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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土地重疊的歷史根源 文物掌故 31 2017/04

文/葉高華

【作者介紹】

葉高華

國立中山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部落土地重疊的歷史根源(註1)

歷史,不只是過去的事情,更是當代問題的根源。唯有認識歷史,才能洞見當代問題的癥結,進而解難排憂。

 

今年2月18日,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其中,第三條規定「原住民族傳統領域」限公有土地,引發許多原住民抗爭。除了這個爭議點之外,還有一條較少被討論,但也很容易引發爭端的導火線。根據第三條的說明,「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當中的「部落土地」指「原來居住地」或「原來部落土地」(以下簡稱原居地)。如此,很多因政策而被迫離開原居地的部落,即使已在現居地落地生根七、八十年之久,其現居地仍然不算傳統領域。許多人不禁要問:「繁衍了三、四代的地方,還不夠傳統嗎?」更麻煩的是,他們的現居地往往還是別人的傳統領域。像這樣,甲部落位於乙部落傳統領域的情況,遠比人們想像的還要普遍。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原住民族的領域被攪亂呢?

 

時間回到1930年10月27日。這一天,日本統治者視為「模範蕃地」的霧社竟爆發武裝反抗事件,導致134名日本人遭到殺害,驚動日本內地。臺灣總督石塚英藏、總務長官、警務局長、臺中州知事等人,皆為此事引咎辭職。新任臺灣總督太田政弘到任時,宣示將以霧社事件的善後方法為其施政課題。經過將近一年的檢討,總督府於1931年12月28日發布《理蕃政策大綱》,將集團移住(集體遷村)列為施政重點之一。(註2)從此,大量山地原住民被迫遷移至山腳地帶。首當其衝者,是日本人視為最難管理的布農族與泛泰雅族群(含賽德克族、太魯閣族)。到了1940年代,隨著布農族與泛泰雅族群的集團移住大致安排就緒,統治者將目標轉向中央山脈南段的排灣族與魯凱族。

 

圖1與圖2分別繪出1930年與1942年山地原住民部落的分布與規模。每一個圓圈代表一個部落,圓圈愈大代表人口愈多。(註3) 比較兩張地圖,不難看出這段期間布農族與太魯閣族受集團移住政策的影響最大。今日花蓮縣秀林鄉、卓溪鄉,臺東縣延平鄉,以及南投縣信義鄉的山區,幾乎全面淨空。原居於上述山區的原住民被移到山腳地帶,合併為許多大型部落。排灣族與魯凱族方面,隨著日本戰敗,集團移住計畫只完成一小部分。

 

1951年,臺灣省政府頒發「臺灣省山地施政要點」。其中第8點指出:「獎勵山胞分期集中移住,以化零為整或由深山移往交通便利地點為原則。」(註4) 換言之,改朝換代之後,政府仍然延續將山地原住民遷下山的政策。圖3繪出2000年山地原住民部落的分布。(註5) 比較圖2與圖3,可看出戰後遷村者主要是排灣族與南澳泰雅族部落。截至20世紀末,除了南橫公路沿線的利稻、霧鹿,以及屏東縣霧臺鄉的魯凱族部落,中央山脈已成無人地帶。在中央山脈與雪山山脈之間,部落沿著蘭陽溪、大甲溪、北港溪呈線性分布,因公路貫穿而未遷村。2009年,莫拉克颱風重創許多原住民部落,又導致好幾個殘留在山上的部落遷下山。

 

顯而易見,集團移住導致大量部落移入其他部落的傳統領域。如果移住地仍在相同社群的領域內,還比較容易協商。如果移住地原屬於其他社群的領域,麻煩就更大了。表1枚舉這類案例。太魯閣族的紅葉與立山、賽德克族的山里,位於布農族的傳統領域。賽德克族的清流與中原,現址原屬於泰雅族的眉原。賽德克族的松林,現址原屬於泰雅族的萬大。賽德克族內部,Toda群的春陽與Truku群的廬山,現址原屬於Tgdaya群。南投布農族的新鄉、羅娜、久美、望鄉,位於鄒族的傳統領域。臺東布農族的梅山、巒山、榕山,位於卑南族或阿美族的傳統領域。高雄布農族的瑪雅、達卡努瓦、南沙魯,現址原屬於卡那卡那富族。高雄布農族的建山,現址原屬於拉阿魯哇族。魯凱族的青葉與好茶,位於排灣族的傳統領域。排灣族的新園(卡拉魯然),現址原屬於卑南族。排灣族內部,Raval系統的大社現居於Butsul系統的領域內;Butsul系統的馬兒則居於Raval系統的領域內。

