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效也—— 「卑南學」的根源及其展開
部落故事
第18期
2014/12
文/孫大川
以卑南族為榮
接受巴代的號召,昨晚搭火車從臺北回來,半夜十一時許抵達臺東車站。就像往常一樣,哥哥、姊姊們開車來迎,這是我們兄弟姊妹間恆久的友愛習慣。車經南王部落,想到明天就要到史前館參加第一屆「卑南學」的研討會,一股強烈的念頭,想繞一繞南王部落,追尋一些對部落、對卑南族的童年記憶。我最小的姨婆agam嫁給南王老頭目kelralraw家族的atrer(鄭賢女的祖父),少年時代我因而常遊走在幾個老家族之間,王國元、周喜熟、古仁廣、陸森寶等,都是我們上一代長輩常往來的家族。當時整個南王屋舍井然有序,圍籬花木扶疏;高高的檳榔樹,配合貫穿部落中心臺9 線兩旁的茄冬樹,不愧是卑南王所在的地方。然而近半個世紀以來的變化,土地消失了、房子現代化了、有的傾頹了,許多地方不再能辨識它原來的風貌。哥哥姐姐們熱心為我提點,勾起不少人、事、物的回憶,像斑駁的黑白照片。
做為一個卑南族人,有時候想一想我們也不過一萬多人,在52 萬的臺灣原住民族當中算不上是一個大族群;地處臺東一隅,八個主社,族力不曾有太大的伸展擴張。但,奇特的是,不論從荷西文獻或明清乃至日治時期的紀錄,卑南族在臺灣東部始終占著一定的地位,甚至從17 世紀以來相當程度地主導了東部地區的政經發展。幾百年來,卑南族雖然飽受外來勢力的威脅,但總能消化適應,人才輩出。遠的不說,日治時期培養的陳實(知本)、孫德昌(下賓朗)、陸森寶(南王)等人,從事文教,影響深遠;而南志信(寶桑)、馬智禮(初鹿),在二二八事變中,皆扮演了調和、穩定局面的角色;孫善弘(下賓朗)經營農場致富,以及後來從王幸玲、萬沙浪姊弟(寶桑)、胡德夫(下賓朗)、阿妹(大巴六九)到南王陳建年、紀曉君等一連串金曲獎得主的殊榮,在在顯示,卑南族雖然人少,但有強韌的生命力和旺盛的創造力。更有趣的是,我們居然可以選上縣長(陳建年)、省議員(洪文泰)、立法委員(陳瑩),可以當原民會主委(陳建年、孫大川),也出了一位天主教的輔理主教(曾建次);文學界有巴代、董恕明,人類學界有林志興;當然還有其他領域表現傑出的族人,認真去清點,恐怕目不暇給。
這就是卑南族! 身為後代子孫,我們回顧並細數這些事蹟,不是為了追逐那虛幻的光榮感,而是嘗試給自己一個機會,去重溫我們的祖先如何以少數周旋於多數族群及外來強權之間? 我認為雖然歷經嚴峻的挑戰,但我們上一輩的卑南族人,沒有被徹底打敗;南王部落斑駁記憶的背後,仍潛藏著厚實的民族能量,不依賴別人、不仰靠政府,憑著民族的自尊與自信,謙遜、務實地贏回自己的主體。這是「卑南學」的精神基礎。
充滿活力的卑南族少年。(攝影/徐明正)
民族的精神翻轉
由於臺灣原住民不用文字,文化的傳承仰賴口耳相傳。17 世紀以降,一波又一波使用文字的民族接踵而來,原住民很快成為「他者」記錄的對象。既成為「對象」,即表示原住民被納入「他者」文化、歷史、政經、知識等等之分類系統。文獻中,明清時期的臺灣原住民,依其漢化程度分為「生番」、「化番」、「熟番」,這正是原住民污名化的開始。日治時期,假藉人類學田野調查的「科學」知識,不但確定原住民的九族分類,更進一步對原住民各族的語言、音樂、祭儀、社會、工藝及部落分布、遷移等進行研究考察,臺灣原住民因而成了「他者」所界定的學術存在。戰後,國府遷臺,其「山地平地化」之同化政策,徹底瓦解了部落的組織與生活型態,原本的價值體系和主體性遭到嚴重破壞。我青少年時代,親身經歷、目睹了這個民族大崩解的過程,曾用「黃昏」的意象,表達內心的感傷和憂慮。這是臺灣原住民各族精神被屈辱的歷史,也是我們自我救贖的起點。
