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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初期原住民大清帝國考察記--兼論清廷的原住民政策 文化觀察 17 2014/10

文/陳政三


康熙王朝北京「選手團」

1717年(康熙56年)5月,閩浙總督覺羅滿保在巡察浙江途中,派千總李岩到臺灣尋找善跑的「麻達番子」,也即平埔原住民未婚的青少年男子,8月時候,李岩挑選了北部10名平埔族送到大陸,再從其中挑出7位自稱在沙地每天可跑200里者,連同4隻臺灣土狗命李岩帶往京城,進呈康熙帝;其他3名看起來不太健康者,送點盤纏、布匹,派人送回原居村社。康熙接獲奏摺,批示「試試吧!(那就送來看看吧!)」

該「奏聞遣員護送臺灣番子進京摺」〔註1〕如下:

閩浙總督奴才覺羅滿保謹奏,為奏聞事。

奴才今年四月巡察浙江途中,曾派千總李岩去臺灣覓尋善跑之麻達番子。

七月,千總李岩從臺灣挑選了十個麻達番子送來。問得這些人都是臺灣諸羅縣所屬北路熟番。那裡的番子們俱自幼學習跑步,以快速且有耐力為尚。試看時,焦力烈等七個番子跑得好。他們說,臺灣盡是沙地,他們一日可跑兩百里。來到內地一看,大都是石子路,未必能跑兩百里。看得這些番子們膽小怯法,不多說話,他們亦願意出力,故留下這七個番子。另外三個番子彷彿有病,故賞給銀布,派人送回。所留的七個番子亦各賞了銀布米,並交付給前往(臺灣)的人送到其家裡。再看得番子所用弓箭鏢槍,都是用竹子隨意拴製,很粗糙,無力。試看犬時,雖然跑得不快,但咬物尚有力,所以選了四隻犬與七個番子一併交付千總李岩帶往京城,進呈聖主御覽。為此謹具奏聞。

康熙五十六年七月十八日

硃批:試試吧!


這7名平埔族「馬拉松選手」與4條狗在北京表演的結果如何?文獻並未登載。康熙皇帝也未必有機會、有時間觀賞,最可能的情況是,他們在北京盤旋多天後,領了不少禮物,快快樂樂的回到臺灣,向家鄉親友詳述沿途見聞。


雍正皇朝福州「祝壽團」

1734年(雍正12年),雍正皇帝過虛歲57壽辰,皇帝勤儉治國是出了名的,但生日總是特殊,理該容許臣民、百姓略表「孝心」。何況宮廷裡一大票后嬪、內臣,平日可不敢太過招搖,趁此機會「呼吸點新鮮空氣」,讓懂得禮數的封疆大臣「孝敬」一番,也是「普天同慶」的表徵。

臺灣雖然僻處荒嶼,有政治敏感度的官員早就探聽好消息,準備安排協助官府平定「大甲西社(道卡斯社)事件」、「吳福生事件」的有功原住民,到福州省城見見世面,一舉達到祝壽兼慰勞的雙重目的。該年9、10月,時任正二品的臺灣總兵蘇明良、正四品的臺灣道張嗣昌、從四品的臺灣知府尹士俍,早就行文,分別向包括暫署總督的福州將軍阿爾泰、巡撫趙國麟;署福州將軍的準泰;福建水師提督王郡;巡臺御史圖爾泰、林天木等上級官員表達心意。

理論上臺灣鎮(總兵)、臺灣道(道臺)可以直接稟奏皇帝,不過目前筆者尚未查到這件不知是否存在、直呈雍正的的祝壽奏摺;假如本案臺灣鎮、道不想太過招搖,未直接向雍正表達「孝意」,那麼至少還有上述福建官員於11、12月間紛紛轉奏皇上的五件奏摺。〔註2〕雍正只在該年11月20日挑出5件馬屁奏摺中的1件上批:到福州對著北方向朕叩首,就能表示他們「輸誠」了嗎?百官平時就應善待原住民,即便後者不輸誠、不慕教化也無大礙。最後,還訓了一頓「捨本逐末,似汝等識見扁淺之輩,但驀直以盡職守,不如卜度此虛浮事也。」

