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代原住民青年的吶喊與頓挫
文獻評介
第40期
2019/12
文/顧恒湛
顧恒湛
國立政治大學臺灣史研究所博士,研究興趣為臺灣政治史、原住民與國家、原住民族運動、族群與認同等。
1950-60年代,臺灣邁向「經濟開發主義」的政策導向,一連串的政策如「上山下海」農業開發政策、開闢東西橫貫公路、鼓勵梨山等地栽種溫帶果樹等經濟作物、山地保留地的調查與所有權的放領、配置退伍軍人移民村等,都逐步改變了臺灣歷史形成的地理空間與族群分隔的特性,讓山地社會朝向資本主義化的方向發展。這種空間的變異與人群的流動,使原住民族的生活被迫轉向貨幣經濟的競爭,因而造成原住民族衍生土地流失、高利貸、負債、貧困化等現象。此外,許多原住民開始離鄉背景成為都市底層勞工,婚姻買賣、雛妓、童工等社會問題也嚴重衝擊山地社會。另一方面,1970年前後,來到都市工作與求學的原住民逐漸增多,這些戰後受(中)國語教育的原住民新生代逐漸在臺北都會區形成跨部落的人際網絡,他們共同經歷原鄉資本主義化衍生的各種不適應症的爆發,以及個人在求學、工作上受到的歧視、不平等待遇之共同經驗,逐漸浮現某種抵抗族群階序差異的「山地人」主體想像,並開始反思自我族群的處境,進而透過投書媒體、聯絡報刊開設「山地專欄」等行動,希望追求「山地人」的自立自強,只可惜這些青年後來被羅織為「臺灣山地獨立運動案」的白色恐怖案件,使得他們的行動遭國家暴力扼殺,而塵封於歷史中。
1960-70年代原住民社會的經濟變遷與衝擊
1960年代推動的「山地開發」政策與山地保留地的測量與編查,將原住民經濟從自給自足的經濟型態,轉變為市場化生產與消費的經濟。其中,1960年開始陸續完成的中橫、北橫、南橫等山地道路的修築,更加速了原住民族社會農作、土地與勞力的商品化。例如家鄉位於中橫沿線泰雅族環山部落的廖英助,1970年代中期在日本留學期間,就曾在家書中生動地描述部落經濟進入市場化生產與消費型態帶來的生活變化:1
而那些漢人來到山區的部落的主要目的是什麼呢?!他們先是來瞭解我們山區部落人的狀況,以及來瞭解我們土地所有制和農作物的生產情形,並且不懷好意地設法把我們的土地或是農產品騙走。所以後來他們漢人就如同所預料的,便從部落的人手中購買了耕地,和在部落裡面的建宅地。而我們這部落的泰雅族人,下山的目的是在於購買一些建材,或是去賣一些土產品,或是去買一些食品,衣著及被覆之物,或是一些農用具,或是純為遊樂而去的。(廖英助,1990:131-135)
人類學家黃應貴對布農人的田野研究,也記錄下了原住民族逐漸捲入市場經濟,成為工資勞動者的現象:
1972年,南橫全線通車而正式解決整個地區的對外交通。在這之前,1966年因開始興建南橫而需求工人。許多布農人都是這時才開始從事出賣勞力來賺取生活所需。這不僅促進貨幣的流通,也把勞力帶入市場成為貨品。這點更因公路通車而導致整個地區伐木及造林工作的發展而增進對工人的需求;工資也節節上升。由1966年普通工一天20元到1988年為580元,整整增加了29倍。(黃應貴,1992:70)
然而,原住民族經濟的資本主義化,並沒有為原住民族社會帶來經濟與生活的改善,反而逐漸朝向依賴與邊陲化的現象,尤其現金的缺乏與過度的消費之下,常導致原住民常因欠債而失去自己的土地。根據廖英助在1980到81年的調查,中北區山地鄉保留地暗中非法轉移的程度已頗為嚴重,其中如烏來鄉暗中買賣比率甚至占該地區全農戶的20%(見表1)。(廖英助1981:4-5)
現金的需求日益增加之下,土地等生產工具又日益流失,1960年代以後原住民青年紛紛前往西部都市討生活,但由於教育程度普遍不高,且尚缺乏工業技術的經驗,因此所從事的大都是底層的勞動行業,比如礦工、遠洋漁工、建築工人、工廠工人等粗重的工作,工作環境既危險又經常遭受剝削。
表1:中北區山地鄉土地移轉(暗中)情形(%)
資料來源:廖英助,1981:4。