1980 年代隨著臺灣本土化運動的興起,原住民也發動了一連串的社會運動,從「正名」、「還我姓氏」、「還我母語」、「還我土地」到「原住民自治」,這裡所提出的每一項訴求,都指向一個民族的精神翻轉:即拒絕「他者」所決定的「現實」、所設定的知識框架。2000 年之後,九族到十六族的識別認定、2005 年「原住民族基本法」的通過,乃至「自治法」、「土地海域法」的推動,皆為此一精神翻轉的實踐。太魯閣族耆老馬紹‧ 莫那(廖守臣)過世那一年(1999),原住民年輕的朋友和學者,以「泰雅學」定位當時的紀念研討會;之後,陸續聽到「布農學」、「賽夏學」等等的提法,而今天大家以「卑南學」之名聚集在一起,這是原住民從政治到學術主體性的宣告,與民族精神翻轉的動脈一根而發,有著共同的源頭。
原住民的學術存在
在我看來,原住民的主體性運動,至少可以包含三個層面的問題。首先,是法政經濟的,這是對原住民現實存在情境的翻轉。從早期扶植性措施到1990 年代修憲以後的諸多法政改革,比如原民會的成立、原住民各種專屬法律的訂定等等,拓展了原住民「法政經濟」的存在,雖仍有所不足(「自治法」、「土海法」、「原住民族金庫條例」未通過),但已經有相當的績效,有待進一步充實。其次,是社會文化的,這是對原住民部落以及文化傳統返本開新的回應。祭儀的復振和部落社造的推動,原住民樂舞與流行文化的結合,地區性文創產業的蓬勃發展,部落會議、部落學校等草根性組織的再造,這些都讓我們有機會重新拾回自己民族的適應力和創造力。尤其重要的是,近二十幾年來,原住民文學的豐碩成果,我們用筆來歌唱,改「他寫」成「我寫」﹔主體說話了,不再是別人說了算,我們擁有自己歷史文化的解釋權。最後,是學術的,它觸及複雜的民族知識體系之建構,是臺灣原住民民族精神翻轉工程中,最具知識向度的一環。從原住民的角度來說,這是一個全新的經驗,卻也是最具挑戰性的工作。然而,可以確定的是,沒有學術研究的支撐,民族的發展走不寬也走不遠。
既然談到學術,幾個相關的條件必需被滿足。文獻的蒐集、整理、翻譯、研究,是首要的基礎工作。就以我們卑南族為例,從荷西以來,和卑南族相關的文獻在哪裡? 文物呢? 影音資料呢? 這些東西,不只在國內,恐怕更多在國外。我們不但要詳細清點,更要克服複雜的語言問題。看得見的文獻和文物資料其實只是我們整體工作的一小部分,大量看不見的口述傳統,急待我們去搶救;而埋在地下的考古遺址,和部落遷徙的空間分布,都需要一步一腳印地去挖掘、踏查。過去原住民學術的研究,都是「他者」單方面的採集、詮釋,現在則需要原住民「主體」的介入,創造主、客對話的環境。
另外,學術需要知識的生產。以往原住民被當作材料,提供「他者」從事知識生產,其成果卻與原住民「疏離」,無法回饋成為民族文化創造的養分。1990 年代起,這種現象開始有了根本的改變,一方面是原住民年輕的學者愈來愈多,試圖以本族人的身分,參與各式各樣的知識生產;另一方面是學術研究的科目、課題和範疇也日漸擴大,不再拘限於人類學學門,文史哲、法政經濟、自然環境乃至教育和藝術等等,無一不是原住民學術研究的對象。