臺灣當局從許多想「出國」參訪,增長見聞的原住民當中,以「略通官音」、「功勞很大」為選拔標準,遴選出「慶福」、「萬年」為首的22名臺灣南北二路原住民頭目,由張達京、林秀俊等5名通事,以及千總、典史各1位陪同,當然還有一些跑腿、辦雜務的僚吏隨行,領了賞賜的銀牌一面,加上衣帽、鋪蓋、盤費,從府城(臺南)搭船出發。11月4日抵達廈門,早有擔任過臺灣及潮州總兵、福建陸路提督,時任福建水師提督的王郡出面招呼。王郡撲滅過南部「吳福生事件」(1732年4月)、中部平埔族群起事的「大甲西社事件」(1731-1732),和協助「平亂」的通事、原住民本不陌生。〔註3〕一番酬酢、送禮,酒酣耳熱之餘,原住民歡聲雷動,齊呼「萬壽無疆」。然後就在11月19日被帶到廈門教場觀賞「水陸協同作戰」演習,用意在於讓原住民「懷德畏威」,回臺後能「轉相傳布」。聽說原住民對英勇的「國軍」印象深刻。閩浙總督、福建巡撫、福州將軍身為「大閱官」,自然也在場觀看。〔註4〕這種「先()禮後()兵()」的模式,一直沿用到日治時代,第五任、人稱「理蕃總督」的佐久間左馬太是最擅長這一招的統治者。國民政府時代初期,雙十節閱兵也常邀請各族原住民「共襄盛舉」。

為首原住民頭目名叫「慶福」、「萬年」,應是為了祝壽,臨時取的吉祥稱呼,不是原名。其他成員來自臺灣、鳳山、諸羅(1787年改稱嘉義)、〔註5〕彰化四縣,以及淡水廳;不過從1725-1757年或稱至1758年,擔任岸裡社總通事、人稱「番駙馬」的張達京(1690-1773)隨行,推斷岸裡九社巴宰族首任「總土官」阿莫(Amok)的孫子敦仔(1705-71),也即第三代總土官,很可能也在內;敦仔曾積極參與各種「平亂」,把「打擊犯罪,敉平造反」當作事業來經營,因此賜姓「潘」,並接任張達京擔任總通事。〔註6〕林秀俊則是原大甲西社通事,在敉平大甲西社事件有功,事平後大甲西社改名德化社,他繼續擔任通事。

參觀過廈門附近,取道陸路邊走邊參觀,沿途除了原有臺灣跟來的陪同人員,又增添提督加派的隨扈,還有沿路官府勤加照料,不過行動自然稍受限制,從「安頓看守」字眼,〔註7〕嗅得出深怕原住民貴賓有所閃失。然後就在皇上生日那天,「拿香跟拜」,隨著省城耆老面朝北京城方向「拜舞,恭祝皇上萬壽」。之後,領了督撫以皇帝名義犒賞的「緞綾、布疋、靴、帽帶、襪」等物,11月27日結束行程,搭船返臺。此行從11月4日出發,到返抵臺灣,前後約一個月,再來大清檔案就沒他們相關的記載。那時候沒有撰寫「出國考察報告」的規定,不過,官方要求他們須向所在附近部落,「宣導」皇朝盛況、兵威極猛;即便官方未要求,返鄉的頭目也必然會向社人、朋友談起這趟難得的見聞。

至於「識見扁淺之輩」、懂得馬屁文化的臺灣官員,因為安排這趟參訪活動,備極辛勞,讓包括雍正在內的各級長官印象深刻。隔年都分別高升:臺灣總兵蘇明良升任福建陸路提督(從一品、中將)、臺灣道張嗣昌升為福建布政使(正二品)、臺灣知府尹士俍接任臺灣道。〔註8〕

 

乾隆王朝北京「祝壽團」

【北京考察行-乾隆祝壽第一團】

1787年(乾隆51年)1月,「林爽文事件」爆發,林爽文結合中部角頭,建立「順天王國」,聯結南部莊大田,雄霸臺灣1年餘,清廷不斷增兵援臺,屢戰屢敗,把乾隆帝氣得半死,最後派出原協辦大學士、陜甘總督福康安及猛將海蘭察率9,000兵東來,並借助各地義民、平埔族及山區原住民,才在1789年2、3月間分別逮捕林爽文及莊大田。乾隆把平服林爽文事件列為「十全武功」之一。林爽文與其父林勸被解往北京,3月底還特地繞道漳州林家,挖出林爽文曾祖及祖父的墳墓,在林爽文父子面前燒毀餘骨!〔註9〕依據行程閩南到北京約需3個月,林爽文押解到京約於6月底,如此成了乾隆78歲的最佳「生日禮物」!莊大田被捕時身染重病,官府怕他在押解京城途中過世,就在臺灣府城將他凌遲處死。〔註10〕

1788年9月25日(乾隆53年8月13日)是清高宗乾隆皇帝78大壽,由福康安倡議,臺灣當局遴選了30名原住民大小頭目赴北京祝壽,另有義民首葉培英等2人,通事及社丁12人,合共44人參與。這些人應該都是在林爽文事件中,曾出過力協助官方的人士,從諭旨載稱,「義名〔義民〕首葉培英等,曾隨官兵在內山剿賊,恩賞藍翎,以千總補用;通使〔通事〕、社丁張鳳生等十二名,因曉諭生番出力獎給金頂,均毋庸另加頂戴」可以看出。

