的語言為他們洗禮。一六三三年中,他再度返回,與第二位牧師尤羅伯(Robertus Junius, 1629-1641/ 1641-1643(註23)同住。尤羅伯在城中住了一年半並同時熟習新港語和服事的方式,比起干治士,尤羅伯更嚴苛而有行動力,他強力傳教甚至發展了傳教士在福爾摩沙島內殖民征服擴張的角色。以十字架之名,他發動遠征,並且提供結盟者對抗敵對部落的保證以換取對荷蘭統治者和基督教的順服。這方面,包樂史認為,傳教士事實上「挑動殖民當局伸張管轄權至異教村落,以擴張他們的傳教範圍。」(註24)

一六三六年新港社西北方的六個村落落入荷人手中(註25),緊接著是南方村落的平定(註26)。跟伍長和士兵一道,牧師宣?皈依信仰的機會?和平條約?在新成立的地方集會上確認之(註27)。在民族上,南部人和新港人不同。包括放索?(下)淡水?瑯嶠(註28)、及其附近是馬卡道族的居地(註29)。他們與西拉雅族有親緣,但語言不同。依尤羅伯之請,當局派一位一等兵到放索去學習語言。尤羅伯提供他一本最少有三百個字彙的放索語字典(註30)。放索語是南部臺灣的三種語言之一,荷蘭人稱之為南路語(ZeydeytschZuidsche)。

第一部基本教材:ABC教科書

武力鎮?和教化收編合作無間打開了教育擴張之路,尤羅伯將干治士的教育方式加以合理化,致使一六三六年在新港開辦了第一所學校:

見到建立學校教育有正當的第一步十分令人愉悅。(在新港)以基督教的方式,尤羅伯在每天教導七十個十到十三歲甚或更大的學生。他以新港語教學,並且以拉丁字母將口語書寫下來。(註31)

原住民社會中教會學校,不只將宗教教育制度化,並導入西方學校的讀寫識字能力訓練。同時,新港語被制訂為新港及其附近地區的公用語。由於荷蘭的改革宗教會遵循路德教派的傳統,以《聖經》為宗教教育的基本教材,反對天主教以拉丁文作為教會共同語言,主張以方言或日常口語來宣教。在相當的程度上,十七世紀的傳教士所受的學問訓練,是希臘、羅馬的傳統,強調原典才是科學。文藝復興時期,文字是知識建立和傳遞的重要工具。同時,他們頌讚書中的文字?書寫,以及知識與觀念;書本被視為與儲存?傳遞知識的工具無異。西方讀寫識字能力的擴張,即基於上述的背景,強烈的信仰字母書寫的終極優越性。在這種哲學觀的角度看來,無文字即等於未?蒙的狀態(註32)

所以,不能只把《聖經》視為宗教聖典,而要注意到《聖經》根植於西方視書籍為一種有系統知識集合體的龐大意識型態系統。既然字母書寫直接與書籍理念本質上相連結,為無文字野蠻人造就一套書寫系統即是文明優越性的最高表徵。就像在古希臘,野蠻人是因為其口音而被區分出來的,文藝復興哲學再度讚揚字母書寫,並將野蠻人定義為無文字的人。由此可知,本質上,皈依者不只要能閱讀聖經,也必得學習書寫。文字化的意識型態下,拼字是最被強調的教學內容。

尤羅伯如何教導這些從未有文字的人「字母」?他將子音和母音的字母分成兩列,寫在一張紙上,要求學生背誦起來。在學校課表上,拼字課是緊接於宗教課程之後。為了促進學校的教學,羅伯編了一本包括教義問答(註33)、主禱文?信經、十誡?祈禱文和詩歌的初級課本(註34)ABC Boeck , twelck sal geleerd worden de kinderen der christenen inde dorpen van Do. Robbertus Junius padre qui Deos)。

尤羅伯將初級課本附上解說和教學過程送交巴城(註35),他想在返國時監督課本的印刷。由於教義問答是以新港文寫成,他預料屆時可能會有一些印刷上的問題。他還附上一本預備當傳教士教材的新港語字典,可能是Dialect der Saocam Vocabularium(註36)

