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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公費醫師養成制度與原住民族健康權的保障 時事快遞 24 2015/12

文/ 日宏煜Umin. Itei

原住民族公費醫師是目前執行臺灣原住民族地區醫療保健工作的主要人力資源,是保障原住民族健康權的第一線實務工作者。值注意的是,由各種的原住民族生命統計可知,臺灣原住民族正面臨嚴重的健康不均等問題,特別是原住民族平均餘命較非原住民族短少約810年,而原住民族健康不均等則體現原住民族「健康權」受到損害的事實,是故保障及提升原住民族的「健康權」是臺灣政府刻不容緩的政策。依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對保障「健康權」的解釋為:「國家應藉由提供對其國民適切的健康照護及良好的生活條件,使其國民免於疾病的威脅;所謂適切的健康照護及良好的生活條件則必需符合『可擁有性』、『可使用性』、『可接受性』及『有品質』等四個原則。 (註1)綜而言之,一個健全的原住民族公費醫師養成制度不僅是國家提供原住民族適切健康照護的基礎,亦是保障原住民族「健康權」的具體作為。

 

由於原民族公費醫師是落實原住民族「健康權」的主要實踐者,因此選擇恰當的人進入具有原住民族文化敏感度的養成教育,是保障原住民族「健康權」的關鍵作為。目前臺灣招收原住民族公費醫學生制度,乃是以高中畢業且具原住民族身分的學生為主要甄選對象,至於招收名額由衛生福利部(衛福部)經評估後公告,因此每年當大學甄選入學到來之際,即成為許多臺灣高中生(包括原住民族學生)決定是否要將個人未來生涯、學涯與職涯規畫與行醫劃上等號的關鍵時刻。為因應臺灣人口老化及五大科(內、外,兒、婦,急診科)醫師人力需求,20151021日衛福部主動公告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制度計畫」,希望由2016年起,每年招收一百名公費醫學生,並持續進行五年,預計培育五百名公費醫師,投入偏遠地區醫療工作。在其所發布的新聞稿文末,衛福部以幾近道德呼籲的口吻:「選擇對的人、培育出好醫師,未來能至社會需要的角落,奉獻心力,發光發熱,也歡迎有志熱血青年,共同加入我們的行列。」(註2)鼓勵臺灣年輕學子投入公費醫師養成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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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公費養成醫師一直是原住民族鄉鎮醫師人力的主要來源,圖為花蓮縣秀林鄉衛生所。(攝影/日宏煜) 

 

對於臺灣原住民族而言,自1958年臺灣省政府委託高雄醫學院開辦「臺灣省山地醫師醫學專修科」,培養原住民族公費醫師至原住民族鄉鎮衛生所服務以來,原住民族公費養成醫師一直是原住民族鄉鎮醫師人力的主要來源,期間雖然歷經不同公費醫師的養成計畫,整體而言,在過去的五十年間,原住民族公費醫師養成計畫確實培養了許多具有部落生命及生活經驗且認同原住民族身分的族人成為專業的醫師,並回到五十五個原住民族鄉鎮服務,成為族人健康的守護者。然而在過去的十多年間,因為縣市政府人事權的介入,導致許多在原鄉衛生所服務的原住民族醫師異動頻繁;此外,因個人生涯與職涯規畫等因素在服務期滿後選擇離(調)職者亦不在少數。綜而言之,醫師流動率高及人力不足是目前影響原鄉健康照護品質的重要因子。

 

地方人事權介入所造成的職務異動,或許是許多原住民族公費醫師無法承受之重,但對於個人考量生涯與職涯規畫所造成的人員流動,卻是值得有關單位去思索的問題。相較於早期公費醫師養成計畫招收許多具有部落生命及生活經驗的原住民族醫學公費生,近年來由於受到都市原住民族人口的增加,有越來越多的在都市出生未具部落生活經驗的原住民族高中生取得公費生的資格,並在接受完整的醫學教育及專科訓練後,被分派至原鄉衛生所服務,但也由於缺乏在部落的生活經驗,使得部份具有原住民族藉身分的醫師在部落服務時出現不適應的情形,儘管擁有良好的醫術,但卻因為無法獲得部落族人的認同,導致醫病關係的不和諧,甚至最後悻悻然地選擇離開所服務的單位及部落,造成部份原住民族鄉鎮衛生所發生沒有原住民族醫師提供醫療服務的現象,然而不論對醫師或部落族人而言,這都是一個雙輸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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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成為可以服務原住民族人的好醫師,除了有良好的醫學知識外,同時也需具備良好的文化敏感度。(攝影/日宏煜)

 