各族參與名單如下:〔註11〕

(1) 烏鰲總社(泰雅族南勢群,位於今大安溪南臺中市和平區自由村竹林社區一帶):「番頭目」1名─華篤哇哨;「番目」─懷足由干、也士烏踏、哈貴乃沐、華篤由東、華篤雪、大鹿等6人。另有通事貢生張鳳生;社丁劉立、張士。

(2) 阿里山總社(可能指鄒族達邦、圖富雅、魯夫都、伊姆玆4社群,部分曾居住臺南大內鄉頭社村,又稱大武?頭社):〔註12〕「番頭目」1名─阿吧哩;「番目」─凹士美、磨澳、宇振、劉吁吶、阿艾、舞屢、磨踏男、阿米等8人。通事鄭黃和;社丁黃瓊、黃信。

(3) 大武?總社(西拉雅平埔族,今臺南善化鎮):「番頭目」1名─樂吧紅;「番目」─邁仔、斗界、邁武籠沙連、節里目、汗領岸阿眉等5名。通事陳遠;社丁林參、張補。

(4) 傀儡山總社(可能含卑南、排灣族,可能也包括魯凱族):「番頭目」1名─加六賽;「番目」─社林媽林、均力力、匏仔里焉、社杞老、伏覽旦、阿四落、巴里伯立等7人。通事王冠英;社丁陳秀奇、潘乾生。

上述名單不一定正確,以加六賽(Kurasai or Kulasai)為例,他是第17任「卑南大王」,因年紀太大,實際出席者係由他在屏東枋寮做生意的兒子比那賴(Pinalai or Pinada)代替。〔註13〕臺灣官方及通事應該都知此事,不過「總頭目」頭銜總比「總頭目的兒子」來得響亮,大家睜隻眼閉隻眼,反正出席壽禮的人數眾多,不談外藩屬國使節,連四川也來了「屯練降番」,遠遠看去長相似乎都差不多,只要讓「十全老人」高興就好。

原住民祝壽團成員於9月上旬陸續抵達臺灣府城集合,府城人夾道觀賞,「郡城百姓人等見生番,往來街市上,俱夾道擁觀,傳為太平盛事。〔註14〕除了也士烏踏、哈貴乃沐2人,其他人離臺前,已先在臺灣府(今臺南市)剃髮。

乾隆生日過了半個月,祝壽團才於鹿耳門登船,候風開駕,約在1790年1月抵北京。皇帝親自賞宴了3次,初次在西廠小金殿,第二次在重華宮,第三次於紫光閣,總頭目4人皆獲賞六品頂戴,各社小頭目26人每名獲賞七品頂戴,每次還都拿到禮物。上諭認為義民首、通事與社丁,「係內地民人,非生番可比,且人數眾多,筵宴時不必入座,仍照例一體給賞。」換句話說,只要原住民「貴賓」有拿到禮物,陪同的義民首、通事與社丁等也通通有獎,只是禮物內容稍有差別而已。乾隆很慷慨,難怪在位61年(1735-1796)幾乎把大清帝國搞窮了;原住民總頭目的禮物有,見面禮:「六品騷鼠帽一頂、官用緞面灰鼠皮補掛一件、羊皮蟒袍一件、綢襖一件、緞靴一雙、布襪一雙、絲線帶手巾一份」;第一次賞宴每名賞給:「瓷器四件、紅布六疋(匹)」;第二次賞宴:「玻璃器二件、火鏈一把、茶葉四瓶、螺鈿匣二件、回子花布二疋」;第三次吃飯,每名總頭目「紅?大掛一件、紅花氆氌﹝按氆氌,毛席﹞一疋、彩色布六疋、印花布四疋。」小頭目除了沒有布襪、手巾、紅?大掛,其他穿戴的七品騷鼠帽、緞面灰鼠皮補掛、羊皮蟒袍、綢襖、緞靴等都有,其他禮物數量稍減,如「瓷器二件、紅布四疋、玻璃器一件、茶葉二瓶、螺鈿匣一件、回子花布一疋、彩色布四疋、印花布二疋。」通事、社丁12人,每名各賞「金頂騷鼠帽一頂、官用緞面灰鼠補掛一件、羊皮蟒袍一件、緞靴一雙、袖襖一件。