文獻的積累和知識的生產,當然不能沒有基地、沒有平台。早期的《山海文化雜誌》、《獵人文化》、《南島時報》以及若干支持原住民運動的報刊、出版社,都成了原住民知識生產的重要場域。2000 年之後,國立東華大學成立「原住民民族學院」,幾所知名大學也紛紛設立臺灣文學研究所、臺灣史研究所等,進一步將原住民的學術存在植根於「大學」,教學、研究與傳播融為一體。
從這些跡象看來,我們今天談「原住民學」、「泰雅學」、「布農學」、「賽夏學」或「卑南學」,應該不是空穴來風、一廂情願的奢望,它是我們民族精神翻轉的新里程碑。
「學」的公開性
我們不得不佩服巴代在忙碌的寫作之餘,還這麼熱心「卑南學」的推動,他一定不願見到我們卑南族在學術轉捩的關鍵時刻落後了。整體而言,臺灣原住民要從to have轉向to be,已經是一個無法逃避的命題;「他者」的善意或對「他者」的批判、控訴,終究無法越俎代庖取代我們存在本身的靈根自植。從to be的角度說,責任在「此」而不在「彼」,這是一個「根源性」問題,也是我們談「主體性」不能不嚴肅面對的責任和擔當。所以,組織大家推動「卑南學」或「布農學」、「泰雅學」、「原住民學」等等,當然是主體積極負起責任、承擔責任的表現。
然而近十幾年來,我同時也觀察到一種對「學」似是而非的觀念,它相當程度地瀰漫在我們年輕知識分子的態度中。我將它稱作「選民主義」。持這種態度的人,有點像舊約時代的猶太人,自以為自己才是上帝的選民,排斥周邊的族群。因此,有些人開始建構所謂的「原住民知識體系」,強調其獨特性,甚至認為「外人」或現代人是不可能理解原住民的。依循這樣的脈絡,泰雅學、布農學、卑南學等也各有其獨特性,原住民各族之間,也很難彼此了解。體貼各族群間文化、歷史、生存環境、發展進程等等之差異,因而強調要尊重個別族群文明及知識系統的獨特性,當然是一件合情合理的事。但,如果因此以為所謂「學」就是這樣一種關閉在「自我」世界的「獨見」,那顯然是嚴重的錯誤。既然要稱為「學」,它就不再是單純的「身分」問題;「學」有一個很重要的面向,即是它的公開性、普遍性。我們從原住民、從卑南族的種種經驗歸納出來的知識體系,就「學」的角度來說,其目的並不是要拿來炫耀原住民或卑南族是如何獨特、如何了不起;相反地,當我們提到「原住民學」或「卑南學」的時候,我們被要求在意識到族群的獨特性之同時,也應將自己置放在一個公開論述的平台上,和理論的普遍性對話。透過「學」的平台,我們可以去糾正別人的看法,別人也可以評論我們的主張。分享(share)和對話(dialogue),是「學」的基本性格,這多少和政治角力有所不同。我期待我們的「卑南學」能認清這些區別,能開闊胸襟面對別人的挑戰,歡迎漢人朋友、日本朋友、西方朋友、阿美朋友、布農朋友等等一起來共襄盛舉,互相激盪;讓我們卑南族的to be、我們的適應力和創造力,更加堅 、厚實,不辜負祖先光榮的歷史。
少年會所(trakubakuban)是卑南族少年養成教育訓練的場所。(攝影/徐明正)
仿效與踐形
