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山何來「七十二社」?
文物掌故
第44期
2020/11
文/傅鳳琴
傅鳳琴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助理研究員
康熙58年(1719),《鳳山縣志》中的「康熙鳳志山後圖」(圖1)記載後山番社二十二處,聚落大都在今日的台東縣境內,圖上可見的大多是南路排灣族或屬卑南族的部落,或是某一區域的統稱。康熙60年(1721),朱一貴起事,清廷遣千總鄭惟蒿、林天作與通事章旺至卑南覓,協助圍剿朱一貴事件竄逃至東部的人。藍鼎元記載「賞以帽靴、補服、衣袍等件,令其調遣崇爻七十二社」(丁曰健 1959:15)。當時所描述的七十二社,僅出現崇爻、卑南覓社,其餘未見。隔年黃叔璥記載「七十二社在卑南覓,有番長文吉」(黃叔璥 1957:160)。時隔不到三年,後山番社從記載的二十二處,轉為七十二社。兩人所指稱的「七十二社」又是那些番社?
康熙61年(1722),黃叔璥對「七十二社」做了一番調查。他將原住民族按當時的行政區域分成「北路諸羅番」和「南路鳳山番」兩部分,用來涵蓋全台的原住民族;然後,再將「北路諸羅番」分成10群,「南路鳳山番」分成3群。後山番社在黃氏初次的印象是「卑蘭(南)覓」為後山番社總名,地與傀儡山相連,北通崇爻,南極琅嶠,中有高山聳起(圖2)。並記錄有個「番長」,「轄達裡、武甲等七十二社,歲輸正供銀六十八兩零」(ibid.: 160)。
後山番社總名「卑蘭(南)覓」在黃叔璥的記載有如多變的春天,對於所統轄番社,前後記錄出現有「六十八社」,「七十二社」。他指出七十二社並非全數知悉,僅知多在山腳沿海處。七十二社各社名單收錄於「南路鳳山瑯嶠十八社」附錄中,實際記載的地名只有35筆。黃氏觀察他人的記錄,指出發現還有其他番社,真實統轄的番社數量與番社名,始終無法卻認,各社位置也並非全數知悉。對於無法確認的原因,黃氏自己分析是因「層岩迭岫,人跡罕經」(ibid.: 151)。卑南覓所轄的數字,在陸續其他各文獻記載也不盡相同,如:雍正2年(1724),福建台灣鎮總兵等人奏摺提到南路招撫以卑南覓社為首為六十五社(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1972:23)。巡臺禦史禪濟布奏生番歸化日眾摺,卻說是六十六社(ibid.: 19)。
雖說記錄中的番社名,離七十二社還差距甚遠,筆者推斷後山「七十二社」,應是當時民間口碑盛行之說法。如:雍正2年(1724),福建巡撫黃國材奏摺,據臺廈道吳昌祚等報稱:「鳳山縣南路山前生番有歷歷社等五社、諸羅縣北路山前生番有本祿社等四社,又鳳山縣山後傀儡生番有八里罔社等六十五社。」(ibid.: 23)。唐贊袞《臺陽見聞錄》與朱仕玠《小琉球漫誌》,分別記載「鳳山相傳七十二社」,「卑南覓山生番六十五社」,也未曾見記載各社名稱(唐贊袞 1958:185)。朱仕玠《小琉球漫誌》更是認為生番的居住地難以查證,七十二社指的是鳳山縣所轄,卑南覓所轄的六十五社(朱仕玠 1957:80-81)。乾隆6年(1741)劉良璧《重修福建臺灣府志》記載鳳山縣直接敘明:「凡六十五社,即卑南覓七十二社地。」(劉良璧 1961:81)。
為何番社數有如此的差距?推測原因:一、可能在於計算的基準不同。如:康熙56年,《諸羅縣志》如此定義熟番:「內附輸餉者曰熟番,未服教化者曰生番或曰野番」(周鍾瑄 1962:154),也就是說番社的歸化是否,也可能影響統計番社數量。二、「七十二社」僅是個形容番社數量的統稱。明鄭時期並不太注重東部的開發,未曾設官治理東部地區。對於東部的經營,大抵沿襲荷蘭人方式令其自治。當時記載南部改隸四十六社,以卑南覓為主的四十六社皆臣服,也有「卑南覓」繳納社銀的紀錄。1685至1737年,社餉改為定額,《臺灣府志》記載「卑南覓社徵銀六十八兩七徵九分六釐」(高拱乾 1960:134)。後來記錄指稱「臺東者,鳳山後山之東,清乾隆時七十二社番地,歲納餉六十九兩,時閉時通,視同棄壤,志所謂卑南覓也。」(洪棄生 1959:23)。也就是說清代的卑南覓社是賦稅單位,對於所轄番社數量並不影響賦稅金額。
從上述眾多文獻後山番社的數量,「七十二社」可能僅是個統稱,在口耳相傳、語言轉譯缺乏文字記錄下,至今尚無法得知是否確實有七十二社的存在。那為何後山的番社數都「說」是「七十二」?數字七十二跟中國古社會生活有著密切關連的關係,並常常象徵至多至極之意(楊希枚 1974:19-34)。如:《史記孔子世家》介紹弟子三千,身通六藝的賢人有七十二人,曹操死後有七十二疑塚之說;人們都知道孫悟空會七十二變;古人還將一年365天劃分成七十二候。道教將中國的名山勝地分為十大洞天,三十六小洞天,七十二福地。古代傳說中黃帝戰蚩尤也是經過了七十二戰才勝利。在形容山峰秀麗壯美時,人們也喜歡將山峰湊成這數字。如黃山、衡山、嵩山等有七十二峰之稱。「七十二」在中國傳統文化有數量多的意義,因此當後山番社數字在七十左右時,人們索性湊成七十二。後山「七十二社」聽起來都比曾經出現的「四十三社」、「六十五社」、「六十六社」有力量。以七十二社的數量概括後山番社,不僅可彰顯清廷統治番社力量,也顯現民間對當時後山番社勢力的敬畏。然這相傳的說法卻不斷被引用,在層層堆疊中,後山七十二社早已成為東部總番社代稱,而不論是否有七十二社。
圖1 康熙58年(1719)《鳳山縣志》「康熙鳳志山後圖」所記載的番社22處番社位置圖
(圖片來源:《台灣歷史文化地圖》網站,http://thcts.ascc.net/themes/rc18-2.php)
圖2 康熙61年(1722)《臺海使槎錄》「後山七十二社」番社位置圖
(圖片來源:《台灣歷史文化地圖》網站,http://thcts.ascc.net/themes/rc18-3.php)
引用書目
丁曰健
1959 《治臺必告錄》。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中央研究院
N. d. 《台灣歷史文化地圖》網站,http://thcts.ascc.net/。
朱仕玠
1957 《小琉球漫誌》。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周鍾瑄
1962 《諸羅縣志》。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洪棄生
1959 《瀛海偕亡記》。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高拱乾
1960 《臺灣府志》。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陳文達
1961 《鳳山縣志》。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唐贊袞
1958 《臺陽見聞錄》。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黃叔璥
1957 《臺海使槎錄》。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楊希枚
1974 〈論神秘數字七十二〉。《考古人類學刊》35/36:12-47。
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
1972 《雍正硃批奏摺選輯》。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劉良璧
1961 《重修福建臺灣府志》。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