每個人都獲賞的「羊皮蟒袍」,經過誇大轉說,變成了皇帝家族才能穿的「龍袍」。在清朝,亂穿龍袍,可是要砍頭的。根據《安平縣雜記》記載,「四社番化熟,係乾隆五十一年。當時原居于頂四社,與生番為伍。因是年臺地林爽文作亂,清政府廣招內山生番出與御侮攻賊有功。蒙閩浙總督福康安奏明皇帝,?其送引見,其時有大武?里、霄里社民人張三爺〔按可能指前述大武?總社社丁張補〕是該處紳富,與近山各社生番素有往來,為所信服,出為嚮導,引率四社酋長十人,乘舟至福州總督府謁見。福中堂飭派營弁護送晉京引見。蒙皇帝嘉獎其功,恩賜龍袍十領,旨令歸化薙髮。回臺后,遂相率其頂四社居住之番,一盡出山,薙髮化熟,集居于四社山杉林各庄。...查其清皇帝所賜龍袍〔按羊皮蟒袍〕有無遺跡,據云前數年間甲仙埔番民林參〔按大武?總社社丁林參〕之子孫林照、林?家中尚存一領,聞今亦已毀壞無遺,其餘早經毀滅。〔註15〕另外,卑南族比那賴(Pinalai or Pinada)頂替卑南大王入覲,僅受封「六品頂戴」,卻與該族傳說相結合,成了被冊封為「卑南王」,賞「龍袍」或「黃馬褂」。根據《臺東縣志:人民志》記載,卑南王家族迄1963年,尚存「王袍二領、帽珠一粒,(夜不發光,疑是贗品)玉環一個,閩浙總督及福康安大將軍、沈欽差大臣〔按沈葆楨〕等頒發之銀質賞功排,王妃陳素仔禮服...。據稱有朝珠一串,銅質寶鼎一座...。入朝象笏則在盟機轟擊時防空洞遺失。〔註16〕這些禮物,橫跨1789-1875年,顯然是在八十多年期間,受贈於朝廷、督府與地方鎮道等。

原住民貴賓可說「有呷,擱有掠(有吃又有拿)」,皇帝特別另賞給44人一批食物,以供平時食用,菜單包括,「鹿四隻、豬八口、羊八隻、?子四隻、野雞四十隻、魚四十尾、掛麵六十把、小棗二十觔〔按觔=「斤」〕、哈密瓜乾二十觔、磚茶九十包、鹽一千觔、糖一百觔、煙一百觔。

1790年1月21日前後皇帝賜宴;2月8日,乾隆賜王公大臣、蒙古王、貝勒、貝子、公、額駙(駙馬)、臺吉(蒙古貴族)、回部郡王、伯克、朝鮮暹羅國使臣,順便招待了臺灣原住民。

不但如此,皇帝還諭令將原住民朝覲事蹟補畫入《皇清職貢圖》。該畫冊係於1761年(乾隆26年),由傅恒主持完成,收錄了臺灣鳳山、諸羅、彰化縣和淡水廳「熟番」、「歸化生番」男女各13幅圖像與文字說明。增補臺灣「生番」朝覲事跡,見於殿本《皇清職貢圖》卷三臺灣原住民圖像附尾的一段文字:「謹按,臺灣生番向由該督撫圖形呈進者,茲乾隆五十三年,福康安等追捕逆匪林爽文、莊大田,各生番協同擒剿,傾心歸順。是年冬,番社頭目華篤哇哨等三十人來京朝貢。並記于此。〔註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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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本《皇清職貢圖》收錄臺灣原住民圖像,並補錄原住民朝覲事蹟。(圖片來源/《皇清職貢圖》)

1789年(乾隆54年)2月11日原住民祝壽團出京;3月30日行抵浙江江山縣(1987年改制,更名江山市)清湖,2名尚未剃髮者表明,「我等既入內地,已沐天恩,非從前化外可比,情願薙髮。...具見蒸蒸向化,實出至誠。」4月17日抵福州,閩浙總督覺羅伍拉納與福建巡撫徐嗣曾迫不及待的於19日上奏,稟報這個「理髮」的好消息,好讓皇帝喜上加喜。原住民沿途有人照料,在福州又獲總督、巡撫「賞給筵宴及布疋鹽茶等物」,但也聽了一番「訓辭」,大人們要通事分別「曉諭該番等,仰戴皇恩,至優極渥,從此歸誠馴化,勉為盛世良民」,據說原住民聽後,「無不歡忻感激,伏地望闕,叩頭恭謝」。〔註18〕當然這是官樣文章,聽聽就算了。

5月21日返抵府城,臺灣鎮總兵奎林及臺灣道萬鍾傑擺席接風,賞了花紅、布疋、鹽、菸、米、茶等禮物,並要求他們回去後務必「傳告各生番,並嚴加約束不敢混生事端」。聽過訓示,領了返社的旅費,他們由專人護送,各自回到部落,結束這段長約8個月的旅程。


【北京考察行-乾隆祝壽第二團】

1790年9月21日(乾隆55年8月13日)為乾隆80大壽,普天同慶,上諭全國減稅,「臺灣府一廳四縣﹝臺灣府包括臺灣、鳳山、諸羅(1787年改稱嘉義)、彰化4縣,以及淡水廳﹞應徵借票,按照內地之例,分作三年輪免,其官莊租息銀兩,亦著蠲免十分之三。