此外,弱勢社會女性經常淪為商品交易的對象,這些人口販賣和色情交易也能從報章的報導中發現其嚴重性。1966年9月就有一名來自新竹尖石的女性,從中壢一家特約茶室逃到臺北市的省保護養女運動委員會尋求保護,她自訴遭養父和未婚夫賣入娼門。(中央日報,1966年9月22日)隔年9月省議員陳華宗也提出呼籲,政府必須重視「山地故娘下山崗」的問題,他指出的問題包括:山地女子紛紛嫁給平地男子,產生山地男子討不到老婆的問題;還有山地女子屢遭人口販子誘騙下山,淪落於酒吧、茶室或綠燈戶等。(中央日報,1967年9月10日)兩年後的1969年6月省議員陳學益再度針對此問題提出質詢,顯然問題持續發生。(中央日報,1969年6月5日)再兩年後的1971年2月,臺北縣烏來鄉又發生村長將親生女兒質押,強迫賣淫的案件,引發社會譁然。(中央日報,1971年2月26日、1971年5月7日)
除了婦女之外,兒童也常成為山地社會經濟變遷下的犧牲品。1970年12月,警方破獲中壢桃源紡織廠以抵押方式,違法雇用21名原住民童工,這些童工年齡均在15歲以下,每日工作10小時以上,平時在工廠吃不飽,工作數月,工資分文未獲。(中央日報,1970年12月31日)從以上報章披露的訊息,可以發現,1960年代後期到1970年代,臺灣山地資本主義化所衍生的社會問題已經陸續顯露出來了。
原住民青年都會網絡的形成
1960年代中期,隨著政府的山地政策逐漸朝向開發與資本化,原住民青年離鄉、前往都市就學與就業者逐漸增多,他們在平地生活的適應與調適需求也隨之增長。基督教長老教會於1966年首先在臺北市撫順街設立「山地服務中心」,針對在臺北就業、就學的原住民族提供服務,包括住宿、就業消息、介紹工作、就學照料、技藝訓練等。由於「山地服務中心」可以容納約60人,很快就成為初來臺北就學、就業原住民青年的落腳和聚集之地。(林建二,1977:35)
張曉春針對原住民大專生在臺北的生活調適調查中發現,原住民大專生離鄉求學,在同輩團體需求中,前兩項為「情緒上的安適與安全感」及「友誼」,因此在臺北遇到具有相同文化背景、經驗的「同胞」時,較易結為好友;他們交遊的朋友與很要好的同學多半是「山地人」,具有同類相聚的傾向。(張曉春,1972:63-100。)因此,這些從臺灣各地來到臺北都會求學、就業的各族青年,透過山地服務中心、學生中心、學校等機構,彼此認識交往,逐漸發展出都市的原住民人際網絡。
1972年,基督教長老教會另在臺北市臨沂街成立「山地學生中心」,該地除了提供男生宿舍,也是舉辦學生團契和活動的地點。(林建二,1977:107)除了「旅北山地大專基督教青年聯誼會」,當時還有一個由救國團輔導的「旅北山地大專青年聯誼會」,這兩個團體成員重疊性很高,也都會在「山地服務中心」和「山地學生中心」出入和舉辦活動,這些地方也就自然成為原住民青年彼此認識和訊息交換的所在。(顧恒湛,無日期)
山地青年的不平之鳴
1972年9月16與17日兩天,以〈山地‧平地〉為題的文章接連在聯合報「各說各話」專欄登出,執筆者是來自新竹泰雅族的秋賢嘉。他寫道:
我是山地人,因為我住在偏遠的山頭,可是,住在山上的不只是山地人,還有平地人,但他們並不叫山地人;如果山地人到平地落籍,無論如何無法蛻變為平地人;不管我到那裡,「山地同胞」四個字像老一代臉上的花紋一樣永遠洗除不掉,如果我想否認我是「華納」(台語謂之),雖然臉上沒有任何「符號」,僅憑我的貌相、風度、氣質也許能瞞過無心人,(恕我臉上貼金),但我卻無法逃避戶籍資料裡「尷尬」的記載。(秋賢嘉,1972年9月16、17日)
這篇文章,寫出了當時許多原住民青年心中的疑慮。文章登出後,當時在醫學院就讀的陳道明看到後深有同感,馬上找到了秋賢嘉的聯絡方式。陳道明見到擔任業餘樂手的秋賢嘉後,他鄉遇故知,相談甚歡。之後,秋賢嘉在閒暇之餘就常到好客的陳道明位在吳興街的租屋處,一起喝酒聊天、談抱負。經常在陳道明住處聚會的,還有在臺北中興醫院擔任實習醫師的同鄉好友鄭榮祥,以及來自桃園泰雅族的同班同學林勝利。
圖1:秋賢嘉投書聯合報文章(1972年9月16日)
當時陳道明、秋賢嘉、鄭榮祥在言談間普遍對當時爆發的許多山地社會問題感到不滿與憂心。於是陳道明鼓勵秋賢嘉繼續投稿報章,把山地問題寫出來。陳道明還提議,大家一起分頭收集議題和資料來寫作,如果順利,改天或許還可以辦個「山地人報」。對這個提議,秋賢嘉和鄭榮祥表示贊同,陳道明的同班同學林勝利則以功課繁忙為由,婉拒了這項提議。
