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瑪蘭無形文化資產的現身與保存
本期專題
第19期
2015/02
文 / 王昱心
王昱心
近年來臺灣因文化資產法的重視,再加上聯合國大會已於2007年通過的原住民族權利宣言,申明所有民族都對構成全人類共同遺產的各種文明和文化的多樣性和豐富多彩做出貢獻,其中第11條提到:「原住民族有權奉行和振興其文化傳統與習俗。這包括有權保持、保護和發展其文化過去、現在和未來的表現形式,如古跡和歷史遺址、手工藝品、圖案設計、典禮儀式、技術、視覺和表演藝術、文學作品等等。」尤其臺灣原住民族文化資產、口述傳統文化資產保存刻不容緩。台灣於近十年內開始舉辦相關講座與縣級普查計畫已相繼完成,以作為未來文化資產保存行動可參考的具體資料。
文化資產指具有歷史、文化、藝術、科學等文化保存價值,並經政府機構或國際組織指定或登陸,而無形文化資產是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依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定義,「無形文化遺產(資產)」(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是指一個社群或個人包含其知識、技能工具、文物及地方等常規和總體呈現,它展現了不同文化社群間彼此的平等、持續和相互尊重,強調的是文化的多元和人類創造力。」台灣的文化資產保存法始於1982年制定,在2005年全文修正並公佈對於文化資產的全面性與系統性保存,在制度上提供了健全架構,也宣示我國文化資產保存邁入一個新紀元,從有形到無形文化資產的全面性關照。當時的文建會同時頒定無形資產登錄要點,確認「無形文化資產」的法律地位,無形文化資產包括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保存者及保存技術,舉凡各種口頭表達的形式、表演藝術、風俗習慣、神話、禮儀、儀式和節慶、手工藝和其他藝術、建築技術、以及自然的相關知識與實相等,皆包括在無形文化遺產(資產)的範疇,即使當今城市中的生活型態,也是其中一部份(見表一)。
表一 臺灣文化資產保存法
臺灣文化資產保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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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藝術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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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工藝美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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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稱傳統工藝美術,包括編織、刺繡、製陶、窯藝、琢玉、木作、髹漆、泥作、瓦作、剪粘、雕塑、彩繪、裱褙、造紙、摹搨、作筆製墨及金工等技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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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表演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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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傳統表演藝術,包括傳統之戲曲、音樂、歌謠、舞蹈、說唱、雜技等藝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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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及有關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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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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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出生、成年、婚嫁、喪葬、飲食、住屋、衣飾、漁獵、農事、宗族、習慣等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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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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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教派、諸神、神話、傳說、神靈、偶像、祭典等儀式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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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慶及相關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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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新正、元宵、清明、端午、中元、中秋、重陽、冬至等節氣慶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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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因此,為維護文化資產,透過無形文化資產的登錄,可以促進文化傳承、發揚、藝術流傳等等功能,這讓傳統文化獲得新生命。2009年由噶瑪蘭族發展協會與國立東華大學、慈濟大學合作的噶瑪蘭族無形文化普查案針對:(1)噶瑪蘭族概說、噶瑪蘭族分布與人口;(2)節慶祭典、部落祭典文化;(3)編織工藝與香蕉絲工藝;(4)香蕉文化發展演變與功能;(5)人文傳統、生態知識五個面向進行訪查後建議,噶瑪蘭族無形文化資產登錄類項有香蕉絲工藝、古調童謠民族歌謠等屬於傳統藝術的範疇,海祭與豐年祭、除瘟祭、年終歲末祖靈祭、入倉記、新屋祭等的是屬於民族及有關文物範疇(見表二)。
表二 文化資產保存法與噶瑪蘭族普查對照
文化資產保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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噶瑪蘭族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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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藝術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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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工藝美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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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藝