臺灣總兵奎林與按察使兼臺灣道萬鍾傑於正月28日上呈「奏報生番前請赴京叩助萬壽摺」,稱平亂有功、但未於乾隆53年赴北京接受表揚的義民首張維光等人,以及「北路之獅仔等四社生番頭目懷目懷等四名、中路之八洞關等四社生番頭目邁阿臺等四名、南路之望仔立等四社生番頭目均力力等四名,共計生番頭目一十二名,均願赴京叩祝 皇上八旬...」。〔註19〕依據《四庫全書》收錄的「臺灣生番籲請赴京慶祝恭摺」,這12人的名單為:「獅仔社番頭目懷目懷、沙里興社番頭目烏達老域、末篤社番頭目羅沙懷祝、屋鰲社番頭目也?哇丹、八洞關社番頭目邁阿台、珠夢大埔社番頭目投旺、茄茇?社番頭目阿眉達主吧里、荖濃社番頭目勞達樓兵雅、望仔立社番頭目均力力、旺子立社番頭目阿邦、七腳亭社番頭目知母戀、浮圳鹿社番頭目大匏。

十全老人看了龍心大悅,在5月23日硃批:「好事,知道了,欽此」。由於上次臺灣原住民祝壽團係在過了當年生日後才到京,所以5月24日,皇帝詔諭,要求本次臺灣原住民一行「務于七月二十日以內前赴熱河瞻覲,俾與外藩蒙古同與筵宴。生番等渡海遠來,沿途有大員帶領行走,照料一切,較之派委員弁更為妥善也。〔註20〕皇帝重視,地方督撫怎敢怠慢?福建巡撫徐嗣曾接旨後,親自安排大小行程,並隨行照料,以便貴賓滿意,並希望能讓皇上體察他的「孝心」。不過,可能太過操勞,陪同原住民出京、回任期間,12月路經山東臺莊,病發,死在當地。

臺灣原住民頭目12人祝壽團,另包括義民首3名、通事及社丁6名,共21人,於8月初抵京,8月22日瞻覲,23日在熱河萬樹園筵宴,停留至9月初,移到北京城繼續慶祝。約於12月初出京城,踏上歸途。

前次祝壽團未登載原住民有何物進貢,這次他們的貢單包括「胎鹿皮一百張、豹皮﹝按可能是雲豹皮﹞四十張、番錦﹝麻布類?﹞一百疋、千年藤﹝樹藤﹞五匣、沙連茶﹝南投水沙連茶葉﹞五匣」等土產。

皇帝3次賞賜12名「生番頭目」,分別為:

(1) 「紅花氆氌一疋、彩色布六疋、印花布四疋、瓷器四件、紅布六疋、玻璃器二件、火鏈一把、茶葉四瓶、螺鈿匣二件、四子花布二疋」;

(2) 「漳絨一疋、五絲緞一疋、綾一疋、皮漆碗一個、火鐮﹝按鐵製打火器具﹞一把、磁鼻煙壺一個」;

(3)「磁盤、磁碗、漆茶盤各一件」。〔註21〕

這次祝壽團和上次的禮物差不多,只是沒有賞六品或七品頂戴,也無身上穿戴的騷鼠帽、補掛、蟒袍、綢襖、緞靴等物;而且與緬甸、南掌(寮國歷史上第一個統一王朝,又稱瀾滄王國)來的大小頭目相比還略遜一籌,後者獲賞4次,禮物裡有臺灣原住民所沒有的大元寶、茶糕、象牙茶盤、磁鐘等物。推測此次臺灣原住民層級可能不高。〔註22〕不過,皇帝很高興,從接待期間,還寫了首詩可見一斑:「生番巢內山,化外教無頒;靖逆嘉力助,朝正厚賜還。路三胥羡社,呼萬願隨班。雖曰弗關政,國威鬯海寰。」〔註23〕

他們在次年2月10日返抵臺灣府城,受到熱烈歡迎、款待,又領了許多禮物,聽了一堆類似「乖乖聽話」的訓誡,就分別被護送回社。目前能看到的檔案就無該團往後的記載了。

 

從邀訪、土牛線、養贍埔地、山區開發初探清朝的原住民政策

清朝初期邀請原住民赴大陸參訪,只發生在康熙、雍正各1次,乾隆朝2次,再來並未延續。換句話說,並未能像其他邊疆民族、朝鮮、琉球及東南亞一帶,形成「朝貢貿易」體制。這可能是幅員廣大的清廷,並未將邊陲地帶的臺灣山區,真正視為領地的關係。

