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而視之」與「視而不見」——國家少民或原民的政治「出身」和「沒身」
文獻評介
第55期
2023/06
文/謝世忠
謝世忠
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兼任教授
Brown, Melissa J.
2002 Local Government Agency: Manipulating Tujia Identity. Modern China 28(3): 362-395.
Minderhout, David, and Andrea Frantz
2008 Invisible Indians: Native Americans in Pennsylvania. Human Organization 67(1): 61-67.
中國國家認定的少數民族有一族叫做土家,他們的主要分布地是湖北。美國人類學者Melissa J. Brown指出,在民國時期,湖北沿長江地區的族類分法是,先來的稱為土家,後來的就是客家,而大家都是漢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50年代初確認了少數民族區域自治政策之後,地方官員發現擁有少數民族身分,真的有利可圖,於是開始設法製造。現在所稱的土家文化,事實上都是各地湊合來的。原先擬識別其為苗族,但引發大反彈,因為「土家住平地,是文明人,不若山地苗族的不文明」。這其實是漢人平地意識的作祟使然。
識別土家族之時,都是個人來申請,因為早已經無所謂群體的存在了。在地土客兩群,人人生活自在,彼此通婚往來已久。無論漢與非漢,每個家戶亡者都是葬在居家旁邊、祖先不全納入牌位、幼子繼承、父母親權衰弱、信奉田好漢神等等。大家基本文化生活都相同,但,這些似乎和其他省區典型漢人並不相同。地方官緊抓這一點,決心務必要成功造出一個少數民族。改成了土家民族,考試可加分,但,多數人心底還是認同自己為漢族。只要祖父母為少數民族,自己即可申請民族身分。問題是,祖父母為漢族者,和祖父母為少數民族者的生活樣子都完全一樣。
1954年識別出土家族,1957年才公告,因為反對聲音多。自治地方的少數民族占人口約四成最為保險,畢竟中央不喜歡太大族,擔心分離意識作祟,常會派人來查看,結局多半不妙,所以,務必要只維持四成,不多不少,這是最佳情況。主政者不會去管人民反彈,也從不考量基層意見。事實上,明明有九成多土家身分人口,卻只上報四成。當前多以地方出身和特定姓氏,來辨識是否為土家族,很容易被操作。
場景轉到美國。美國有少數幾個州在州法政系統上,沒有印地安原住民居民的登錄,其中賓西法尼亞州/賓州,就是一例。然而,翻開歷史文獻,該州反而是歐洲移民到了新大陸之後,最早與在地原住民族接觸的地點之一。那麼,為何經過二、三百年之後的今天,原住民全數消失?或者說,賓州真的不存有印地安人?Minderhout與Frantz二位作者亟欲解開謎團。
事實上,根據2004年的美國人口普查,顯示出賓州有近二萬自認為印地安原住民居民,只是未被州政府承認罷了。作者們認為可能有如下要因的糾纏。其一,反對承認印地安身分的賓州人擔心承認之後,族人會開設賭場,但是,只有聯邦認可的原民族群才有權利可以經營賭場,州承認者並不在許可範圍內,所以,此理說不過去。其二,害怕族人要回失去的傳統土地,只是,該州至少有11個原民組織,互相敵意深,很難合作,根本無法齊力爭取資源,因此,住民們大可不必窮操心。作者們認為賓州長期被保守菁英主義的共和黨把持,一直想方設法阻擋原民的身分,才是該州不見印地安人的主因。
由於本州沒有原住民,造成了開放賭場之後,反而是由外州的合法印第安部落前來設場,賺走了大筆金錢,這是一大諷刺。上世紀70年代黑人民權運動引發了印地安紅權的發動,大家拼命揭舉原民代表性文化,以為正身。然而,在賓州卻苦找不到原民的文化要素,一些號稱原民者,有如只是在表演,卻是鬧出不少笑話。唯一比較具有完整族群樣態的Lenape族人,自認其為唯一具備資格者,反對其他混入亂入的人。只是,州內擁有政治資源者仍然不願正視之,相較於其他州的原民發展情況,真可謂不同命,差之千萬里。
美中二國,一民主自由資本主義領頭,一專制獨裁社會主義巨體,卻都有著對境內原住民族或少數民族予以忘卻或專程確認的紀錄。中國湖北的例子,顯示出了「從無到有」的過程,也就是「自沒有這個族,轉至跑出這個族」的戲劇性事蹟,牢牢定著於國家少數民族政策被地方官僚有效操作的一筆成績。而美國賓州之例,卻走「從有到無」之與湖北土家族相反之路。該州明明有豐沛印地安原民活躍在地之歷史與當代的事實,卻難以達到正式現身成族的訴求,其中有受阻於外力者,更有複雜的自身個人或團體間利益糾葛之問題。土家僅憑一絲絲所謂證據,就可以廣而造族,達到「見而視之」的境地。賓州印地安人文獻紀錄和人口俱在,偏偏被以「視而不見」策略罔顧不理。此一東西隔洋大對比,表面上似乎說明了族群資源享有的兩地落差,但,它們卻共同訴說著一個政治框定原民或少民的事實。
「從無到有」或「見而視之」,以及「從有到無」或「視而不見」,往往都取決於當代國家政治治理的偏好方向,它因政治而「出身」,或也因政治而「沒身」。其中很少能帶出原民或少民的自主本位意識甚至行動。美國一方或許存在著改變的可能性,畢竟各州參考之案例極多,只消賓州原民內部歧見稍緩,就是創造新日子的機會。至於中國一方,如果過於放任少數民族區域自治,總是強調各自民族的自立性,那恐怕會演變成像如舊蘇聯般,最終國家邁入土崩瓦解命運。因此,已有愈來愈多呼籲改變現今少民政策(參謝世忠 2020:90-92;Ma 2007,2014),若此以往,那些很像漢族卻擁有獨立民族地位者如土家族等,是否會率先被迫於法政人口架構中全然併入漢族,尚難預料。只是,一切仰賴「政治給什麼,我就有什麼」,或「沒給什麼,我就沒什麼」之原則,大抵是難以破解。
引用書目
謝世忠
2020 〈中國少數民族相關的仿/類/官人類學現象〉。《原住民族文獻》45:90-92。
Ma, Rong
2007 A New Perspective in Guiding Ethnic Relations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 ‘De-politicization’ of Ethnicity in China. Asian Ethnicity 8(3): 199-217.
2014 Reflections on the Debate on China’s Ethnic Policy: My Reform Proposals and Their Critics. Asian Ethnicity 15(2): 237-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