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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時代與原住民相關文獻和其史觀 本期專題 24 2015/12

文/林素珍

一、前言

 

明清文獻中有地方志和文學作品描繪了臺灣早期的社會、環境和族群,特別是原住民的聚落、社會組織、風俗習慣、族群性格,並已有相當清楚細緻的地理、物產、氣候等描述,目前這些文獻集結成為臺灣文獻叢刊共有309種文獻記載。當時的原住民族從衣著、人倫禮節、曆日文字、耕作、娛樂、外貌、居住等也一一被前來臺灣的官員、文人刻意的記載下來。文獻紀錄中因為是從中國的統治角度出發,將臺灣當成中國的地方史,所以敘述上總是分封域、規制、秩官、武備、賦役、典秩、風土、人物、外志、藝文等,故充滿大中國思維。

 

此外,從荷西時代以後,因為清朝的閉關政策,很少西方人士能夠到臺灣來做較長時間的逗留,西方文獻記錄因此不多。臺灣開埠之後,從1860年起才有較多的歐美人士陸續來到臺灣,他們留下不少第一手的訪查記錄,如Swinhoe (1858), Bullock (1874), Collingwood (1868), Mackay (1896), Ritchie (1875), Steere (1874, 1875), Taintor (1874)等等,時間大都集中在18601875年之間。這些第一手的訪查記錄大都是刊登在期刊上的報導文章,後來成為專書的只有馬偕博士(Mackay, 1896)的《臺灣遙寄》。另外尚有一些西方的商人、冒險家、博物學家等零星的記錄。這些記錄也在近年陸續被挖掘出來,得以讓我們看見臺灣早期的面貌,例如美籍學者Joseph Beal Steere(史蒂瑞)曾經於18731874年間在臺灣調查研究長達半年之久,1878年撰成了一部書稿:Formosa and Its Inhabitants(《福爾摩沙及其住民》)。這些書得已讓我們從西方人的角度看到臺灣當時面貌。

 

二、明清時期的與原住民相關的幾個的重要文獻

 

臺灣相關的文獻記載大多收羅在「臺灣文獻叢刊」,後人也根據這些文獻認識早期的臺灣,這些收錄了自唐、宋、元、明、清以下迄至日治時期有關臺灣的著述。309種的文獻中,對明清政府而言,臺灣是一個未開化,沒有文化的蠻荒之島,此時期的臺灣文獻,刻劃這樣的社會面貌。他們的論述記載中將這島嶼形容成沒有禮教、野蠻原始的區域。其主題範圍包含臺灣方志、明鄭史料、清代檔案、私家著述、私人文集。其中特別大量記載原住民史料在明清文獻主要的有:

 

(一)《東番記》

明末萬曆30年(1602年),陳第《東番記》是最早記載臺灣原住民風俗的一篇調查報告,同時記載臺灣最早、最確實之地理文獻,是研究臺灣史事的珍貴史料,以遊記,詳述臺灣史、考古學、地理學、社會學、民俗學、民族學、人類學等,特別是對對臺灣南部地區原住民社會風俗的描繪栩栩如生。

 

(二)《臺灣府志》

《臺灣府志》自1685年起、1764年迄所記載臺灣歷史之官方地方志。總計7個版本,實際刊行6個版本。分別為:蔣志、高志、周志、劉志、范志、余志等六志(註1)。這些版本有的失之於粗略,也有的記載加詳內容,但一般而言,劉志體例以「封域」、「風俗」、「物產」、「雜記」等門,正文簡潔而附考詳細。

 

(三)裨海記遊

裨海記遊》(又名《採硫日記》),為清朝官員郁永河所著,書中描繪17世紀的臺灣風土民情。本書主要是郁永河的親身見聞,是一篇遊記性質的紀錄,文中對於當時平埔族人在清漢人移民來到臺灣,平埔族人生活遭遇的苦境有相當人道和悲憫的關懷視角。

 

(四)《諸羅縣志》

《諸羅縣志》完成於康熙56年(1717)四月,就臺灣地方志成書時點來看,在此之前,僅有府志傳世,《諸羅縣志》是為臺灣首部「縣級」地方志,也帶動了日後臺灣縣級方志修纂事業,就意義而言,象徵縣級政府的確立與對地方社會的初步認識。就修纂品質而言,謝金鑾曾稱道臺灣方志中「必以此為第一也」。