雕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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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蕉絲工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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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表演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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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音樂
民俗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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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調、童謠、民俗歌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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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及有關文物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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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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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禮俗
生活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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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sbo(海祭)
Gataban(豐年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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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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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住民祭典
民間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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噶瑪蘭族祭典Pagalavu(除瘟祭)
Palinlin(年中歲末祖靈祭)
Samogan(入倉祭)
Samagan(新屋寄)
Kizaiz(治病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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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花蓮縣豐濱鄉新社村噶瑪蘭族長老偕萬來從部落出發進行的文化復振運動,到當代噶瑪蘭族持續進行的語言、祭儀、樂舞古調、傳統家屋建構與香蕉絲工藝保存等,長期積累的文化能量已成為噶瑪蘭族穩固前進的力量。
有關噶瑪蘭族的紀錄與研究,一般印象最早停留於清代蔣毓英記載的《台灣府志》中,這本書成於康熙廿四年的台灣志書,記載了身處後山北段自成體系的蘭陽平原,共有卅六社之說,這一濫觴並在日後各版志書中,包括《諸羅縣誌》、《噶瑪蘭廳誌》、《台海使搓錄》等,形成連貫而有脈絡的譯音社名沿革,甚至持續影響至今。事實上早在《台灣府志》成書的卅五年前(西元1650年),荷蘭人戶口表即記載了當時蘭陽平原噶瑪蘭族人村落超過40個以上。然而在1796年漢人吳沙率漢族移民千餘人進入宜蘭平原,以致族人紛紛往南遷徙,後來的加禮宛事件影響,噶瑪蘭族人的命運多舛,卻也開啟了新時代。現今花東地區以花蓮的新社、立德、佳里宛以及台東長濱鄉的大峰峰、樟原等部落,是噶瑪蘭族人較集中、文化保存最完整的部落。
在建構台灣原住民文化資產普查史料搜尋中,有文獻曾記載噶瑪蘭人在原鄉宜蘭的生活景況,例如陳淑均修《噶瑪蘭廳志》,對噶瑪蘭人的傳統工藝中編織用具和織物有這樣的記述:
番女織杼,以大木如栲栳,鑿空其中,橫穿以竹,便可轉纏經於上。
刓木為軸,繫於腰,穿梭闔而織之。以樹皮合葛絲及染過五采狗毛織氈,名日達戈紋。
以色絲合鳥獸毛織帛,採各色草染采,斑斕相間。又有巾布等物,頗皆堅緻。
百年前,馬偕博士在台灣傳教時亦留下不少珍貴的影像資料與文物典藏於加拿大博物館中,其中針對噶瑪蘭族的蒐藏更加深傳統工藝的族群美感意象傳承。噶瑪蘭族的文物不但將傳統美感經驗保留,而且與近代的復名運動相關。隨著主流社會各項生活物資和紡織衣飾傳入,其中編織項目尤其是費時勞動的香蕉絲織工藝漸漸式微,到1980年代末香蕉絲織作更面臨斷層危機。在1990年代初期,噶瑪蘭族開始推動復名與文化復振運動,老一輩工藝師重新拾起地織機,開始編織香蕉絲傳統布匹。而自從1996年起,由目前已逝的祭師朱阿比、現存還持續舉行儀式的祭師潘烏吉與潘阿玉等三人承接使命,擔任新社部落傳統香蕉絲織作指導師傅,重新教導部落婦女編織。就這樣,近二十年來新社族人逐漸地恢復了香蕉絲編織工藝,繼續開創新的文化傳統,讓香蕉絲的織作成為新的符號象徵。新社部落積極書寫自己的部落史、遷移史、傳統祭典與文化發展等,企望彌補噶瑪蘭族在台灣歷史洪流中被遺忘或未被呈現的空白,以建構族群的尊嚴與榮譽感,凝聚民族歸屬感。
噶瑪蘭族織婦(翻拍自《馬偕日記》,圖片提供/王昱心)
如今,噶瑪蘭族的無形文化資產在新社部落保存得相當完整,除了傳統的祭儀由潘烏吉帶領祭師團不定期舉行之外,海祭是在幾個噶瑪蘭族部落持續不斷每年舉辦,再者就是香蕉絲工藝。香蕉在噶瑪蘭的文化中的使用非常多元,遍及飲食文化、衣飾文化、住居文化、育樂文化。新社部落的噶瑪蘭族人依然保持許多傳統慣習,持續保有永續性的觀念在使用自然資源在傳統藝術分類中,香蕉布編織作為植物資源利用的一種形態,屬於纖維工藝類項,其登錄名稱為「噶瑪蘭族香蕉絲編織工藝」,此工藝文化的文史資料採集,除了透過文字、影像與影音等記錄來保存,更必須實踐才能實際的保存。近年來,新社部落從傳統香蕉絲編織技法的扎根工作,到推動香蕉絲文化產業的發展計畫,多年下來已經開始累積了一些成效與經驗;不僅只是保留傳統編織技藝與原料,也開啟了香蕉絲織品的創新,並連結閒置空間再利用(如噶瑪蘭族工藝之家、新社香蕉絲工坊等等),而讓香蕉絲編織作為噶瑪蘭族民族工藝的經典代表,強化噶瑪蘭族的族群認同。
◎本文節錄修改自《花蓮縣噶瑪蘭族無形文化資產普查計畫》,2009,花蓮:花蓮縣文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