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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雅族的生態觀 本期專題 23 2015/10

文/林益仁

一、前言

 

「生態學」這個名詞乃從EcologyÖkologie)翻譯而成,是德國科學家Ernest Haeckel1866年所創。嚴格來講,這個名詞問世以來,至今也不過一百五十年左右。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這個名詞雖然僅有區區一百多年的歷史,但卻不意味它所蘊含的概念與知識也僅有相同的歷史。舉例來說,在著名的英國博物學家,同時也是提出演化論學說影響後世甚深的查爾斯.達爾文的時代,Ecology這個名詞並未出現,但類似的生態知識與概念卻是用“Nature’s Economy”(自然的經濟體)這個說法來表達(註1)。換句話說,在當時有關於生態學的知識其實正是將自然當成是一個自給自足的體系來了解,而探討的重點則是著重在體系以及體系中的物種或是元素彼此關係互動的了解之上。

 

EcologyEconomy都分享了同一個字頭,亦即Eco-。它的原文是來自希臘文的Oikos,有屋舍、家庭以及持家的意涵。因此,不管是Ecology或是Economy都是跟「家」有關係的學問,而且彼此密切相關,前者強調有關於「家」的組成其連結部分彼此相依互賴的複雜關係,而後者則是強調在「家」這個體系中如何可以自給自足且可持續發展的道理,且兩者都必須針對人類社會以及周遭生活環境進行縝密的觀察以及連動關係的探索。兩者之間的緊密關係跟當代的生態運動中,常常出現生態保育以及經濟發展的主張彼此對立的情況,有非常大的不同。

 

本文的主旨是要談論泰雅族的生態文化,所以就從生態的觀念開始破題。雖然泰雅族的語彙中不見得有「生態學」這個名詞,或甚至是「自然」的概念,但可以肯定的是在泰雅文化中,「家」絕對是一個重要的核心概念。加拿大人類學家Fikret Berkes (1999)是國際上研究原住民族生態知識的重量級學者,他指出四個勾勒原住民族生態知識,或是說「家」的概念內涵中不可或缺的面向。第一、是關於事物的命名,舉凡動、植物、土壤、地名甚至人名等背後都有一套認知的系統與規則,它涉及到語言的基本功能,也構成了該民族認識世界的重要通道。第二、是涉及如何利用周遭環境與資源的技能與管理模式,例如漁獵、採集、農業甚至工業的發展等,都涉及到如何運用周遭的物質轉化為生活所需的能力,是非常基本的維生技術。第三、是連結到一種集體生活的制度與分工,亦即如何透過分工、分配與分享等社會機制,讓一群人可以有秩序且和平地一起生活,甚至藉此抵禦外在的威脅,尋求最大的生活空間。此外,這些制度也應能確保後代的順利繁衍。第四、是涉及支持整體社群在物質利用與分配運作背後的價值系統與宇宙觀,它對於人從哪裡來,將往哪裡去的生死問題,以及善惡道德的標準提供了一套意義的系統,讓個人在社會群體與周遭環境互動的過程中不僅只是物質實踐的面向,同時還具備了精神與靈性發展的向度。

 

以加拿大原住民族作為例子,Berkes(註2)在他的經典著作「神聖生態學」Sacred Ecology書中,指出以上四個面向在原住民族的傳統文化中豐富且活躍地共構存在,形成一個整全的維生知識系統,其實這就是原住民族如何經營家園的根本道理,可惜的是當代的政府運作與官僚體制無法體會這種整全性視野holistic vision,反而削足適履地要求原住民放棄傳統知識的豐富資源,接受現代化治理中片段、零星且任由不同官署各行其事、彼此不聯繫溝通的當代自然資源管理模式。本文嘗試從Berkes所提的四個面向來凸顯泰雅族生態知識的可貴之處。

 

二、命名系統

 

關於命名,其實就是透過語言這個象徵系統認識世界以及了解自我的重要途徑。以地名為例,泰雅族跟臺灣或甚至世界上其他的原住民族類似,是一個遷徙的民族。傳說中,是從現今南投縣仁愛鄉的Pinsbkan祖居地,向北往新竹、桃園等地遷徙,此外在臺中與宜蘭邊界的Quri Sqabu思源埡口有一分支往東向宜蘭南澳方向遷徙。

 

