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化政策:國民黨政府對族語聖經翻譯的壓制
文獻評介
第38期
2019/06
文/李台元
李台元
國家教育研究院原住民族教育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政治大學民族學博士。專長領域為原住民族語言、本土語文教育、民族語言學。主要研究方向為臺灣原住民族語言的文字化與書面化。著有《臺灣原住民族語言的書面化歷程》(2016)。
同化政策:國民黨政府對族語聖經翻譯的壓制
語言同化是文化同化最直接的手段。過去,國民黨政府對臺灣原住民族語聖經翻譯的壓迫與管制,即為國語政策強力推行的具體證據。推行語言同化最重要的行政機關,就是「國語推行委員會」,這個功能性組織設立於1946年,隸屬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教育處,1947年以後,改組為「臺灣省政府國語推行委員會」(註1),至1959年裁撤。1981年,政府在教育部底下恢復設置了「國語推行委員會」,直到2000年民進黨執政以前,均以推行單一的「國語」為其主要目標。
壹、國語教育雷厲風行導致族語流失
從1946年「國語推行委員會」設立開始算起,五十年間,國民黨政府實行語言同化,推動的政令措施依序為:1946年,國語推行委員會頒布《國語運動六大綱領》;1951年,省政府制定《山地人民生活改進辦法》,在山地推行國語運動;1956年,省政府教育廳下達訓令,各級學校「禁止講方言」;1964年,省政府通令機關學校「在辦公時間必須一律使用國語」;1959年,省政府國語推行委員會廢止(併入省教育廳),但各縣市政府仍設有「國語推行委員會」;1970年,政府進行「中華文化復興運動」,公布《加強推行國語辦法》;1973年,公布《臺灣省各縣山地鄉國語推行辦法》,可見當時的原住民族地區,國語尚未完全普及;1974年,公布《臺灣省各縣市加強國語教育改進要點》;1976年,行政院新聞局制定的《廣播電視法》公布實施,其中第20條規定「電台對國內廣播播音語言應以國語為主,方言應逐年減少;其所應占比率,由新聞局視實際需要定之。」「獨尊國語」的政策及國語教育雷厲風行之後,成效相當顯著,「普及國語」獲得極大成功,本土語言逐漸流失,原住民族語言全數成為瀕危語言。
貳、族語聖經翻譯在同化政策中匍匐前進
基督宗教在戰後大量進入原住民族社會,連帶影響到原住民族語言的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其文字,透過聖經翻譯工作在上述同化政策期間匍匐前進,勉強維持一線生機。戰後,各族族語羅馬字的創制與使用,大致與族語聖經翻譯的工作緊密相關。(李台元,2016:87-88)
1953年,臺灣的教會界對於族語聖經使用哪一種文字來譯經,開始進行討論,當時「臺灣聖經公會」尚未成立,賴炳烔牧師(1956年香港聖經公會臺灣辦事處首任主任)即邀集胡文池牧師(Rev. Ô? Bûn-tî,新莊人)、駱先春牧師(Rev. Lo?h Sian-chhun,淡水人)、柯饒富牧師(Rev. Ralph Covell,美國人)、懷約翰牧師(Rev. John Whitehorn,英國人)、葉德華牧師(Rev. Edvard Torjesen,挪威人),在臺北召開「山地語言聖經翻譯委員會議(Meeting of theConsultative Group for Translation in Tribal Languages)」,共同商討族語聖經翻譯事宜。這個會議自1953年起舉辦到1962年止,對各族翻譯工作的協調與族語本身的發展,影響甚鉅。
在族語聖經翻譯的過程當中,國民黨政府的干預與限制,可從兩個層面來觀察:(1)族語「注音字」的制訂;(2)族語聖經及聖詩的查禁。
參、政府對族語「注音字」制訂的介入
首先,在族語「注音字」制訂的介入方面,1957年3月22日,山地語言聖經翻譯委員會議在臺東舉行,泰雅語聖經譯經者穆克禮牧師(Rev. Clare Elliot McGill,加拿大人)在當時的家書裡,述及該次會議的討論情形:(林晚生(譯),2003:54)
因為所有從事臺灣10個民族語言翻譯的人都聚在那裡。所以,這次會議獲益良多。會議主要是著重在拼音法,以及書寫各族的語言時,應採用哪些字母。聖經公會有一位代表,還有臺北國語推行委員會的朱博士也在會中,主要是負責政府方面來讓我們不同族的翻譯拼音法能盡量統一。