即便到了1867年(同治6年)發生美船羅妹號事件(the Rover Incident),該船在鵝鑾鼻南方海面七星岩觸礁沉沒,韓特船長(Capt. J. W. Hunt)偕夫人、船員在龜仔甪社(Koalut)控制的東方海岸墾丁社頂公園獅龜嶺海邊附近登陸,被發現後立即遭受攻擊,有13人被殺害。臺灣總兵劉明燈、兵備道吳大廷接見美國駐廈門領事李仙得(General Charles W. Le Gendre)時,出示照會表示:「查臺地生番,穴處猱居,不隸版圖,為王化所不及...斷無不飛速檄行,......更無煩合眾國兵力相幫辦理。」清國官員顯然否認了山區原住民係其子民,山區也不屬大清版圖。後來情勢演變對大清不利,總理衙門不得不下達:「生番雖非法律能繩,其地究係中國地面,與該國領事等辯論,仍不可露出非中國版圖之說,以致洋人生心。〔註24〕但這句話卻演變成為1874年「日本出兵臺灣事件」,也即「牡丹社事件」,李仙得獻策日本,攻打恆春半島琅嶠下十八社的極佳藉口之一。〔註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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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駐廈門領事李仙得(Charles W. Le Gendre, 1830-1899)。(智慧藏資料室)

另外,山地開發也是清朝統治臺灣的一大問題。James W. Davidson稱,「樟腦問題其實就是生番課題」(The Camphor question is in reality the savage question)。〔註26〕這樣的說法在早期可說一針見血。到了清代中後葉,土地開發,農田取得漸漸成了要素。

18世紀初清廷宣布臺灣的樟腦等山產都為官產,即便砍一棵樹也是違法亂紀,依法應處死。在嚴苛法令下,1720年(康熙59年)有二百多人因違禁遭斬首。此事激怒了移民大眾,次年5月14日爆發民變,朱一貴利用此案,高舉義旗,5月26日島都臺灣府甚至落入民變領袖手中。

朱一貴事件平息後,樟腦官有專賣制雖仍維持,但執行上較為寬鬆,1725年(雍正3年)閩浙總督覺羅滿保奏准臺澎水師戰船,在臺設廠修造,乃設南北二路軍工料館,伐大木以為船料,允許特定人軍工匠首繳納特許金可獲准採樟熬腦。於是官員有了正當藉口濫發入山證照,匠首伐木熬腦之餘,乘機私墾濫占,不但破壞土牛界線,也掠奪了原住民的維生資源;〔註27〕1825年(道光5年)設軍工廠於艋舺(萬華),並在艋舺與恆春設軍工料館兼辦腦務,這更加速了山區的開發,直到1877年1月1日(光緒2年底)因為採用蒸氣砲船,不再建造木板戰船,才宣布廢除軍工料館。〔註28〕如此,山區遭到前後至少150多年的肆虐與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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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圖:1735年法國人所繪臺灣地圖,土牛界線以東被視為「化外之地」,因而未繪入。(繪圖/Jean Baptiste Bourguignon d’Anuville)

右圖:捷運石牌站前的漢蕃界碑。(攝影/吳瑞生)

在山區土地開發與勢力範圍劃分方面,1722年(康熙61年),福建巡撫奏請立石「番界」,派兵巡防,是為官隘之始。〔註29〕1738年(乾隆3年),臺灣當局曾清理「民番」地界,〔註30〕在濁水溪以北地方挖溝堆土,設「土牛線」,豎立界碑,禁止「熟番」、漢人跨越,希望劃分實際並未統治的「生番區」,顯示只是名義上從「熟番」與漢人地區「遙控」而已。1760年,閩浙總督楊廷璋鑒於中北部沿山地區均遭開墾成田,舊有土牛界碑早已不復存在,乃奏准重新釐定界線,建28處隘寮,派撥720名「熟番」輪流戍守,並用紅筆劃定,形成「紅線土牛界線」;次年臺灣道楊景素奉命將彰化縣、淡水廳原本散處各處的界碑連成線狀邊界,濁水溪以南並未設土牛。1761年巴宰族人乃在官方監督下沿山堆起至少29個土牛及界溝,此後雖三申五令,不過到了1788年,這些土牛又因漢民侵墾,早無遺跡可尋。〔註31〕而這個時候,臺灣原住民正組團準備前往北京向乾隆皇帝祝壽。

清朝的原住民政策,只是針對早已馴服或歸順的平埔族與「熟番」。由於他們曾參與鎮壓「林爽文事件」,由征臺欽差大臣福康安奏請「仿照四川屯練之例,設置屯丁...全部熟番通共九十三社...約可挑選壯健番丁四千名,分為十二屯。大屯四處,每處四百人;小屯八處,每處三百人」;同年6月初七,詔諭軍機大臣會同兵部議奏,原則照福康安之議奏行,並將未墾荒埔5,441甲,以及民變、械鬥及互控結會案等判產、抄沒等3,380餘甲靠內山界外之地共近9,000甲,設「屯丁四千名,每名撥埔地二甲,千總每員十甲,把總每員五甲,外委每員三甲,令其自行耕種。」詔曰可。再令總督覺羅伍拉納詳細規劃,1790年(乾隆55年)10月23日復奏,11月初一詔可,次年正月舉辦,〔註32〕當局撥給大批靠近「番界」的土地,稱「養贍埔地」,並准許砍伐界內樟樹,以便開墾土地,生產所需糧食。官方將這些「養贍埔地」分為6區,以便管理課稅。