既然有遷徙的能力與習慣,對於新與陌生的地點就有必要透過命名,讓這些新的地點進入到自己以及族人所認識的世界中,其中最容易記憶的方式或許就是針對該地的生態特性或是曾經發生過的社群事件來加以命名。例如:烏來,這個在臺灣眾所皆知的觀光地點,多數人不知道烏來的意涵,總之很難從中文的語彙意義去推敲這個地名的意思,但其實烏來即是Ulay,在泰雅語中即為溫泉的意思,所以對泰雅人而言,臺灣到處有Ulay(烏來),不是只有新北市的烏來區才叫做Ulay,更重要的是只要泰雅人聽到Ulay,就知道那是一個有溫泉的地方,但是一般人聽到或是看到烏來這個地名,如果沒有旅遊書是無法知道這個地名的意涵的。

 

對泰雅人而言,地名蘊含了豐富的生態訊息。另外,hbun這個意指兩條溪流會合的交會點,也是一個例子,但可惜轉化成中文的地名卻讓人眼花撩亂,例如:下盆、哈盆與霞雲等都是指hbun,亦即兩條溪流匯聚的地方。原來,泰雅族的地名命名蘊含了對於大自然的觀察,舉凡山崩、大石、巨木或是充滿某些動植物的地景,都可進入命名的系統,例如Gon Maqaw是岸邊長滿了山胡椒的溪流等。從泰雅族地名的蒐集與整理,我們可以描繪出泰雅人認識臺灣土地的某種視角,是既有文化深度也有生態意義的兩全作法。其實,臺灣地名常用的中英雙語指示,在原住民地區根本就可以用羅馬拼音還原原住民族的傳統地名,這樣既可以保存傳統生態的知識,因為是羅馬拼音,也完全不會妨礙外國人說出這個地方的方式。反而,目前在臺灣山區的混亂英文拼音將如中文一般,攪亂了既有的命名系統。

 

三、技能經營

 

在命名之外,就經營一個「家」的角度來看,很重要的就是如何利用厚生的層面。傳統上,採集、漁獵與農耕是維生的重要手段,事實上在原鄉的生活至今仍是。如何利用周遭環境中所提供的自然資源,除了認識這些資源的特性,還必須透過創新研發的過程發展出必要的技能,例如:泰雅族利用Kgiy(苧麻)編織成可以禦寒與作為辨識不同支群的衣物,在過程中同時必須使用其它植物轉製的工具協助,像是抽取苧麻纖維的qsap(開叉竹管)、染紅褐色的植物Kmaci(薯榔)、還有具備堅硬材質的Skaru(烏心石)做成的織布機,是這些材料經過巧思,全部到位,加上泰雅婦女手腦並用的構圖能力才有辦法織出一匹以菱形(祖靈的眼)做出萬般變化的布,然後剪裁成衣。

 

所以,原住民的技藝不是單純的技術而已,這些技藝包含了他們對於自己所生存空間的知識以及巧思,一旦脫離了這些生活脈絡,這些技藝雖然可能延續,像是當今有些婦女已經不再使用苧麻抽絲織布,而採用工廠製作的麻線,布匹或許製造出來,但是對於苧麻、薯榔、烏心石生長的環境以及利用的生態知識也隨之消失中。看待原住民的技藝有必要同時關照到他們經營生活的時空脈絡以及變遷的過程,因為這才是一整套的生態知識。

 

當然,漁獵與農耕的技藝也是跟編織一般,具備它的時空脈絡性。漁獵的技藝考驗了其工具的使用,越是高明的獵人越能夠就地取材,製作陷阱捕抓獵物。同時,相伴於漁獵技術的是獵場的劃分與經營,泰雅族對於獵場的劃分跟遷徙過程的流域概念(Llyung)有著密切的關係,其實傳統上沿襲著燒墾慣俗的農耕地劃分也跟流域概念有關。流域(Llyung),其實跟當代生態經營的集水區概念是類似的,如果政府的集水區經營管理可以從泰雅族的流域概念來思考,肯定是魚幫水、水幫魚的兩全策略。

 

四、社會分工

 

泰雅族的自然文化中具備一種以「家」的想像為基礎的生態知識經營模式。家的建構,不是只有屋舍的建築,更重要的是家人以及彼此之間的關係。在泰雅文化中,Qutux Niqan(共食團體,Qutux是合一的意思,Niqan則是進食)是很重要的家人概念,這個團體構成了家的最基本社群單位,其中包含了有血緣關係與因婚姻或投靠所建立起的家人關係。一旦被認可為Qutux Niqan的一員,則擁有共享食物的身分。反映在食物取得的資源利用模式,實際上是以一種共有(不是私有,亦非公有)的方式,在經過身分認定的特定社群成員中彼此以互惠的方式分享著。這是習慣了私有財產制的當代社會不容易理解的社會制度。如今,聞名的泰雅族司馬庫斯部落正循著這種傳統制度落實在當代的社會脈絡中。