「學」,還有另一個向度。漢語中「學」這個字,按其古義原來就有「仿效」的意思,是依循儀節、模仿長輩樹立的典型,將其實踐出來,它既是生活技能上的,也是倫理規範上的。「學」的這層涵義,非常符合原住民傳統對「知識」的看法。以卑南族為例, 我們沒有學校也沒有書本,「學」一定得跟行動和實踐相聯結。老人家不會有一套教材或教法,更不會有課程設計,他們怎麼做,我們就怎麼學,眼睛( 看)比嘴巴(說)重要。打獵、蓋房子、耕作、祭儀、舞蹈、古調吟唱和種種禁忌規範,無一不與生活的實踐有關,它不是光說不練,更不像法利賽人用僵化的形式主義,綁架摩西的戒律,只是為鞏固其既得利益。卑南族男性十二、三歲進入「少年會所」(trakubakuban),十七、八歲苦行期過後成年禮為bangsaran;一層一層年齡階級的教養,透過生命禮俗、歲時祭儀終身實踐。女性十二、三歲開始參與misahor(除草團),也踐履類似男性的年齡階層組織,雖因生育、顧家等因素,不若男性那般嚴謹,但敬老、仿效長者的態度,同樣貫穿卑南族婦女一生的學習。這樣看來,卑南學的目標就不只是公開性的學術興趣,它同時有一個「向內」的幅度,嘗試在現代社會的框架裡,重建部落的倫理與整個生活世界,找回文化內在活潑的動力。我們的好朋友蘭嶼的作家夏曼‧藍波安可以做為一個例子。夏曼‧ 藍波安在臺北十多年之後,1990 年代末期毅然決然返回他的島嶼,從潛水射魚到伐木製舟,從神話採集到唱詩吟詠,他讓自己完全浸泡在達悟的文化傳統裡。海洋的召喚和訓誨,徹底改變了他的身體(踐形),也改變了他看事情的方式和生活的態度。我們得捫心自問:今天我們參與卑南學的研討會,是否真的下定了決心要「活出」卑南族的價值觀、宇宙觀和部落倫理? 傳統不能拿來陳列或兜售,也不能只是拿來研究討論,它必須能夠被活出來,有一個具體的生命和身體作為它的載體。如果卑南學無法協助我們個人向內改變、活出祖先的面容,就不能算是真正的成功;同樣,如果卑南學無法重建部落整個生活秩序,也不能算是真正的成功。
巴拉冠(Palakuan)是部落成年男子集會議事以及舉辦祭儀的場所。(攝影/徐明正)
結語:聯結根源的展開性
讓我們整理一下我今天談話的思路,以清眉目。
一開始我們回顧了卑南族光榮的歷史,接著指出臺灣原住民民族精神的翻轉,並認為學術存在是此一翻轉最關鍵的一步。繼而描繪了近二十幾年來,臺灣原住民「學術存在」從文獻消化、知識生產到教學傳播等方面發展的大致輪廓,肯定推動「卑南學」的意義和價值。接下來,我討論了「學」的兩個向度:一是它的公開性、普遍性,並指出要避免「選民主義」的誘惑;二是它的內在性,強調仿效、踐形的重要性,避免淪入空洞且形式化的「法利賽主義」。只有聯結傳統內在根源的實踐,才能在文化展開的過程中,守住民族的主體性;也只有向未來開放,在邁向普遍性的旅程中與「他者」相遇,才能不斷豐富自己的文化。這是民族永續存在的奧祕,也是卑南族歷代祖先一次又一次見證過的事實。
「卑南學」才剛啟動,許多工作還等著大家分頭去進行:有文獻的,有口述的;有理論的,有實踐的;有部落的,也有個人的??。今天的宣示,是另一趟冒險旅程的開始,容我引《舊約》〈聖詠〉第57篇8節至9節,和大家共勉:
我的心已準備妥當,
我的心已準備妥當,
我願意去歌彈詠唱。
我的靈魂,你要醒起來,
七弦和豎琴,要奏起來,
我還要把曙光喚起來。
(本文作者為監察院副院長。本文為2013年11月9日第一屆卑南學學術研討會專題演講之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