除此初級課本之外,在阿姆斯特丹中會檔案館?登錄有尤羅伯的三本教義問答:(一)八十條的基督教教理問答(Ordinair Formulier des Christendoms by Do Junius op sijn vertrec gelaten in de dorpen Soulang, Sinckan, Mattau enz.(註37);(二)八十九條的基督教教理問答(Formulier der vraechstucken Do Roberti Junii, gelijc in sommige dorpen gevonden is(註38);(三)三百五十三條的大教義問答書(Groote Vraachstukken D Junii, by hem 't laatste jaar in Soelang allen gebruijct, tot onderwijsing van omtrent vijftich mannen, uijt alle dorpen uijtverkoren.(註39)。大小教義問答數量相差極大,大教義問答書太過複雜,原住民無法理解(註40)

教學上強調用教義問答,反映出他們主張道德與宗教的一致性。要求道德與宗教一致,對教會當局來說是非常有用的,因為它完成了宗教與教育的需求。這種強調背誦之簡化的學習觀點,同樣瀰漫於當時的歐洲。在十八世紀晚期之前,教育的基本目的是宗教的,能夠背誦也被認為擁有知識(註41)。學習的熱忱和專注於背誦彌補了書本短少的缺憾。學校教育能要求人們合於秩序和心靈虔敬,以促進社會的穩定。閱讀和背誦正合於當局所需。通常先學習閱讀,進而學習書寫。有時兩種技能分別在不同學校習得(註42)。母國和海外教學上的差異,在於海外教學必須克服雙重困境。沒有字母意味著不識字,未開化。所以引進字母意味著教授兩種技能:讀和寫。

據一位在一六三八年訪問新港的商務員Cornelius Fedder所記載,有四十五名男孩?五十到六十名女孩能流暢的背誦祈禱文、信經?十誡,誦唱主導文、詩歌。

尤羅伯一六四三年的教育報告記載,新港學校已有八十名學生,其中二十四名正在學習書寫。大約八到十個人能整齊的書寫。目加溜灣學校中的九十名學生中有八個能寫。一六四七年新港男子學校計有一百一十名學生。除了四十七個最小的以外,其他都能閱讀並且拼字也?合意,但是書寫能力甚差(註43)

由以上的教育報告可知,教授書寫比起閱讀和背誦遭遇了更大的困難。一種解釋是在無文字社會中,生活文化是經口耳相傳來接續,此傳播方式透過背誦?吟詠、和歌唱來進行。這些是聲韻學層面上的運作,可是一旦標準書寫法的溝通方式要求將聲韻學層次轉移到文字學及文法學的層次,便導致了特定的學習策略和認知任務(註44)。這解釋了一開始令傳教士無比驚異的那種背誦上的成功。這也部份說明了為何能流利閱讀,因為是以重複的方式來教導的。強調背誦和記憶只能稱為狹義的識字能力(restrictive literacy(註45),而非能夠解釋文意的通貫的識字能力(comprehensive literacy)。

一六三五年到三六年荷蘭勢力範圍擴張之時,西南核心地帶的所有村莊均設立了學校。教會和教區學校可視為居民面對宗教之態度的外顯表徵。以精神上當作最高權威的聖經為教材來教授讀與寫,是教化原住民的第一步。但只有當他們受洗之後,才算是?正的開化了。教育服務於基督教化的目標,是為了洗禮而作準備。一六三八年,新港的所有居民共一千零四十七位,都接受了洗禮。次年擴及於附近村落,共兩千零一十四個人受洗(註46)