 

(五)《臺海使槎錄》

《臺海使槎錄》乃清代首任巡臺御史黃叔璥所著,書始於1722康熙616月。其中的〈番俗六考〉、〈番俗雜記〉部分,分別對當時原住民的生活和風俗習慣有相當細緻的描述和介紹。

 

(六)《番社采風圖考》

《番社采風圖考》為滿洲六十七,字居魯,滿洲鑲紅旗人所作。其擔任巡臺御史時,乾隆9年(1744年),以戶科給事中,奉命巡視臺灣,在任三年,居魯曾與同官范咸纂輯《重修臺灣府志》。序文裡說:「同事黃門六公,博學洽聞,留意於絕俗殊風,既作臺海采風圖考,俾余跋其後,復就見聞所及,自黎人起居食息之微,以及耕鑿之殊、禮讓之興,命工繪為圖若干冊,亦各有題詞,以為之考。」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據「藝海珠塵」與「昭代叢書」兩種刊本互校,重新標點,並找出六十七《兩采風圖合卷》(即《番社采風圖》與《臺海采風圖》)、《臺番圖說》、《臺灣內山番地風俗圖》這三種圖冊,並將這些圖冊之圖、文,與臺銀新刊的標點本合輯為一冊,即今所見《番社采風圖考》。這本書在缺乏影像、圖片清領時期的臺灣,此書提供具體且細緻圖樣,讓後人看到平埔族的生活文化的樣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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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社采風圖》平埔族人協助漢人渡官員河的情景,從物質上也顯示出兩族群相異的生活文化。(圖片提供/林素珍)

 

(七)《噶瑪蘭廳志》

《噶瑪蘭廳志》一書總纂人是陳淑均。陳淑均,字友松,福建晉江人。《噶瑪蘭廳志》於道光11年(1831年)9月始修,道光12年(1832年)初稿完成;文中每一節後面都有附考,而附考約有兩種:考據與採訪。採訪部分,山川與規制大致上應有實地去經驗調查,在風俗下卷方面,主要總論本地番人的習俗,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在討論本地番人的特性及狀況,主要引用多種前人著作,如《臺海采風圖》、《諸羅縣志》、《東征集》等;第二部分則在說明此地生番與熟番其在治理上所遭遇的問題。

 

(八)《臺東州采訪冊》

《臺東州采訪冊》編纂者為胡傳1841-1895。采訪冊雖不為完整的方志,但資料尚屬完善,且是清代臺灣東部區域的第一本地方志書。

 

(九)《臺灣遙寄》

馬偕博士(Mackay, 1896)的《臺灣遙寄》,可惜是他去世之後,經後人編輯而出版的書,因此,推論也有一些當時的記載可能被刪掉。這份記載有關原住民的紀錄集中在臺灣北部宜蘭和東部花蓮一帶原住民,是以西方傳教士的觀察,對原住民傳教接觸時,記載原始生活的紀錄,當中也有對花蓮南勢阿美族接受基督教提出不可行的評估。

 

三、文獻中的史觀

 

在臺灣的文獻史料中,舊型的史學家,其因為傳統文化背景和學術訓練,寫史有其特定大中國的立場、觀點和治史方法,因此書寫上有很大的限制,主要是在於封建思想意味濃厚,充滿大中國思維,以中國的歷史記載和論述為正史,周遭的民族發展以方志呈現,形成一種中心-邊陲的相對位置和觀點。因而描述性、規範性的功能,漢人與非漢人的地方風俗習慣,以此為本進而移風易俗與法典化;將中國的興亡治世歸結為帝將相等少數統治階級首腦的奮發有為,將不同於中原文化的其他民族之社會風俗習慣,界定為「野蠻」、「落後」、「懶惰」。

 

在歷史的論述中尤其殖民者將被殖民者描述為無史,即使被殖民者已有千年歷史,也將之描述為歷史消跡的狀態,書寫過程中被記述的人歷史遭到塗消、匿跡,彷彿「番人」沒有歷史,殖民地為處女地,特別是前來拓墾者「發現」了這塊處女地,將該地從認定蠻荒之野被帶入文明,並因此視原住民是中國文化發展的障礙與險阻,因而在統治過程,文獻紀錄中記載著原住民被征伐驅逐的過程。

 