解決原住民族公費醫師流動率高及人力不足的關鍵所在即誠如衛福部的新聞稿所述「選擇對的人、培育出好醫師」,這不僅是一宣傳口號,更應被視為培育公費醫師的核心價值,為了解原住民族公費醫師在教、考、訓、用等方面所存在的問題,我們必需針對目前的衛福部的原住民族公費醫師培育制度進行分析。

 

在「選擇對的人」方面,主要乃依照目前衛福部所每年所頒布的「原住民與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進行原住民族醫學公費生甄選,在申請人的身分規定上,以「原住民身分法」的規定為依據;在甄試方式上,採二階段辦理,第一階段,申請人必需參加學科能力測驗,並通過甄選檢定標準,方可參加第二階段的口試,最後以二階段成績總和(學測成績占70%,口試成績占30%),擇優錄取。儘管這樣的甄試方式看似客觀,可以選拔出績優的原住民族高中生進入醫學系就讀,但最大的迷思在於績優的原住民族高中生是否等於具有高度族群意識的原住民,如果這些原住民族醫學生對自己的原住民族身分認同不夠時,顯而易見的服務族人並不會是其未來職涯及生涯規畫的優先考量,更甚者則視醫師身分為提高個人社會地位的工具,而非通往成為看顧族人健康的醫者之道路。

 

在「培育出好醫師」方面,目前衛福部則訂有「原住民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公費生服務管理要點」規範原住民族公費醫師的養成教育內容,但綜觀衛福部的規定可發現,養成教育只偏重在醫學知識層面,但要成為一位好醫師,尤其是可以服務原住民族人的好醫師,除了有良好的醫學知識外,同時也需具備良好的文化敏感度,然而文化敏感度的訓練在整個原住民族公費醫師的養成過程中卻是付之闕如。相較目前仍在原鄉衛生所服務的資深原住民族公費醫師大都具有部落生命及生活經驗,擁有較高的文化敏感度,近年來完成專科訓練返鄉服務者,確實與前者有明顯的差異,而這些差異可由前者具較佳醫病關係及較願意留在原鄉長期服務等窺得一二,因此沒有原住民族文化敏感度訓練的公費醫師養成制度,是無法培育出好的原住民族醫師。

 

由上述的二個面向可以看出,現行原住民族公費醫師養成制度的問題徵結所在並不是在量的增加,而是在質的提升,如何達到質的提升,則必需在原住民族醫學生的甄選及養成教育過程進行若干改革。在甄選的部份,除了考慮申請者學測成績外,在第二階段口試中,應納入熟稔原住民族社會文化及醫學人文教育者為甄選委員,並將申請人對原住民族的文化敏感度及個人社會成熟度納入評選向度中,同時調高第二階段甄試的配分,俾以透過甄試「選擇對的人」接受原住民族公費醫師養成計畫。

 

在養成教育的部份,原住民族醫學生除接受醫學專業訓練外,應增加文化敏感度的教育訓練,且將接受這部份訓練的義務明列於「原住民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公費生服務管理要點」中。對於未完成文化敏感度教育訓練者應視為未完成訓練,應依「原住民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公費生服務管理要點」第12條規定,不採計其訓練年數。在文化敏感度教育訓練的設計上,可在醫學生在進入臨床實習課程前,於暑假期間開設第三學期課程,針對原住民族醫學生施予民族教育相關課程,如「臺灣原住民族史」及「臺灣原住民族社會與文化」等;此外,應建立「原住民族公費醫師師徒制度」,透過原鄉實習課程,由資深原住民族公費醫師以「一領一」的方式傳承實務經驗,最後以「模擬醫學」做為總結性課程,協助原住民族醫學生對其未來在職涯上所會面臨到的議題進行反思,同時檢驗原住民族醫學生是否已具備足夠的文化敏感度服務族人。

 

因此「選擇對的人、培育出好醫師,未來能至社會需要的角落,奉獻心力」不應淪為國家政策宣傳口號,衛福部、教育部及政府其他相關單位,應立即由制度面的改革與法律的建制著手,建立一個完善的原住民族公費醫師養成機制,培育具有高度原住民族文化敏感度且願意長期留在原鄉服務族人的原住民族醫師,藉此改善原住民族所面臨健康不均等的問題及提升原住民族的「健康權」。(本文部份內容曾刊登於20151028日的獨立評論@天下)

 

 


註:

(註1) 請參考WHO網頁:http://www.who.int/mediacentre/factsheets/fs323/en/

(註2) 請參考衛福部網頁:http://www.mohw.gov.tw/CHT/Ministry/DM2_P.aspx?f_list_no=7&fod_list_no=5317&doc_no=52549


【作者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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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宏煜UminItei

 

苗栗縣南庄鄉賽夏族人,美國夏威夷州立大學人類學博士,目前任教於臺北醫學大學醫學人文研究所,學術專長為醫學人類學,主要研究興趣為原住民族健康不均等、部落健康營造及長期照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