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嘟囉度呼vs羅豆腐──電影《賽德克‧巴萊》的族語音譯 時事快遞 1 2012/02

文‧圖/郭明正

電影《賽德克‧巴萊》全片以昭和5年(1930年)霧社地區各族群使用的語言來發音,而要以漢語表示時,遇到人名、部落名、地名、山川溪流等專有名詞必須予以音譯。在我翻譯賽德克語的經驗裡,深刻體認到本族語言與漢語的截然不同,語意之間的對譯尚可盡力趨近原意或精神,唯由賽德克語音譯為漢語時,每每不知如何譯就。就以德克達亞語的「Seediq Bale」這一詞組為例,該詞組在賽德克族尚有道澤語的「Sediq Balay」,以及托洛庫語的「Seejiq Balay」,其實三者語意相同,只是發音稍有差異。如今被音譯為「賽德克‧巴萊」,並作為電影的片名,我確信賽德克族三語群的族人們對此音譯會有不同的解讀與想法。

就我對族語的理解而言,Seediq Bale直譯時為「真正的人」,在此Seediq屬普通名詞,是指「人、別人、原住民、人類」,Bale是「真、真正的」之意。Seediq作為專有名詞使用時,則指的是賽德克族自稱的族名,本族正名時,是以「Sediq/Seediq/Seejiq」三語群的稱法並列為族稱。

以bale來凸顯特殊性

在賽德克族的語言文化裡,有諸多名詞會以bale來凸顯其特殊性,範圍含括了人、事、物,如sama bale指山萵苣,qcurux bale指?魚,huling bale指原生種的獵狗,dapa bale指水牛等等。於此,我以huling bale和dapa bale為例稍加說明。

Huling bale是臺灣土狗的統稱,善獵是牠們的特性。農獵時代,臺灣土狗是賽德克族男子狩獵的最佳夥伴,尤其在先祖們尚未擁有獵槍的年代裡,非得依賴牠們善獵的特性始能成功獵取獵物,否則中大型動物的獵獲率將相對降低。對當時族人來說,獵物是攝取蛋白質的主要來源,若無法獵取充足的動物,將直接衝擊族群的綿延與茁壯。由此可知,臺灣土狗對賽德克族有著極大的貢獻及難以取代的重要性,所以族人稱牠們為huling bale,意指真正的狗。

Dapa bale是水牛。賽德克族人與漢人開始以物易物之後,鹿茸是可換取牛隻的主要獵物部品,當時都是換取小黃牛,帶回部落野放飼養。迫遷川中島之後,日人開始教導族人耕作水稻,並引進水牛犁田整地。族人們發現水牛更有力量、更適宜耕田,因此稱水牛為dapa bale,意思是真正的牛。dapa原為牛的統稱,族人識得水牛之後,將黃牛另稱為dapa tanah,tanah是紅色之意。

由以上兩個例子的說明可知,賽德克族語的普通名詞後面若加上bale,即表示「牠/它們」對族群有一定的貢獻度。若換成今日的流行用語,大致等同於「臺灣之光」之類的讚美詞。以體育界為例,凡能為臺灣崢嶸者都應可稱之為Seediq Bale,如過去的楊傳廣先生、紀政女士,以及今日的王建民先生、曾雅妮小姐等。

基本上,一個人對族群、社會、國家做出一定的貢獻,即可稱為Seediq Bale。 導演以此為片名,或許是要以「賽德克‧巴萊」來代表我賽德克族的精神吧!

劇本內的族語音譯問題 

本文作者(左二)與族人一起探勘馬赫坡岩窟。(郭明正提供) 有關劇本的族語音譯部分,以人名與地名占多數。我無緣參與電影的前製作業,等到答應果子電影公司接下劇本的翻譯工作時,就發現人名及地名的「音譯」問題重重。當時我隨即向前製作業的工作人員反應這個狀況,但之後我也加入百人劇組的行列,投入主要演員的密集訓練工作,進行課程上的安排及聘請專業人士來授課,也就不再堅持或追究音譯方面的細節問題。當時我只有一個想法:既然答應要協助該片的攝製,就要盡力讓拍攝工作順利進行,音譯的細節問題只能暫時擱置一邊。然而,我還是忍不住擔心,屆時電影上映時,銀幕上人名及地名的音譯,是否能夠與我當初所建議的相同呢? 