此外,強調「血濃於水」的相互關係,在歷史論述中特別要強調漢人移民與中國的關係永難磨滅。其藉由臺灣歷史文化上所留的紀錄與遺跡作為證據,並認定「班班可考」。例如,連橫著「臺灣通史」「自序」有云:「洪維我祖宗渡大海、入荒以拓殖斯土為子孫萬年之業者,其功偉矣。追懷先德、眷顧前途,若涉深淵,彌自儆惕!」清代臺灣的歷史文獻,皆以方志形式出現,呈現臺灣居於地方的邊陲位置。而屏除中國傳統歷史觀,以大海洋為範疇,以臺灣為主體的論述,要在現代才出現,也逐漸翻轉這類思維。

 

四、文獻中的原住民形象

 

臺灣史的寫作無不以原住民始,康熙時代出版的《臺灣府志》即言:「臺灣古荒裔地也。前之廢興因革。莫可考矣。所得故老之傳聞者,近自明始。」(《封域志》)連橫《臺灣通史》言:「荒古以來,不通人世,土番魋結,千百成群。裸體束腰,射飛逐走,猶是遊牧之代。以今石器考之,遠在五千年前,高山之番,實為原始,而文獻無徵,搢紳之士固難言者。」(《開闢紀》)清代的歷史學家以殖民者的視野將被殖民者描述為無史、歷史消跡的狀態,近代考古學和人類學出現後,「莫可考」和「文獻無徵」的臺灣史前期,乃成各家臺灣史之必述內容。

 

就清代地方志而言對原住民的社會、文化描述皆相當豐富,但因為不是原住民自己呈現,而是原住民被觀察之後再現,經過形塑的描述性、規範性的功能,分類出漢人與非漢人的地方風俗習慣,以此為本進而移風易俗與法典化,因此當中就有所謂文化優劣高下的判斷。以《諸羅縣志》為例,其「風俗志」的「番俗」部分,內容相當豐富,共分為狀貌、服飾、飲食、廬舍、器物、雜俗、方言七類;卷首附有「番俗圖」其以「插秧穫稻登場賽戲會飲舂米」與稻作的農業生活的張馳節奏有若干的符合,「捕鹿捕魚採檳榔」屬於採集生業,似乎反映出讀書人對農業生活的重視,彷彿存有對土著民族朝此理想圖景靠攏的期待。

 

在文獻中漢人將自身的文化價值投射在原住民的描繪當中,有些特別強調「番人」純淨與樸拙葛天氏之民,反對漢文化介入污染,並悲憫平埔族當時受奴役的苦境,例如《裨海紀游》;或者從文化差異觀察,存有歧視,唯漢文化獨尊,將原住民文化視為落後、野蠻,從中判定文化之強弱或優劣,例如《臺灣府志》;更多的描述角度是從風俗文化中,以異國情調的新奇,成為通俗氛圍的文化描寫,以19世紀在臺灣的旅行的西方人或博物學家的紀錄常可見到此類描述。

 

五、結語

 

從臺灣過去的文獻資料,明顯看到書寫者的角度視野,由於原住民是無文字的民族,因此書寫者的角度設定了原住民的社會文化之優劣,這當中原住民處於「他者」、「異族」的身分被形塑成當時文獻中的樣貌,書寫者以自身的價值系統進行對原住民文化的評價和分類,甚至定位。後人已可以理解這當中的辯證關係,這也是原住民之所以希望能拿回自己的歷史詮釋權,以取回形塑自我認同的主導力量。歷史文獻紀錄涉及到對原住民族歷史理解、生活空間正確性、有無田野調查、文獻考證、有無系統論述等太多問題,因此,今日更多原住民族希望透過自己原有的知識體系與認知架構,讓外人了解其本族的社會、歷史和文化之價值,以建立共榮的臺灣多元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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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251760番社界址圖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所藏。(圖片提供/林素珍)

 

 

 

註:

(註1) 蔣毓英、高拱乾、周元文、劉良壁、范咸、余文儀等。

 

 

【作者介紹】

I:?6-台灣原住民文獻雙月刊?24-史觀專題初審【專題2】明清時代與原住民相關文獻和其史觀-林素珍CIMG3410.JPG

林素珍

 

阿美族人,東華大學族群關係與文化學系副教授,喜歡藉田野調查順便遊山玩水親近史料中的場景,平日以拉大提琴來紓解催稿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