牧師如何吸引人們來受教育呢?除了制式學校教育根本和他們傳統的生活方式杆格不入以外,孩子們更必須在田裡工作。首先,他們?賞學生一些小禮物,甚至也送禮給鼓勵孩子來學校的父母。之後,勸誘方式轉變為對不出席者施以罰款的懲罰。學校並教會的耗費都由售給漢人獵照的收益、人頭稅?罰款,來支撐,由教士本身管理財政。罰款來自於就學缺席?未服事工,常以鹿皮支付(註47)。為了政治理由,殖民當局鼓勵教育的擴張,但又吝於提供財政和人力的支持。臺灣宗教評議會一再要求派駐更多的教士和教師,此情況不但是教士們心頭重擔也阻礙了各種事工。結果,福爾摩沙的教會在不斷陷入危機的財政狀況和極端人力短缺中,艱辛的維持運行。

當教士為原住民利益而介入政治時,殖民當局便視他們為眼中釘。教會獲得民心,也學會他們的語言。但充當服務政治當局的通譯者,也常造成宣教活動的挫折(註48)。只有在服務於征服全島殖民化的綏靖任務時,當局始能忍受基督教宣傳,也就是服務於穩定社會秩序時(註49)。早期荷蘭傳教士面對的不僅僅是各種外敵的威脅,還有他們內部的敵人:與教會敵對的政權,雖然也有利益一致的時候。

 

 

 

因網頁篇幅限制,故本文分為上、中、下三則呈現。


(註1) Steedley 1996Wonderly and Nida 1963, De Francis 1977, Comaroff and Comaroff 1986.

(註2) Steedley 1996: 450.

(註3) Mignolo 1989, 1992, Street 1984, Said 1978.

(註4) Mignolo 1992: 330, Steedley 1996: 450.

(註5) 葡萄牙最先抵達遠東。一五四四年抵日本,一五五七年占澳門壟斷貿易。

(註6) 遲至明末清初,「臺灣」此一名稱才出現。

(註7) 一五九七年後,一個小型的日人社區出現在今高雄附近,稱高砂意指高起的沙地,後來的日本文獻以此指稱整個臺灣。Liao 1951: 184

(註8) Tayouan之語源來自西拉雅族部落TaianTaiyan之名稱。荷人的發音強調母音o,便訛為Taioan,漢人譯為漢音為「臺窩灣」。許極燉,1993: 19

(註9) 今臺南縣新市鄉社內村一帶。

(註10) Blussé 1980: 100

(註11) 關於西班牙統治臺灣,見 Fernandez 1959。廖漢臣,1952

(註12) Ginsel 1931: 11

(註13) 干治士畢業於萊登神學科。一六二五年開始在摩鹿加群島傳教。由於議論其上級Lefebre長官被調任大員,一六二七到一六三一年,一六三三到一六三七年任職於臺灣。與他隨行的有探訪傳道使Jan Janszoon van Fekkeren。文獻提及此人甚少。據J. J. van Toorenenbergen的看法,荷治時期服事於臺灣的探訪傳道使約有五十位(J. J. van Toorenenbergen)儘管他們在翻譯上有吃重的角色,卻很少有文獻紀錄他們,Van Toorenenbergen 1892: 32-33; Kuepers 1978: 25

(註14) Discours ende cort verhael van’t eylant Formosa。以英文於Churchill’s Collection第一卷出版標題為Short account of the Island Formosa,一七四四年出第三版。法文於一七二五年版Recollections des Voyages de la Compagnie des Indes, pp.209263刊行。德文版在一六二七年出版,也是第一本外國人編纂關於臺灣的文獻。

(註15) 這幾個村落是赤崁社,今台南市中區赤崁樓至西門圓環一帶;大窩灣社,今之安平一帶;新港社,今之新市;麻豆社,今之麻豆;蕭隴社,今嘉里;目加溜灣社,今安定、善化;大目降社,今新化。大武隴社,今玉井,楊富森1994a: 5。由荷蘭文獻可知當時拼法相當歧異,尚未標準化。

(註16) Burridge 1991: 30105112,269.

(註17) Campbell 1992: 899091. Groeneboer 1993: 1949.

(註18) 到後來,所謂Formosan即新港語(Sinkansch)或西拉雅語(Sirayan)之意,或稱Sideisch。但荷蘭文獻中少有Sidesch的用法,Campbell 1992: 305307Kuepers提及那時SirayaSideia的發音相同,Kuepers 1978: 9

(註19) Campbell 1992: 96.

