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inko/Mipacin(打魚)──阿美族的海洋文化與潛水射魚文化初探
本期專題
第23期
2015/10
文/蔡政良
從花蓮到臺東地區的東海岸阿美族人,世居於太平洋畔,發展出一套與大海息息相關的海洋文化,不論神話傳說、日常飲食、物質文化、祭典儀式或者是歌舞形式等,都與海洋密不可分。過去的關於阿美族人與海洋之間關係的研究,大多偏重於神話傳說、祭典儀式、物質文化、舞蹈的海洋象徵以及少部分的潮間帶知識與海岸地景命名系統等,而關於阿美族人潛入水中射魚的知識、技能與文化意義的文獻則相當稀少,本文將嘗試結合一點點初步的田野資料以及檢視現今的法規對於海岸地區阿美族射魚文化的影響進行初步的介紹。
在過去的文獻中,阿美族的海洋文化切入點,大多是從神話傳說而衍伸的海洋祭儀,例如花蓮的里漏部落,至今仍每八年舉辦一次船(舟)祭(palunan),以紀念祖先自海上而來的傳說,而阿美族人日常婚喪喜慶之後的漁撈祭(pakelang),居住於海邊的阿美族人也大多是以共食海裡捕撈的魚獲作為回到日常生活秩序的儀式(註1),同時,居住於海岸的阿美族也幾乎都有海祭的儀式,有的是單獨舉辦,例如花東海岸北部一帶的阿美族稱之為miladis,中部海岸一帶稱之為misacepo’,花東海岸南部一帶的阿美族,則是伴隨著年祭(Kiluma’an)舉辦,稱為mikesi’。除了與海洋有關的祭祀儀式之外,海岸地區的阿美族人也大多有製造和使用竹船(dadangoyan)的物質文化(註2)。至於在海洋漁獵活動中與自然環境的互動方面,也有少部分針對潮間帶海洋生物的阿美語詞彙、阿美族分類與生物科學分類並置及其用途的研究(註3),另外也有針對阿美族人與海岸空間互動所產生出的記憶與地景之間的關係(註4)。其中,呂憶君(2007)針對花蓮港口阿美族的海岸空間研究,發現當地阿美族人對於海岸空間的記憶建構在海岸地名、海祭以及海岸空間中的身體實踐上。此外,阿美族的舞蹈具有透過舞蹈重現祖先記憶的特色,與海洋的象徵與譬喻關係也非常的密切。阿美族的舞蹈中,有許多肢體動作都來自於海洋的想像與轉換,尤其是海浪的形象。阿美族人的歌舞通常被認為是臺灣各原住民族間最活潑也最柔軟的,在身體舞動的動靜急緩之間,充分地表露出海浪的波濤洶湧或是緩緩波浪。在歌唱的部分,阿美族人唱歌的轉音方式與複音對位唱法亦是來自於海浪的想像。海浪一波又一波地向海岸拍打,阿美族人的歌唱也像海浪一般,通過一波又一波地轉折與層疊。若說海浪拍打岸邊的高低起伏與聲音是天籟之音,那麼阿美族人的歌曲便是讓人彷彿置身於天堂中的沙灘上,讓人或者不自覺地想要好好地躺下,靜靜地享受海浪所發出的天籟之音;或者不由自主地捲起褲管,縱身躍入海中享受衝浪的暢快,阿美族的歌舞與就在這種與海洋密不可分的關係中傳唱開來(註5)。
除了以上的相關研究和文獻取向上,有趣的是,相對比於在山林狩獵的其他臺灣原住民族群的研究文獻而言,阿美族人的海洋狩獵行為,尤其是射魚(Micinko/Mipacin)的文化甚少被提及。射魚(Spearfishing)在人類歷史中,在埃及出土的壁畫顯示,五千年前的人類即已經使用魚叉等工具在岸上或者在小船上進行射魚的行為(註6)。阿美族人的射魚文化最早的文獻紀錄可能是記載1803年間漂流至秀姑巒溪出海口的日本船隻,其船員在今日港口與靜浦部落生活四年見聞的《享和三年癸亥漂流臺灣??????之記》(註7)一書。在該書的第24頁呈現出一張描繪當時阿美族人如何搭乘竹船進行漁獵活動的圖畫(如圖一)。在該圖畫中可以見到阿美族人搭乘竹船同時使用漁網圍獵以及使用魚叉射魚(如左下角船)。目前還沒有證據顯示阿美族人是何時開始往水下潛水射魚的(Underwater Spearfishing),但是根據阿美語中對於水下射魚的說法Micinko或Mipacin,推測應該是從日治時期開始的。Mipacin或Micinko應是從日語的????(Pacinko,彈弓)而來,因現行阿美族人使用的魚槍為使用橡皮,利用其彈力將魚標射出。隨著日本統治引入的現代工具,例如橡皮、玻璃等,阿美族人也開始使用這些工具製作魚槍與水鏡。根據一位都蘭部落目前若還在世已經九十多歲的耆老說明,過去的魚槍比較短,是使用竹子加上橡皮,而魚標則穿越過竹子做成的魚槍,且過去的海域中,魚相當多,很容易就可以打到魚。這種魚槍的形式,據耆老的描述,相當類似於夏威夷人於1950年代相當流行的樣式(如圖二)。而早期阿美族人水鏡的製作則是使用樟木慢慢削製到符合臉型,然後撿拾颱風過後學校破掉的窗戶玻璃(另有一說是採用喝完的玻璃酒瓶製作),亦是慢慢整修到可以放入樟木水鏡架,並使用瀝青密合之(註8),至於魚標的來源,大多是過去傾倒的電線桿中取出的鐵條,橡皮則使用車輛的內胎。日後,隨著物質的多元與技術的精進,魚槍樣式也就發展成當代使用木頭、自製板機(以白鐵為主)、橡皮、魚標結合的自製魚槍。