政府禁止使用羅馬字拼音,而中文自己有注音符號,而且在幼稚園就有教。不過,有些民族的語言,用中文的注音符號,是無法發出其音的。所以,中文的注音符號就需要做一些調整,而朱博士本身是個語言學家,所以,他同意可以這樣做。
這裡所指的朱博士,是指國語推行委員會的朱兆祥委員。(註2)由此文獻亦可得知,當時的國語推行委員會對聖經翻譯的文字使用已有相當深的「介入」。從《臺灣基督長老教會原住民族宣教史》亦可獲知,早在1952年,朱兆祥便「建議」排灣語聖經,改採注音符號,並協助將注音字當中缺乏的排灣語語音,改由變體注音符號替代。(酋卡爾,1998:573-574)
事實上,強制各族使用「注音字」,就是禁止使用羅馬字的手段。各族使用「注音字」的結果,導致學習相當不便,例如:協助排灣語聖經翻譯的懷約翰牧師在此之前已使用羅馬字編寫教材,創制「排灣語羅馬字」,推展到排灣族各教會學習,但礙於政府壓力,不得不改採「注音字」重新編寫,連帶使得信徒也得重新學習與適應。
肆、政府對族語聖經及聖詩的查禁
其次,在族語聖經及聖詩的查禁方面,政府執行的措施包括:1955年,下令禁止教會使用羅馬字;1957年,省教育廳通令各縣市取締白話字聖經,禁止以臺灣本地語言傳教;1969年,地方教會的聖經及聖詩陸續遭到沒收;1984年,教育部函請內政部禁止山地教會使用羅馬字傳教,並禁止族語文字的書刊及聖經等。從當時(1971年5月)穆克禮牧師的家書裡可以找到證據:
因為政府為了要推廣國語,所以,似乎要把本地語言的使用都消除掉。他們曾派員前去阻止新約聖經的印刷出版,並下令不得使用布農語和排灣語的文書。最近,泰雅爾族的一些地方所使用的雙語(中文和泰雅爾語)的詩歌本也遭沒收。我們這些聖經翻譯者認為,早在1957年時,我們就已經和政府有達成約定。(林晚生(譯),2003:140)
由上述可知,即使當時的教會界採用1957年雙方「約定的」注音字來翻譯聖經及聖詩,在出版上依然遭遇窘境。穆克禮牧師在1971年12月的家書裡再度提到:
布農語新約聖經第二次申請要出版,依舊被教育廳駁回。聖經公會雖然已經向更高層提出申請,但尚未獲得回應。......這個與使用母語聖經有關的問題,牽涉到360間長老教會的教會,以及其他教派的教會已經可以出版或即將可出版的5種語言(註3)的新約聖經。(林晚生(譯),2003:140)
所幸,這樣的困境到了隔年(1972年),漸有轉圜。穆克禮牧師在當年9月20日的家書裡提到:
「我們在前兩封信裡曾請你們為整個島上的嚴格管制代禱,上帝聽到了。現在情形似乎有一點緩和,雖然目前還沒有完全開放,不過已部分開放了。現在各族的新約聖經已可出版。(林晚生(譯),2003:145)
其後,《阿美語新約聖經》(羅馬字)與《布農語新約聖經》(羅馬字)於1972年和1973年相繼出版,《泰雅爾語新約聖經》(注音字)也於1974年出版。然而,這些族語聖經出版之後,仍舊遭受政府的打壓。
例如,1974年,和平鄉的博愛長老教會(泰雅族教會)在主日禮拜進行當中,警方進入教會強行帶走泰雅語聖經與聖詩;在台語方面,也不例外,1975年,警備總部沒收聖經公會剛翻譯完成的《台語白話字新約聖經》2,200本。(註4)
值得注意的是,族語聖經受到嚴格查禁的時期,並非僅在1950年代,在臺灣「退出聯合國」的1970年代尤劇,蓋因當時政府因失去國際地位,強烈貫徹「國語國字」以冀維護自尊,自然不願意使用羅馬字來書寫族語。政府對羅馬字聖經的禁用,一直到1980年代末,才逐漸獲得鬆綁。
伍、各族語推組織可與臺灣聖經公會合作
族語聖經翻譯的工作,隨著臺灣基督長老教會「原住民聖經翻譯委員會」的設立,吸引許多本族神職人員和本族語言專家的投入,翻譯工作目前仍在持續進行,翻譯的主事機構,則已由委員會轉由臺灣聖經公會接手進行。(林昌華,2010:74-118)
原住民族的譯經人員成為目前的族語復振工作奠定豐厚的基礎。尤其是1990年代以後,隨著民族意識的覺醒,教會對族語的維護不遺餘力,臺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設立了「原住民宣教委員會」(註5),大力提倡「語言死,民族亡」、「母語是族群的身分證」等理念,展開族語復振運動。(酋卡爾,1998:41)因此,當前族語教育的推動,教會人員成為主要的師資及人力,尤其在族語認證考試、族語教材編輯、族語詞典編纂、族語文學創作等事務上,皆扮演重要的角色。