沒多久,陳道明和秋賢嘉透過關係找到《先鋒論壇》,談妥開闢一個「山地問題專欄」。1972年10月10日《先鋒論壇》創刊,前五期刊出的文章有〈山地文化 山地社會的種種〉、〈值得重視的山地社會問題〉〈小山地的心聲〉、〈山地教育與山地社會風氣的關係〉、〈從質押童工談起〉等,掛名作者的有秋賢嘉和「曉珊蒂」。2
《先鋒論壇》「山地問題專欄」的作者,除了陳道明和秋賢嘉外,當時在東引擔任輔導長的呂文華也是其中之一。呂文華是花蓮太魯閣族人,是陳道明在西寶分校任教時認識。當時呂文華考取輔仁大學卻沒錢就讀,頗為失意,陳道明鼓勵他投考軍校,後來兩人成為好友,經常通信交換意見,呂文華休假時,也會到吳興街租屋處找陳道明。陳道明和秋賢嘉開闢山地問題專欄後,陳道明想到呂文華文筆不錯,對山地問題也有諸多看法,於是邀請他以通信的方式,一起收集資料和參與寫作。鄭榮祥則因為工作繁忙,後來並沒有實際參與。
圖2:《先鋒論壇》山地問題專欄(1972年12月10日)
到了1973年2月,陳道明和秋賢嘉又找到《國峰快訊》願意開闢「山地專欄」,這次秋賢嘉以「秋楓」為筆名,開始在其副刊連載〈一個山地人的心聲〉。除了尋找報章、開闢山地問題專欄外,陳道明和秋賢嘉還利用機會向立委華愛建言,應該利用「臺灣省山地建設協會」的力量籌辦一份「山地人的報紙」,讓政府看到山地的需要,也可讓「山胞」瞭解政府的德政。根據陳道明的說法,華愛還頗為同意這項提議,也曾利用山地建設協會理事長的頭銜,召集各級山地籍地方行政首長或民意代表前來開會,討論是否籌辦山地人報。雖然獲得出席者的多數贊同,但是華愛堅持要用「莊敬」或「自強」等名稱來辦,後來秋賢嘉又因兵役問題入監服刑,陳道明醫學院的功課也日漸繁忙,山地人報沒人繼續推動,也就無疾而終了。
壹、 臺灣山地獨立運動案
圖3:《國峰快訊》山地專欄(1973年6月2日)
1974年10月26日傍晚,花蓮太魯閣長春橋的標示桿被發現貼有兩張「打倒蔣介石 暗算蔣經國」、「打倒賣國賊蔣介石」的反動標語,由於近四年多來在花蓮地區已經出現十幾起「批評蔣氏父子、頌揚共匪」的標語,因此隨即引發當地治安單位的高度重視。當晚太魯閣族的呂文華和杜文義因在餐廳用餐沒錢付帳,被帶進警局訊問,經過一番的喝斥和拷打後,只有國小畢業的杜文義向警員表示要坦誠自首,長春橋的標語是他和呂文華所為。當地分局立即向上呈報,並將兩人押往花蓮縣警局偵訊。花蓮縣警局接手偵訊後,從呂文華身上搜出陳道明寄來的信件數封,信件裡頭,盡是他們對於當前山地社會亂象的憂慮。
27日一早,花蓮縣警局立即通知「臺灣東部地區警備司令部」,有陳道明一人涉嫌密組「臺灣山地獨立運動組織」,並指使呂文華、杜文義張貼反動標語。警總接獲通報後再向上通報國安單位,國家安全局於是下令警政署協調相關單位,成立「協靖專案」擴大偵辦。3「協靖專案」的組成機關包括國防部政治作戰部、臺灣警備司令部保安處和軍法處、司法行政部調查局、警政署保防室、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花蓮縣警察局;並由國家安全局代表列席指導。
「協靖專案」成立之後,開始清查所謂涉嫌分子,當時曾在臺北出入的原住民知識青年,幾乎都曾受到專案小組一一清查。包括呂文華的軍中袍澤,如詹登貴等;呂文華退伍後在花蓮接觸的親友等;出入陳道明租屋處的朋友,如鄭榮祥、秋賢嘉、林勝利等人;曾與陳道明在山地服務中心、山地學生中心及山地會館接觸過的人士;陳道明擔任「旅北山地大專基督教青年聯誼會」會長的接觸對象。
表2:臺灣山地獨立運動案被告基本資料及判刑一覽表
資料來源:《呂文華等叛亂案》,檔案管理局藏國防部後備司令部檔案,檔號:0063/1571/120;《呂文成叛亂案》,檔案管理局藏國防部後備司令部檔案,檔號:0064/1571/040。