有段期間平埔族因此過著優渥的生活;但因埔地離駐地太遠,壯丁又征戰凋零,無法自行耕種,且不諳耕種,乃租予漢人;稍後其財富引起漢人覬覦,使出欺騙的手段,如官吏串通佃首剋扣屯餉、社棍上下其手藉機侵吞、漢佃侵占,或藉口不肯繳租,或折抵債務、公耕成業等方式,被詐騙一空。〔註33〕從那時,也就是19世紀初起,漢人掌控了樟腦業與山區開發。

至於被朝廷視為「生番」的山區原住民,除了少數幾個社群被推舉到福州、北京或熱河當作大清盛世的模範樣板外,絕大多數「化外之民」並不與官方往來,也不從事樟腦生產,更不願讓出勢力範圍供外來者開發,因此直到1874年(同治13年)「開山撫番」政策形成,然後1887年(光緒13年)臺灣正式建省,和沈葆楨、劉銘傳等為主的武力開墾派,發生了極為慘烈的攻防戰。這是後話。這或許也是為何清代只在初期有寥寥可數的祝壽團,然後再來就是圍堵與征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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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9年李蓮琨繪製的《臺灣前後山全圖》恆春縣局部,詳列琅嶠下十八社。(美國國會圖書館藏)


註釋


〔註1〕 蔡偉傑,〈殖民檔案與帝國形構:論清朝滿文奏摺中對臺灣熟番的表述〉,《臺灣史研究》十五卷三期(臺北:中研院臺史所),頁33-34。國立故宮博物院,「履跡:臺灣原住民文獻圖畫特展」網站http://theme.npm.edu.tw/exh102/footsteps/ch/ch03A.html;也有滿文檔翻譯,譯法略不同。

〔註2〕 梁志輝、鍾幼蘭主編,《臺灣原住民史料彙編第七輯-國立故宮博物院清代宮中檔奏摺臺灣原住民史料》(南投:臺灣省文獻會,1998),頁225-230。

〔註3〕 臺灣史料集成編輯委員會,《清代臺灣關係諭旨檔案彙編》第一冊(臺北:文建會、遠流,2004),頁67;王瑛曾,《重修鳳山縣志》(臺銀臺灣文叢第146種,臺北:宗青,1995),頁225-226;薛紹元,《臺灣通志》(臺銀臺灣文叢第130種,臺北:宗青,1995),頁264。

〔註4〕 同註2,頁226。

〔註5〕 臺灣史料集成編輯委員會,《清代臺灣關係諭旨檔案彙編》第二冊(臺北:文建會、遠流,2004),頁160、168。該年12月11日(乾隆52年11月3日)從「嘉忠、懷義、靖海、安順」4個擬定名稱中選出「嘉義」二字,下旨改諸羅縣為嘉義縣,以嘉許該縣百姓「急公嚮義,眾志成城」。

〔註6〕 陳秋坤,《清代臺灣土著地權》(臺北:中研院近史所,1997),頁37、99;許達然,〈十八及十九世紀臺灣民變和社會結構〉,《臺灣文獻》51-2(南投:2000),頁82;陳政三,《紅毛探親記─1870年代福爾摩沙縱走探險行》(臺北:五南,2013),頁54。

〔註7〕 同註2,頁229。

〔註8〕 蔣師轍、薛紹元,《臺灣通志》(臺灣文叢第130種,臺北:臺灣銀行, 1962),頁264、348;陳壽祺,《福建通志臺灣府》(臺灣文叢第84種,臺北:宗青,1995),頁649。

〔註9〕 臺灣史料集成編輯委員會編,《清代臺灣關係諭旨檔案彙編》第二冊(臺北:文建會、遠流,2004),頁87、113;許達然,〈十八及十九世紀臺灣民變和社會結構〉,《臺灣文獻》51:2(南投:臺灣省文獻會,2000),頁57-58。

〔註10〕 臺灣史料集成編輯委員會編,《清代臺灣關係諭旨檔案彙編》第二冊(臺北:文建會、遠流, 2004),頁322。

〔註11〕 同前註,頁468-473。

〔註12〕 屬原來北鄒族的原阿里山亞族,2014年6月26日,行政院會通過原屬南鄒的拉阿魯哇族及卡那卡那富族為臺灣原住民族第15族、第16族後,北鄒族就直接稱為鄒族。洪敏麟,《重修臺灣省通志•卷三•住民志地名沿革篇》(南投:臺灣省文獻會,1995),頁393;臺灣省文獻會編,《重修臺灣省通志•卷三•住民志同胄篇》(南投:臺灣省文獻會,1995),頁493。

