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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女王的排灣族好婦人 文獻評介 1 2012/02

文‧圖/翁佳音

1900年的排灣族女頭目畫像。 

如何從外來者所留下的浩瀚文獻中,重建原住民幾百年來自主的故事?這應是有心者很想探究的課題。問題是要如何進行?這裡,我想秀一點歷史研究者的技法,證明若透過獻考訂,可挖出有文字歷史的原住民往事。

甘為霖(W. Campbell)牧師編譯的英文《荷蘭統治下的臺灣》(Formosa under the Dutch),令人對書中有關原住民的紀錄充滿好奇。事實上,這本書所記的,不光是已化的原住民(今稱平埔族)而已,還包括現在的原住民歷史。

書中收有荷蘭時代在臺灣服事的蘇格蘭人D. Wright之記錄,其中有提到臺灣當時分成11個區,與現在原住民最有關係的,順序介紹,大略是:第四區為卑南(Pimaba),有大社(town,stad)及許多小社(villsage,drop)。卑南王(king,overste)英勇,有隨從,與荷蘭人結盟,允許他們一位中士帶25名兵丁駐紮該地。第五區是掃叭(Sapat,今花蓮一帶),有十大社,大頭目(Governor,overste)與卑南有結盟關係;第六區為大龜文(Takabolder,今屏東獅子鄉一帶)有八個大小社,主要大社為大、小龜文;文中說此地有極高之山,從臺南可看得到,一日可走完,此應為中文文獻上的「大文山」。

接下來很有意思,卻也是一團迷霧。第七區為Cardeman (Kardeman),有五社,由一位婦女統治,對社人非常有權威。這位女頭目以前是寡婦,後來與一位地方上的王子(prince)再婚。由於她善待基督徒,被荷蘭人稱為「好婦人」。荷蘭人若派兵(te velde trokken)到此,她會提供糧食;也曾到過臺南。

以上文字,見《荷蘭統治下的臺灣》第7頁;原文獻出處,請見O. Dapper,《荷蘭東印度公司遣使大清中國記》,荷文本頁17-18、英文本頁18、德文本頁9。這裡的中文翻譯,是經過我對照不同版本,考訂後得到比較符合原意的譯文。細心的讀者,如果注意到譯文的微妙差異,那麼,你可發現一些相關卑南族的歷史敘述也許得稍做調整。細節這裡不多談,我進一步想說的,在於:Cardeman究竟是哪一族原住民,是哪一社?

這個謎題,研究者好像並未花費力氣去探究。其中一個原因,可能由於相關內容所出現的地名或社名稀奇古怪,讓人懷疑蘇格蘭人記述的可靠性。然而,如果注意此人對當時漢人社會描述,居然彷彿如親臨其境,可見他所說有關卑南等族,一定有所本。這就值得進一步參照與解讀相關文獻,一探究竟了。 

其實,另有一部臺灣歷史研究者並不陌生的文獻,那就是荷蘭東印度公司瑞士傭兵A. Herport的《東印度遊記志略》(Eine Kurtze Ostindianisch Reiss-Beschreibung),作者寫下他在1661年2月14日從臺南出航,參與征討屏東排灣族力里社,三、四天內無事登陸於Cardanang(Kardanang)社。遊記中提到該社由婦人統治,如同女王一般,她也招待軍隊酒食,荷蘭人稱她為好婦人云云(排印版,頁44;原德文本頁48,荷文本頁144)。由此,可判斷上述的Cardeman,就是Cardanang。這個社,當然在海邊一帶。

《巴達維亞城日誌》與荷蘭末代長官揆一致巴城總督書信,都提到1661年初征討力里社之事,雖然日期與Herport所記差幾天,但也提到在Kalitonangh上岸(VOC1236, fol. 173)。Kalitonangh,在《臺灣城日誌》也寫作Karratongan,與Cardeman、Cardanang均為同地不同拼音,此社,毫無問題,就是著名的加六堂(加祿堂),就是今屏東枋山鄉加祿一帶!原來,歐洲文獻所說的「像女王的好婦人」,是指17世紀排灣族的一位女頭目。

藉由文獻考訂,可證明日治時期《高砂族系統所屬研究》記錄之排灣族口傳歷史正確無誤,枋山鄉確實是排灣族的重要所在地。不僅這樣而已,串連外來者的浩瀚文獻,我們可以發現,排灣族如何長期在外來殖民者先後命令他們離開山區搬到平地,他們在抵抗遷社過程中,如荷蘭時代,力里社人甚至當著荷蘭南路政務員的面,拍著番刀(parringh)高呼:

這是我們的番刀!我們今天或明天會死,也寧願死在槍下,不要久病折騰而死!

明鄭時代、清代初期的文獻所記錄的南部排灣族「番亂」,要如何重新自主性解釋,當然是原住民自己的義務。不過,目前我的研究中,是有如下例子:歷史過程中,居住山區的排灣族,部分族人因外來殖民政權的強制而遷居到屏東平地。這些人,後來成為今天的平埔族。平埔族,畢竟是原住民失散的兄弟,他們的歷史,應該也是原住民史的重要一部分。(本文作者為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