12月專案小組的偵查行動告一段落之後,警政署依照國家安全局指示,將呂文華、杜文義、秋賢嘉、詹登貴、鄭榮祥五人移送警備總部軍法處法辦。陳道明則被羈押偵訊30幾天後,由軍法處簽發釋票,予以釋放。隔年,1975年2月17日,軍事檢察官將五人依照《懲治叛亂條例》提起公訴。7月15日軍法庭審理終結,呂文華、杜文義、詹登貴、鄭榮祥、秋賢嘉等分別被處以3年至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詳見表2),儘管詹登貴、鄭榮祥、秋賢嘉三人接獲判決後,依法再向軍事法庭提請覆判,然而10月19日覆判庭還是決議將三人之申請駁回,維持該案初審之判決。4
此外,呂文華之弟呂文成也在1975年4月9日遭花蓮縣警局逮捕,偵訊後送交臺灣警備總司部軍法處。雖然呂文成也是一再喊冤,不知道有「臺灣山地獨立運動組織」,不過仍遭軍事檢察官提起公訴,7月15日判決,被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褫奪公權六年,減處有期徒刑八年,褫奪公權四年,其所有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沒收」。5
貳、 結論
1960-70年代,原住民經濟的資本主義化開始顯露各種不適應症的問題,原住民青年前往都市無論是工作或求學,或多或少都有受到的歧視、不平等待遇之共同經驗,這種「污名感的認同」與「相對剝奪感」的心理現象,促使他們開始自我反思,而產生一種族群的「自覺」意識。因此秋賢嘉、陳道明等人開始試圖擴大社會的參與與連結,透過在媒體發聲的行動,讓社會聽見「山地人」的吶喊與呼喚。
不過,1970年代初期臺灣政治仍處於高壓的戒嚴統治之下,且原住民青年能夠結盟的社會資源不足,又因意外捲入反動標語事件,而橫遭黨國體制的迫害與打壓。因此,從這一點來看,1980年代臺灣原住民族運動雖然與臺灣社會當時興起的民主運動、本土運動及自覺思潮密切相關,但從歷史的延續性來看,1970年代已經具備原運初步的社會問題結構及網絡基礎了。秋賢嘉、陳道明等人從個體式的日常生活的反抗形式,開始嘗試串聯、協同有志者發聲,只可惜火苗剛點燃就橫遭國家暴力所扼殺。
-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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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顧恒湛(無日期)。【陳道明先生訪談記錄】。未出版之原始資料。
-
- [註1] 廖英助是臺中和平鄉環山部落的泰雅人,1942年生,是戰後第一位考取自費留學日本的原住民。他在日本攻讀農業經濟期間,1974年與山田幸宏教授完成了「泰雅語韻學」研究,1975年開始嘗試以泰雅語撰寫家書給他的外婆,其中內容描寫不少他成長過程中目睹部落的變化。
- [註2] 「曉珊蒂」為「小山地」之諧音。陳道明在1974年3月也曾以「珊蒂」的筆名在北醫刊物《綠杏》上撰寫文章。(珊蒂,1974:81-87)
- [註3] 花蓮縣警察局函東部地區警備司令部,主旨:呂文華、杜文義等二人涉嫌反動文字案偵辦情形函請查照;文號:蓮安忠一字第2969號,1974年11月5日,《呂文華等叛亂案》第二卷,檔案管理局藏國防部後備司令部檔案,檔號:0063/1571/120。
- [註4]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鄭榮祥、秋賢嘉、詹登貴叛亂案覆判案卷〉,《詹登貴、鄭榮祥、秋賢嘉等叛亂案》,檔案管理局藏國防部軍法局檔案,檔號:0063/1571/250。
- [註5]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呂文成叛亂案判決書〉,六十四年度諫判字第卅五號,1975年7月15日,《呂文成叛亂案》,檔案管理局藏國防部後備司令部檔案,檔號:0064/157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