 

傳統上,男性出外打獵帶回獵物時,都是在部落中與族人分享的,但也是在此時有關獵物的分配可以看到以Qutux Niqan為核心擴散出的資源分配系統。在當代,我們在婚禮慶典中依然可以看到殺豬分肉的活動,其實正是沿襲自傳統的慣俗,操刀分肉的人必須很了解親屬的關係以及維持相當高的公正性,在過程中也可以看到Qutux Niqan社會組織的運作內涵。

 

除了分享、分配的社會組織制度之外,社會分工亦是泰雅族社會運作很重要的一環,其中特別是男女的分工,以及相應的規範禁忌,例如狩獵是男性的事,編織則是女性的事,兩性在個別的工作領域中均保有其特殊的傳統知識內容。男性狩獵的工具,女性不能輕易碰觸。相同的,某些編織的器具男性亦不能碰觸,否則將會帶來厄運。這些規範與禁忌雖然不見得有科學的實證,但在傳統社會中卻維持了相當高程度的性別分工與沒有優劣之別的互補性社會分工。

 

不幸的是,以上所述的分享互惠、公正分配與互補分工的傳統社會制度,正遭遇到現代社會的市場經濟邏輯衝擊,以私有財產觀念為核心的社會運作正逐步取代傳統泰雅族公平分享的生態觀。雖然如此,2009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Elinor Ostrom畢其一生之力,舉證歷歷地說明了泰雅族共有資源概念與世界上許多類似的社會制度案例,應該是守護自然資源與保障可持續利用的最佳社會模式。可見,泰雅族的生態文化仍有其重要的價值存在。

 

五、價值觀念

 

Gaga是規範泰雅族人態度與行為的道德與法律,亦即泰雅族價值體系的核心精神。它是一個信仰體系,也是泰雅族人的世界觀。一方面,它秉承了造物者與祖靈所訓示關於是非善惡的行為規範,賞罰的終極判準是來自靈界:但在另一方面,違背Gaga的刑罰卻常常是部落社群所執行,所以它也被視為是落實道德與法律規範的社群集體意志。如果沒有Gaga泰雅族人將失去自主的社會規範與價值依據。

 

失去或是違背Gaga的嚴重性不僅在此生有影響,甚至在死後亦有。泰雅族人相信播種、收割、狩獵、編織、甚至婚嫁等行為的背後都有必須遵守的Gaga,遵守Gaga將會保障豐收與圓滿。在傳說故事中,耆老指出遵守Gaga的人在死後才能走過靈橋Hongu Utux,進入永生享樂的世界。遵守Gaga,在傳統上就是男性必須要能狩獵,而女性要善於編織,放在當代的社會意義中亦即必須善盡維護與照顧家庭的職責。

 

Gaga的規範是連結在泰雅族神話傳說的意義網絡之中,它跟現代的法律體系由人來規範現世中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不同,因為它還有超越此世而來的靈界審判;它與強調是非對錯的道德系統亦不盡相同,因為它的判準有來自信仰層面的宗教因素。此外,泰雅族的Gaga中除了判斷對錯的規範之外,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強調衝突和解的Sbalay儀式,其泰雅語彙的意涵為「追求真相」,在真相獲解之際,犯罪的人應準備犧牲通常是殺豬作為賠罪。筆者認為這是泰雅族維持一個廣義的「家」的永續發展最重要的社會機制,亦即透過共同追求真相而達到和解原諒的境界。事實上,這也是一個古老民族在經過歷史長時間的淬煉下,發展出的可貴社會機制,非常值得主流社會省思。

 

六、結語

 

本文透過生態學本意的「家」的意向,結合Berkes的傳統生態知識分析架構,精要地說明泰雅族文化中的生態意涵,並指出泰雅族的傳統生態知識體系值得當代社會,特別是政府體系涉及自然資源管理的單位參考與省思的可貴內涵。

 

 

註:

(註1) Worster, D., 1994. Nature’s Economy: A History of Ecological Ideas. (2nd editi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Cambridge.

(註2)Berkes, F (1999). Sacred Ecology. Taylor & Francis: Philadelphia.

 

 

【作者介紹】

林益仁

 

台北醫學大學醫學人文研究所所長。研究領域包括原住民族生態知識、傳統領域、生態政治、自然災難研究與自然資源治理的相關議題。此外,亦對於宗教與靈性生態學以及生態倫理與哲學有長時間的關注。透過行動研究與實踐式的參與研究與原住民在地部落建立夥伴與互惠的關係,強調知識與實踐不可分離的研究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