〔註13〕 宋龍生,《臺灣原住民史:卑南族史篇》(南投:臺灣省文獻會,1998),頁233-234。

〔註14〕 郝時遠,〈清代臺灣原住民赴大陸賀壽參訪的歷史意義〉,引中國歷史第一檔案館藏,《軍機處錄副奏折-乾隆朝》,徐嗣曾:〈生番等于八月二十八日啟程瞻覲〉,全宗號3、卷7944、 號36。www.tailian.org.cn/n1080/n1125/n682667/n682761/index.html。

〔註15〕 (清)不著撰人,《安平雜記》(臺灣文叢第52種,臺北:臺銀, 1958),頁56。

〔註16〕 宋龍生,《臺灣原住民史:卑南族史篇》(南投:臺灣省文獻會,1998),頁233-235;臺東縣文獻委員會,《臺東縣志:人民志》(臺東:臺東縣文獻會,1963),頁90-91。

〔註17〕 郝時遠,〈清代臺灣原住民赴大陸賀壽參訪的歷史意義〉,引傅恒等編《皇清職貢圖》卷三, (瀋陽:遼沈書社,1991年影印本),第306頁。

〔註18〕 同註2,頁481。

〔註19 國立故宮博物院,「履跡: 臺灣原住民文獻圖畫特展」網站, http://theme.npm.edu.tw/exh102/footsteps/ch/ ch03A.html。

〔註20〕 郝時遠,〈清代臺灣原住民赴大陸賀壽參訪的歷史意義〉,引《大清高宗純(乾隆)皇帝實錄》(27),卷1350,頁20041。

〔註21〕 《清代臺灣關係諭旨檔案彙編》第三冊(臺北:文建會、遠流,2004),頁137、149、158-159。

〔註22〕 同前註,頁152-158。

〔註23〕 《臺灣詩鈔》卷三,弘曆:〈臺灣提督奎林、布政使萬鍾傑奏報生番虔請赴京祝壽,詩以記事(庚戌)〉(臺灣文叢第280種,臺北:臺銀,1970),頁49。

〔註24〕 中文原件現存美國USNA: CD, Amoy, M-100, R-3。《甲戌公牘鈔存》(臺灣文叢第39 種,臺北: 臺銀, 1959) 頁65; 黃嘉謨,《美國與臺灣》(臺北: 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66),頁204、220;Sophia Yen, Taiwan in China's Foreign Relations, 1836-1874(Hamden, Conn.: Shoe String Press, 1965), pp. 127-128;Charles Le Gendre 著,佚名譯,《臺灣番事物產與商務》(臺灣文叢第46種,臺北:臺銀,1960),頁85-86。

〔註25〕 Edward House 原著,陳政三譯著,《征臺紀事─牡丹社事件始末》(臺北: 台灣書房,2008),頁24、224- 227。

〔註26〕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London & N. Y.: Macmillian and Yokohama, Shanghai, Hong Kong, and Singapore: Kelly & Walsh, 1903), p, 398.

〔註27〕 連橫,《臺灣通史》卷十八榷賣志樟腦篇(臺北: 幼獅,1992),頁395; 陳秋坤,《清代臺灣土著地權─官僚、漢佃與岸裡社人的土地變遷》(臺北:中研院近史所,1997),頁10。

〔註28〕 連橫,頁395; 林欣宜〈十九世紀的臺灣北部山區與樟腦〉,《臺灣重層近代化論文集》(臺北: 播種者, 2000),頁89,引《淡新檔案》14301 案第6 件、14302 案第1 件;〈1877 年英駐淡水署副領事貿易報告〉, pp. 97-98, in Irish University Press ed., British Parliamentary Papers : Embassy and Consular Commercial Reports, 1854-94, China 12(Shannon: IUP), pp. 107-108.

〔註29〕 蔣師轍、薛紹元編纂,《臺灣通志》(臺灣文叢第130 種,臺北: 臺銀,1962),頁349; 陳壽祺纂,魏敬中重纂,《福建通志臺灣府》(臺銀臺灣文叢第84種,臺北:宗青,1995),頁521。

〔註30〕 梁志輝、鍾幼蘭,《臺灣原住民史篇:平埔族史篇(中)》,頁91。

〔註31〕 陳秋坤,《清代臺灣土著地權》,頁50-51、184。

〔註32〕 連橫,《臺灣通史》卷十三軍備志屯丁篇,頁282-287;陳秋坤,頁36;詹素娟、張素玢,《臺灣原住民史篇: 平埔族史篇(北)》(南投:臺灣省文獻會,2001),頁192。

〔註33〕 連橫,上引書,頁290-295「南北屯丁分給埔地表」;詹素娟、張素玢,上引書,頁193;張隆志,《族群關係與鄉村臺灣》(臺北:臺大,1991),頁187-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