原民會依據2017年6月公布的《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6條,協助各族設立族語推動組織,建構族人自主決定族語保存、研究、發展的場域,擴大族人自主參與執行的機會,俾利於各項族語復振計畫的推動。各族語言推動組織任務,包括族語學習、族語使用推廣、族語師資培訓、族語教材編輯及其他族語復振的措施,各族可以審度自有的條件與資源,研訂適合該民族的語言復振策略。(註6)基於過去五十年來的經驗,這些族語推動組織的執行內容,未來或可與臺灣聖經公會及各族譯經團隊相互合作,尤其是族語的規範化、現代化、聖經語料庫等推動策略,以利謀求族語的健全發展,強化族語的活力。
圖1:1957年聖經公會決議使用注音字做為族語聖經翻譯的書寫符號。(資料來源:林昌華提供)
圖2:1963年出版的太魯閣語新約聖經。(資料來源:李台元攝)
圖3:各族族語聖經譯本。(資料來源:李台元攝)
圖4:1953年教育廳通知教會禁止使用羅馬字的新聞。(資料來源:台灣新生報)
註:
(註1) 第一任主委為魏建功,1945年底應臺灣省行政長官陳儀邀請到臺灣,任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參議兼臺灣省國語推行委員會主任委員,並籌立國語日報社,1948年離臺,後任北京大學中文系系主任,轉為中國的國家語言政策效力。詳參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AD%8F%E5%BB%BA%E5%8A%9F。
(註2) 朱兆祥當時本來提倡國語羅馬字、方言羅馬字,做為國語推行的重要工具,後因1950年代,在基督教的傳教活動與禮拜等當中,政府將羅馬字書寫的台語聖經及族語聖經視為問題,國民黨政府因畏懼共產黨的拉丁化新文字運動波及到臺灣,而對羅馬字使用加以限制,朱兆祥的立場也因而受到影響。(菅野敦志,2012:83-85)
(註3) 此處所指的5種語言,係指除布農語之外的阿美語、排灣語、賽德克語、泰雅語、雅美語。
(註4) 「1975年1月中,蔣經國下令警總派出三百名憲兵和警察包圍聖經公會,沒收辦公室和倉庫裡所有用母語印行而出版的聖經,包括羅馬拼音版,以及用「ㄅㄆㄇㄈ」注音版全都沒收。更嚴重的,是同時到各地原住民山區教會去查看教會禮拜堂,管區警察甚至是進入信徒家裡所用的聖詩,是哪種文字版本,只要是用母語印刷的,不論是聖經或聖詩就都沒收,理由是為了『復興中華文化』,禁用母語。」詳見盧俊義,〈是一段值得記憶的歷史(2)〉。民報,2017年1月11日。網址:https://www.peoplenews.tw/news/c5af54e1-598d-4ac4-8923-0aec3708d9bf。
(註5) 其前身為臺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總會山地傳道部,孫雅各曾任部長。1954年長老教會總會設立山地宣道處,孫雅各牧師為第一任處長,1966年組織調整,更名為「山地宣道委員會」。1989年,長老教會總會第36屆通常年會決議將「山胞」更名為「原住民」,並將「山地宣道委員會」改名「原住民宣道委員會」,以「原住民」一詞積極向國民黨政府爭取正名權,後來改名為「原住民宣教委員會」。(酋卡爾,1998:499-511)
(註6) 參閱原民會新聞稿,2018年8月20日。
參考書目:
李台元(2016)。臺灣原住民族語言的書面化歷程。臺北:政大出版社。
林昌華(2010)。戰後臺灣基督教會歷史(1945-1985)。載於鄭仰恩(主編),臺灣基督長老教會歷史教育手冊(74-118頁)。台北:使徒出版社。
林晚生(譯)(2003)。生命的道路(原作者:McGILL Grace。新竹:臺灣基督長老教會泰雅爾中會編輯委員會。
胡文池(1997)。憶往事看神能。臺南:人光出版社。
酋卡爾(主編)(1998)。臺灣基督長老教會原住民族宣教史。臺北:臺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原住民宣道委員會。
菅野敦志(2012)。台??言語?文字-「?語」?「方言」?「文字改革」。東京:勁草書房。
盧俊義(2017年1月11日)。是一段值得記憶的歷史(2)。民報。取自https://www.peoplenews.tw/news/c5af54e1-598d-4ac4-8923-0aec3708d9b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