圖一 秀姑巒溪出海口阿美族人乘竹船漁獵圖。(圖片出處/引自秦貞廉編《享和三年癸亥漂流臺灣??????之記》,頁24)。
圖二 夏威夷人1950年代流行的魚槍樣式。(圖片出處/引自Hamilton 2015: 10)
一般而言,阿美族漁獵的領域完全是男性所專有的,沒有女性涉入的空間,女性的水中生物的採集侷限在岸邊和海岸,採集物為藻類和貝類,男性也可以進行此類採集,只是男性若只是進行採集而非潛入海中打漁,有時會被譏笑是不像男人。個人的漁獵能力在阿美族社會中代表著男性的力量,一個阿美族男人會不會打魚(潛水射魚),以及能夠帶什麼魚獲回家是一種能力的表徵,男性在追求女性的時候,也會把魚獲當作是一種餽贈。換言之,潛水打魚不只是關乎生計的方法,也牽涉到阿美族社會文化中包含人與人,人與自然以及人與超自然的互動關係。其中,在海岸地區阿美族社會中,對於海洋的態度與臺灣主流的社會是大不相同。臺灣主流社會對於海洋其實有著懼怕的態度,而阿美族人則從小就被鼓勵親近海洋,若年輕人整天閒閒在家,會被老人家指責是懶惰的人,催促著年輕人快到海邊去射魚回來;若是整天往海邊跑,打魚回來的年輕人,老人則經常會讚嘆這樣的行為。
針對阿美族潛水打魚與阿美族文化之間的關聯性,以及阿美族人透過潛水打魚所理解的海洋生態和自然知識,在目前的研究領域中還相當缺乏,待進一步的研究和釐清,以提供我們對於阿美族海洋文化更深一層的認識。這樣的研究取向必須盡快進行,由於當代社會中,越來越少的阿美族青年可以或者願意學習潛水打魚,一方面現在的社會,買魚已經很方便,二來,許多阿美族的新生代都已經移居到都市地區,距離靠海洋生活的方式越來越遠,再者則是政府法令的忽略或不友善,使得阿美族新生代學習潛水打魚的機會逐漸被剝奪。以法令的限制而言,阿美族漁獵活動中使用的魚槍,亦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中所限制的標的,持有魚槍的阿美族人雖可以合法登記,但是限制重重且不方便。這樣一個法令的限制也影響了漁獵活動在阿美族社會中包含人際關係、知識傳承以及漁獵技術發展的問題。這也是全台灣原住民族皆會遭遇到的當代狀況。王皇玉(註9)就曾統計國內原住民族被告所犯案件數量比例而言,以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者比例最高(占26.42%),雖然該項統計並未針對特定族群進行調查,但是也可見這個法令的限制與當代原住民族狩獵文化之間的相關性與衝突(註10)。又例如國內相關主管機關在依照《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9條第一款的原則下所制定的相關法令,卻只注意到山林狩獵原住民族群的文化形態,忽略了海洋民族的水下漁獵文化,再加上例如交通部觀光局針對休閒活動所訂定的《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17條第3款中又規定「潛水不得攜帶魚槍射魚及採捕海域生物」等規定,更是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的立法精神,因而使得許多阿美族青年在進行潛水打魚活動時,遭受到海巡隊之取締與移送相關主管機關裁罰。在這樣法規不友善的環境中,阿美族的潛水打魚文化在傳承上更是顯得有搖搖欲墜的危機感。
阿美族的海洋文化研究,還有許多可以繼續了解與探究的空間,其中的潛水打魚文化恐怕是其中消逝危機感最為嚴重的一項,期待未來有更多相關的研究資料出現,但是同時也要解決目前法規中對於阿美族人漁獵文化的忽略或限制,搭配相關的研究與傳承計畫,使來自於海洋的阿美族人不會因此而離海洋文化越來越遠。
【作者介紹】
蔡政良
目前定居於都蘭部落,最近的興趣與研究為自由潛水打魚,期望透過親身參與的過程理解阿美族水底獵人的環境意識,目前也持續拍攝紀錄片中。現於國立臺東大學公共與文化事務學系暨南島文化研究碩士班任教,同時是民族誌影片工作者與民族誌影展策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