榨取主義的新舊詛咒與臺灣經驗的初步對話
文獻評介
第64期
2025/08
文/廖漢威
廖漢威
國立東華大學民族發展與社會工作學系碩士班研究生
Acosta, Alberto
2013 Extractivism and Neoextractivism: Two Sides of the Same Curse. In Beyond Development: Alternative Visions from Latin America. Miriam Lang, Lydia Fernando, and Nick Buxton, eds. Pp. 61-86. Amsterdam, Netherlands: Transnational Institute; Quito, Ecuador: Rosa Luxemburg Foundation.
Gudynas, Eduardo
2010 The New Extractivism of the 21st Century: Ten Urgent Theses about Extractivism in Relation to Current South American Progressivism. Washington, D.C.: 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Policy.
依據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2025),臺灣有71個部落面臨開發前或事件進行中的諮商同意。個人十分好奇,在太平洋對岸,那個聽起來開發深重的中南美洲會是如何?於翻閱文獻後發現,90年代以來,透過國際組織(如國際貨幣基金會IMF、世界銀行World Bank)、區域發展銀行,要求拉美國家搭配新自由主義「結構調整計畫」,為吸引外資攫取自然資源創造了條件。2000年後,拉美許多稱之為進步派政府(progressive government)陸續贏得政權,不少拉美國家延續或頂替外資,接續出口原物料,從而形成新與舊「榨取主義」(extractivism)的現象。這兩篇論文就在討論兩代榨取主義的特徵與對當地社會/生態的影響,或有提出改變的可能性者,而本文也希望能藉此跟臺灣在原住民地區礦場開發上的經驗進行對話。
Acosta提出的核心觀點:新、舊榨取主義同樣是資源豐沛國家的詛咒,不管是右翼或進步派政府,若持續倚賴初級原料出口,就易招來威權主義,使國內特權階級更易操弄土地租金,加深製造業掏空。作者提出了經濟多元化與民主轉型,期望擺脫榨取詛咒。
Gudynas提出榨取相關的十個命題,拉美左派政府相繼在21世紀初選獲得政權後,進步派政府扮演更積極的核心角色,也延續國際商業的從屬地位。作者更指出開採地區被去領域化後,對生態、族人權利造成侵犯,愈形削弱地方參與。在策略建議上,作者提出需建構新的發展邏輯(如把開發的環境成本併入計算),以超越單一的經濟指標。
兩篇文章共同指出,新舊榨取主義將發展利益極大化與社會環境成本外部化的邏輯皆未改變,只是操作核心由外資轉換成以進步派政府為主的利益集團。二文也都舉出開發區的去領域化(deterritorialization of the state)問題,在地國對飛地區往往採取相對放任態度,把需解決的社會/環境問題丟給外資處理(而結果常常就是漠視或不處理)。在地政府只好顢頇且笨拙地以警察國家方式,回應受影響的社區對榨取行為產生的抗議或訴求,如污染、公害、生物多樣性、在地社區、勞動權損害等。
但兩篇文章在論述上也各有側重。Acosta提出榨取主義起源於地理大發現,隨資本主義體系征服美洲、亞洲、非洲所建構的經濟模式。其中飛地經濟透過交通走廊、能源管線,或基礎設施,讓礦業收益直接匯出海外。開採的監控規則往往因為外資或特權集團將政策或法令修改為有利出口導向或投資,形同加深了主事者在給恩與受恩集團間的互利關係。也就是有權勢的人,提供恩惠或資源給地位低者,來交換其忠誠與政治服務。兩者間的利益關係如此緊密,更加損壞民主協商機制,危及原住民族人或社區的自主發展。
Gudynas的論述則有以下貢獻:關於基礎設施與榨取主義間的連帶關係,作者指出因飛地經濟須仰賴大規模的基礎建設(如天然氣或水力發電的供應),與背後權力機制的服務才能運行。而原先族人對土地改革的需求,一旦遭遇飛地經濟所建構的恢弘計畫(如土改的原定區域被核定為煉油廠用地),遂被迫延宕或排除。作者又提出,進步派政府端出加徵財團稅收以挹注族人的各項社會計畫(如巴西的「家庭補助金」補貼),看似照顧弱勢的種種措施,卻讓榨取行為戴上了道德面罩,無形中削弱了反抗的力道。
對榨取主義如何改善的策略,Acosta提出「後榨取主義」措施,如產業多元化、開採行為納入環境/社會成本、公平分配與維護文化/生態熱點的安排與設計。Gudynas則略提需要在利潤極大化的發展邏輯外,建構另類視野,卻未有細節敘述。
此兩篇文章具有某程度互補性,皆指出新自由主義與進步派政府持續強化對人與土地的榨取。然而,Acosta較著力於分析榨取主義帶來特定利益集團的社會關係與民主弱化的問題,且能破能立,提出未來的改變方案。Gudynas則顧及新舊榨取主義對人與自然的剝削,提到「非人」作為如前述的基礎設施,成為榨取自然資源的物質基礎,不僅排擠了人民土地改革需求,亦抵銷了對社會不平等的抵抗;然而對於榨取主義起源與未來改變的可行方案,此文論述稍嫌不足。
本文也提出兩個值得觀察的重點,其一,當外資撤資,開發區的社會情況將會如何?Acosta指出原料出口產業讓本地製造業長期薄弱,形成結構性倚賴。Gduynas則舉出毒品與暴力滲透鄉土界線,可能造成社會破壞,然而兩篇文都未能更細描資本撤資後當地的生活困境。其二,Acosta提到即使在進步派政府下,仍有本國大型財團或國家企業,以國家勾結私人資本,繼續榨取原住民或鄉村族群,也就是本地菁英成為「新的壓迫者」;Gudynas則指出新榨取主義下,國有企業掌握資源,運作國營企業與跨國企業的方式竟然雷同。
兩位作者都強調從外來剝削轉向本地菁英、國家機器繼續剝削原住民或社群的問題。然而外資撤出後經濟惡化,更多在結構性依賴與地方韌性不足,兩文卻未能細談撤資後的生活。此或許呈現了作者於拉美的社會論述在宏觀社會分析下,微觀的社會脈絡描述不足的可能現象。
回到臺灣的開發自然資源的經驗上,臺灣礦產多仰賴進口,不像拉美是出口導向。按水泥工業同業公會年報(2024),亞泥的年產量90%以內銷為主體,不像拉美大量供應國際市場。但臺灣的威權時代(1950s–1980s),政府利用空間規劃與法律(如原保地制度、礦業法),體現了類似國內型榨取主義:以「國內工業化」名義掠奪土地與資源,單方面重塑地方空間,長期壓制原住民族權益的處境則是一致的。
雖然臺灣並未直接經歷如拉美般新自由主義自由貿易體制帶來的出口榨取模式,卻在威權發展主義框架下,以內需為主的礦業與土地開發,展現了不同形式但本質類似的榨取結構。開採政策上的不正義、缺乏知情同意、以及開發社區被邊緣化的現象,使臺灣經驗成為理解extractivism的另一面鏡子。
引用書目
台灣區水泥工業同業公會
2024 《2024年度水泥業公會年報》。https://tcmaorg.tw/download,2025年6月16日上線。
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
N.d. 〈礦業法專區/原民諮商〉。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https://www.gsmma.gov.tw/nss/s/main/H002,2025年4月10日上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