(註20) Shepherd, 1993: 66.

(註21) Kuepers認為原住民發現他與荷蘭行政當局關係密切,於是來聽他宣揚教義問答書,Kuepers1978: 14.

(註22) 由於對麻豆作戰的幾次勝利使新港社歸順荷蘭的宗教,一六三?年聯軍大勝麻豆,使新港人從此免於世仇侵擾。

(註23) 他由萊登神學院畢業後,一六二九到一六四三年在臺宣教。

(註24) Blussé 1995: 158.

(註25) 包括赤崁社、麻豆社、蕭隴社、目加溜灣社、大目降社、大武隴社。

(註26) 南方村落的漢人較多,他們以陶器、鐵器和鹽換取鹿皮,為此之故荷人也與此地原住民維持良好關係。

(註27) 第一屆地方集會在一六三六年二月於新港社舉行,被平定村社的特使被集合起來聆聽長官訓示。一六四?年代之後地方集會才每年規律的舉行。Ginsel 1934: 34Shepherd 1993: 62

(註28) 今之高雄。鳳山,屏東,恆春。

(註29) 見許極燉,1993: 25.

(註30) 此字典並未被發現。

(註31) Campbell1992: 147.

(註32) Mignolo1992.

(註33) Delft出版(Campbell 1992: 238Lai 1964: 66f),荷蘭文獻不否認Hoogesteyn對此的貢獻。

(註34)Campbell 1992: 238. Groeneboer提到尤羅伯至少編纂了十三課本和教義問答書。(Groeneboer 1994: 374HCordier提到德文版的Soulat in A. B. C. u. s. f. Katechismus in Formosaischer Sprache d’ Robert Junius,據賴永祥的說法已亡佚了。

(註35) 巴達維亞城是公司在東方的總部。巴城宗教評議會也總理各商業據點教材和配送。(Groeneboer 1993: 41f

(註36) Saocam Sakam的另一種拼法。對此字典來源的看法有一些不同的意見。Riess認為是由尤羅伯和干治士兩人編成。(Riess 1895: 87Ginsel則認為無法辨認此書出於干治士之手。尤羅伯無疑加入編纂的工作。(Ginsel 1931: 87)。賴永祥則同樣對編者的身分有懷疑,但認為尤羅伯確實在一六四三年時帶此字典返國,意圖出版。(賴永祥 1964: 66

(註37) Campbell 1992: 340345.

(註38) Campbell 1992: 336340這是Hans Olhoff在一六四?年再度翻譯修正的版本。

(註39) Campbell 1992: 345379.

(註40) 賴永祥 1964: 61.

(註41) Houston 1985: 277.

(註42) Furet and Ozouf 1982: 1745Houston 1985: 191.

(註43) Ginsel 1931: 956.

(註44) Akinnaso 1992: 99.

(註45) Niezen 1992: 244.

(註46) Campbell 1992: 138. H. Jessei之小冊子提到一五六?年,尤羅伯使五千九百個居民皈依基督教。Campbell: on the Conversion of the five thousand nine hundred East indians in the Isle Formosa , neere China, To the profession of the true God. In Jesus Christ By meanes of M. Ro: Junius, a Minster lately in Delph in Holland Related by his good friend, M. C. Sibellius, Pastor in Daventrie there, in Latine Letter. Translated to futher the Faith and Joy of many here, by Jessei, a servant of Jesus Christ. Printed by John Hammond. 1650), Campbell 1896: 1-46.  

(註47) Shepherd 1993: 66Hsien 1967: 144Ginsel 1931: 118.

(註48) 為政治當局服役始自征服中的政教合作狀態,統治當局由於人手缺乏,不能指派熟悉當地語言的代理人、稅收的公務人員、行使監管的警察,結果教士便擔負了翻譯、收稅、售獵照、購入鹿皮及其他產物的政治任務。Campbell 1992: 540.

(註49) Burridge 1991: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