 

表1:集團移住造成部落傳統領域重疊情形

 

現居地原屬其他社群領域

與其他部落共有原居地

泰雅族

 

寒溪、新光(大元)、華興(古魯)、四方林、南澳、金岳、武塔、澳花

太魯閣族

紅葉、立山

和平、崇德、三棧、景美、佳民、水源、重光、西林、見晴、紅葉

賽德克族

清流、中原、春陽、廬山、松林、山里

 

布農族

新鄉、羅娜、久美、望鄉、梅山(臺東)、鸞山、榕山、建山、瑪雅、達卡努瓦、南沙魯

地利、雙龍、人和、內茅埔、豐丘、新鄉、望鄉、中平、崁頂、加拿、武陵、桃源(臺東)、紅葉、梅山(臺東)、鸞山、榕山、桃源(高雄)、復興、樟山、梅山(高雄)、梅蘭、寶山、美蘭、瑪雅、達卡努瓦、南沙魯

魯凱族

青葉、好茶

 

排灣族

大社、馬兒、新園

德文、賽嘉、北葉、瑪家、排灣、涼山、佳平、武潭、古樓、南和、力里、歸崇、竹坑、楓林、安朔、森永、南田、土?、正興、新園

註:此表為舉例,非窮盡。

 

更讓人困擾的是,很多舊部落不是完整地從舊址移到新址,而是分解成好幾塊,移到不同地方去。另一方面,很多新部落則是由好幾塊不同舊部落的碎片合併而成。例如,布農族巒大社有11戶移到新鄉、1戶移到望鄉、9戶移到人和(以上位於南投縣信義鄉),還有11戶越過中央山脈,移到花蓮縣卓溪鄉的中平。在新鄉這邊,除了接收巒大社的11戶,還接收Tahaban的8戶、Qatungulan的4戶、Bukzav的3戶、Lungqaiban的2戶。在Qatungulan這邊,除了4戶移到新鄉,還有23戶移到望鄉。在Bukzav這邊,除了3戶移到新鄉,還有2戶移到望鄉、13戶移到內茅埔。在Lungqaiban這邊,除了2戶移到新鄉,還有16戶移到豐丘。前面提到的望鄉、人和、內茅埔、豐丘又各自合併其他舊部落的碎片,在此不一一詳舉,詳情參見筆者的專著。(註6) 這種打散重組的遷村模式,使部落土地重疊的情形更加複雜。以新鄉為例,其原居地與望鄉、人和、中平、內茅埔、豐丘的原居地皆各有重疊。表一列出更多類似案例。

 

總而言之,集團移住攪亂原住民族的領域,導致大量部落面臨土地重疊的困擾。日後各部落劃定傳統領域時,若不謹慎處理這個難題,恐將糾紛不斷。為今之計,只有釐清各部落的歷史,方能瞭解土地重疊的對象,進而協商土地共管的方式。

圖1:1930年山地原住民部落分布

圖2:1942年山地原住民部落分布

圖3:2000年山地原住民部落分布

 

 

 

 

 



(註1) 本文為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NSC 102-2410-H-110-002-MY2、MOST 103-2410-H-110-057)的成果之一。

(註2)近藤正己(著)、林詩庭(譯),《總力戰與臺灣:——日本殖民地的崩潰(上)》(臺北: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2014;1996年原刊),頁259-262。

(註3) 部落位置根據「蕃地地形圖」與「五萬分一地形圖」;部落人口分別根據1930年度與1942年度《蕃社戶口》。1942年以後,臺灣總督府陷入戰爭泥沼,無力再統計原住民部落人口。另外,雅美族亦屬山地原住民,但未受集團移住政策影響,故未繪出。

(註4)〈臺灣省政府代電/事由:茲頒發本省山地施政要點希遵照辦理〉,《臺灣省政府公報》四十年春字第二十六期(1951年2月1日),頁415-416。

(註5) 部落人口根據2000年人口普查資料。

(註6) 葉高華,〈分而治之:1931-1945年布農族與泛泰雅族群的社會網絡與集團移住〉,《臺灣史研究》23:4(2016年12月),頁123-172;葉高華,〈從山地到山腳:排灣族與魯凱族的社會網絡與集體遷村〉,《臺灣史研究》24:1(2017年3月),頁125-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