事實上,由於漢語與賽德克族語的發音及音域存在著對譯上的困難,因此只能盡量音譯成最接近的漢語。在此以人名和地名的三個例子舉例如下:

一、莫那‧魯道的長子達多‧莫那原名為Tado Mona。Tado與Mona都屬兩音節,賽德克族語的發音是一個母音一個音節,因此可分解為Ta-do及Mo-na的形式。原則上,音譯成漢文時也應盡量以一個音節譯為一個漢字為原則,因此Ta-do可音譯為「答都、塔多、達朵、搭斗」等不同的漢文,我傾向音譯為「達多」。

而Mo-na譯成「莫那」還不錯,所以Tado Mona的譯音我會選擇「達多.莫那」。但是有很多書將他的名字音譯成「達達歐‧莫那」,則要書寫成「Tatao Mona」,等於把Tado Mona的名字給改了,實在是不妥當。

與此類似,莫那‧魯道的次子Baso Mona,我會採「巴索.莫那」的譯音。但許多書音譯成「巴沙歐‧莫那」,變成是「Basao Mona」。

二、起義六部落之一的羅多夫社,原部落名為Drodux。Drodux本來是三音節的「Durodux」,但在賽德克族語的書寫規則裡,要將Du之後的母音u省略而書寫成Drodux,所以看似二音節。不過分解其音節時,仍要將略去的u加上去,形成Du-ro-dux三音節的形式,讀的時候也一定要唸出Du-ro-dux。

此外,Drodux的字尾有x,x的發音屬「擦音」,在字尾會清楚呈現,因此雖屬三音節的單詞,音譯成漢文時要加上x在字尾的音,而形成四音節。我將之音譯為「嘟囉度呼」,若音譯成「羅多夫」,則變成是「Rotohu」(羅豆腐)。

部落名還有另一例,起義六部落之一的吐嚕灣社,原名Truwan,而Truwan與上例的Drodux一樣,原為三音節的單詞Tu-ru-wan。我將之音譯為「吐嚕灣」,但許多書音譯成「塔羅灣」,變成是「Tarowan」的音譯。

三、「道澤」指的是一個區域,賽德克族人稱之為「Toda」,屬本族Toda群的族人所居住的地區。不知何時、何許人將Toda一詞音譯為「道澤」?今日本族的Toda族人非常排斥「道澤」這樣的譯音,目前他們均採「都達」的譯音。

長久以來,凡由日治文獻翻譯而來的相關文本,其中若有以原住民族語記載的部分,翻譯者通常以日文片假名記音的讀音隨意自譯,從來不曾尊重該族族人的意見,以至於該族人看到音譯的漢文也不知道原本的族語是什麼。別忘了,當時日本學者所記下的片假名讀音,只是各原住民族語的「枝葉」,原本的原住民族語才是根源。可惜許多人一直捨本逐末、胡亂音譯,造成原住民族語音譯的大混亂。

所幸近年來,中央研究院的專家學者開始正視這個問題,計劃要翻譯日治時期文獻時,已開始重視族語擁有者的建議,並尋求族語擁有者的協助。希望這種合作模式能蔚為風氣,更期望政府有關單位即時成立各原住民族語的「音譯」專屬機構,導正目前原住民族語音譯的混沌局面。

賽德克語指導員的艱困挑戰

片中需使用賽德克語對白的演員,包含主要演員及臨時演員,有些人與我同一語群,也有人同族不同語群;另外有泰雅族和太魯閣族人,也有日本人與漢人(含平埔族人)。無論是主要或臨時演員,除了尚在學的演員以外,多數人對「原住民語言書寫系統」相當陌生,而熟悉語言書寫系統的人又不一定與我同語系。唯感到欣慰的是,有些主要演員因為這次經驗,開始對自己族語的拼音及書寫系統產生興趣,這要歸功於黃美玉(Aking Nawi)老師的辛勤教導,她是起義六社羅多夫部落的族裔,自南投埔里國中教職退休後,全力投入賽德克族德克達亞語的鑽研與著述。

演員前期訓練結束後,劇組將預先錄製好的MP3對白交給每位主要演員,也寄送給遠在日本的演員。然而,MP3雖為先進的科技產品,也僅是輔助工具,不予善用也是枉然。不可諱言,主要演員不會聽也不會說自己族語的人不在少數,卻要在片中一面賣力演出、一面盡力說出台詞,而這台詞又像是「外國語言」(賽德克語),他們能否流暢地說出不同情緒需要、不同長短的台詞,這份責任就落在我肩上。因此,如何激勵演員、如何讓他們能夠妥善管理自我的情緒,這樣的心理輔導工作也成為我這位族語指導員的另類課題。

拍攝期間,演員們是依照劇組的通告前來拍攝場景報到。不論場景位於何處、不論他們何時抵達,我與表演指導黃采儀、田霈玲兩位老師都會待在住宿旅店,等待他們的到來。接著,針對他們次日的演出內容與台詞不斷地反覆演練,直到演員與指導老師都滿意為止。期間我常提醒采儀及霈玲兩位老師說:「時間不早了,就讓他們休息吧!」但采儀和霈玲非常認真負責,往往讓我激賞中又耐不住反覆演練的煎熬,或許這就是年輕人與「老人」的不同吧!無論如何,我看到了采儀、霈玲兩位老師的優秀與人生態度,我和她倆就這麼捱過十個月的《賽德克.巴萊》日子。(本文摘自《真相‧巴萊》:《賽德克‧巴萊》的歷史真相與隨拍札記,遠流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