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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別與重逢 老照片講古 1 2012/02

口述/王春妹 整理/孫大川

那一年我們一起去照相館。左為孫林春花、右為王春妹。60年前的合照,從中間裁成兩半,孫林春花擁有的這一半,已經略顯退色;王春妹擁有的半張則不復尋覓。(孫林春花提供)    我是王春妹,照片右邊的那一位。昭和10年(1935年)10月10日生於臺東下賓朗部落(pinaski),卑南族人。我的日本名叫??,族名是atrong,屬makasikulan家族。照片旁邊的是孫林春花,族名imui,我們同年,但她比我大一些,生日是5月22日。imui從小就比我活潑,愛說笑,應該由她來講故事才對,她一定比我說得更生動、有趣。可惜她兩年前中風,說話困難,她常為不能順暢講笑話而落淚。而我十幾年前脊椎出了毛病,開三次刀,上半身肥胖、下肢體萎縮,站不直了。imui常來看我,我們用眼神共同回憶年輕時代快樂的時光。 

    照片是我們16歲那年拍的。當天我們剛領了在部落長輩孫善弘家橘子園工作的工錢,臨時起意,到臺東拍照留念。我們穿上傳統服,拎著布鞋,赤著腳走了七、八公里的石子路,到臺東市區東光照相館,它是臺東當時唯一的照相館。老闆說要穿上鞋子才體面,我們照著做了。問了價錢,發現錢不夠。老闆又說,你們可以站開一些合照一張,之後再切開沖洗,一人一張,比較省錢。

    於是我們合照時,中間隔著花瓶;切開沖洗後,便成了imui獨照的那一張。我的部分,不知丟到那兒了。照完相,我們摸黑走回部落,穿過長長的綠色遂道,晚上11點左右到家。現在回想起來,真不知那時哪來的膽子……。

    照我們部落的傳統,女子約十三、四歲開始參與「婦女除草團」(misahor);十五、六歲「除草完工禮」(muhamud)之後,才可以穿戴傳統衣裙(pesi),表示我們不再是孩子,已經是女人了。這張照片,是我們告別童年的紀念。

   如今,我們又老又病,連站起來合照的能力都沒有了,翻看舊照,彷彿與青春重逢。 

孫林春花(左)、王春妹(右)的近照。(孫優女提供)

【稿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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