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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小琉球原住民:從烏鬼洞談文化國土 本期專題 10 2013/08

文╱劉益昌
清乾隆中葉臺灣番界圖
《清乾隆中葉臺灣番界圖》,小琉球位於右下角。(圖片來源╱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近來由於廣大興事件【註1】,大家都知道小琉球上住著漢人。而且可以說是純粹漢人。小琉球的漢人也曾移居到綠島,在當地跟達悟人結婚,這是有文獻紀錄的。 小琉球的位置就在屏東縣東港鎮、高雄市林園區中芸港的對面,是高屏溪(又稱下淡水溪)河口外面一個石灰岩所構成的小島。它的地質結構和鳳山丘陵的南段非常類似,因為是石灰岩地形,所以就有石灰岩洞穴、風化紅土,島上有山谷,山又有一定的高度可以蓄水,再加上這個島剛剛好夠大、不似礁岩小島無法容納人,又離臺灣本島不遠──在鳳山丘陵南段、屏東來義等潮州斷層邊緣山麓都看得到,所以,或多或少就流傳著小琉球人的傳說。某種程度上,說明了排灣族或屏東平原上的平埔族群的某個氏族、聚落,可能跟小琉球有關聯。

烏鬼番傳說

從小島的條件看來,我們可以推測,這個島嶼早期應該有人群居住。但從清代初年以來,所有關於小琉球的紀錄卻非常的隱晦、模糊,而它的傳說都非常的特別,尤其是「烏鬼番」的傳說。 烏鬼番的傳說在臺灣南部很流行,當地有烏鬼埔、烏鬼井、烏鬼橋這些地名。烏鬼的特徵是皮膚很黑,但跟傳說的「矮黑人」並不同;烏鬼很有力氣、擅潛水,臺灣南部的廟宇常見此裝飾。清代以來,大西南平原(按:指雲嘉以南,一直到屏東平原,包含小琉球、澎湖)是早期荷蘭人統治最為直接的區域(澎湖除外,但荷人在澎湖造過堡壘),所以這裡也是荷蘭文字紀錄最多的區域。自宋代以來,漢人對澎湖的紀錄是沒有原住民;清代以後,除了澎湖,還有另外有兩個地方也沒有原住民:一個是高雄平原,另一個就是小琉球。 在臺南附近有西拉雅族,山邊有大武壟社群,屏東平原有鳳山八社,獨獨高雄平原只有隱隱約約的一些傳說。學者已經解開了高雄平原沒有原住民的問題──李國銘先生寫過〈文獻上平埔族空白的高雄平原〉【註2】,後來很多學者再去考證,都認為其實是有平埔族的。高雄平原狹義指今高雄市二仁溪(舊名二層行溪)以南到高雄市區的平原地帶;此區在清代文獻裡,確實一個「社」都沒有,但據後來的研究及考古調查,我也堅信這裡是有人群居住的,因為我也在此地發現很多考古遺址(例如柴山遺址),而且年代很晚,約三四百年前。表示荷蘭人統治時,此地還有人住,荷蘭人稱他們叫「打狗野人」,只是他們不受統治,荷蘭人把他們趕了以後,他們便四散離開。

文獻上的消失

小琉球是另一個在清代紀錄裡沒有平埔族群的「社」的地方,這就很有趣了。在學者的研究裡,一直留存著清朝的文獻記憶,也就是小琉球上沒有原住民。直到1994年,中研院臺灣史研究所籌備處舉辦平埔研究研討會,當時,曹永和先生發表了一篇〈小琉球原住民哀史〉,後來出版時改名為〈小琉球原住民的消失:重拾失落臺灣歷史之一頁〉【註3】,由曹永和、包樂史共同具名撰寫。文中利用豐富的荷蘭時代文獻資料,點出荷蘭人怎樣把一個一千多人的原住民聚落毀掉,把島上的原住民清空,最後,把土地?給漢人。

荷蘭人稱小琉球為Lamey或「金獅子島」。當時,荷船金獅子號停靠岸邊,船員到島上取水喝,被島上的住民認為侵犯了領域,再加上語言又不通,導致船員被殺死。這便引發了荷蘭人後來回頭毀掉全島住民的事件。按照曹永和先生的考證,荷蘭文獻中詳細記載了他們殺伐的過程,紀錄死亡人數有1,119人,這還是可見屍體和被俘虜的,有些不得見的恐怕未列,所以聚落和死亡人數絕對超過這個數字。

在這個島上,照荷蘭文獻所說,是一個非常好的生活空間,聚落整齊,兩排像街道一樣,發展完整;而從人數上看來,一千多個人儼然已是大型聚落,相信也有完整社會組織。但是,荷蘭人毀掉這樣的聚落,使得我們今日所見的小琉球,完全沒有任何原住民的紀錄,不管是歷史紀錄、鄉誌、或者是在烏鬼洞前所立的碑文,所寫的都是訛傳。事實上,他們根本不是「烏鬼」,我們可以把他們叫做Lamey島上的Lamey人,留下的臺灣原住民聚落。荷蘭人像這樣毀掉臺灣的原住民社會另外有好幾個例子,譬如阿猴、Favorlang(按:講Babuza語的人群,或稱巴布薩,昔稱華武?。可參考林昌華的考證以及筆者的研究【註4】,然後就是Lamey。

至於Lamey社的人有沒有留下後裔?我認為應該還有。因為他們當中有482個人被分配去新港社,有24人依荷蘭習俗被送往荷蘭,還有191人被發配至巴達維亞,做荷蘭人的傭人、僕役,所以生存的人占約一半,這群人的基因大概還存在於世界上的部分地區。不過,賴以生存的島嶼跟聚落卻完全失去應該有的歷史記憶。我常說當部落碰到國家,會產生很多不同的型態,這個型態算是最慘的一種型態,就是家毀、人亡、土地喪失,然後完全不再存在於歷史的紀錄跟人們的記憶之中。

文化國土vs.文化景觀

清末日治以來,統治者和臺灣原住民發生了幾次重大的戰役,我們都已經立碑做研究,但是卻很少把這些事件地點「指定」或「登錄」下來。秀姑巒溪口南北兩岸的「大港口事件」(或稱「奇美事件」)所存在的地點都還在,其他重大的原住民歷史事件,像是太魯閣事件、威里事件,同樣的應該給予關注。前述這些事件從清末、日治以來紀錄相當完整,所以我們基本上可以清楚說出位置;像小琉球,基本上可稱為Lamey事件,我們知道有烏鬼洞,有傳說、也有天然地形,也知道有番仔厝考古遺址,但少有人知道這些物件、事件的關係。我們應該要紀念這一個慘烈的歷史事件,而紀念一個歷史事件應該是要有時間和空間的,也就是說人、事、時、地、物俱全的狀態。因此應該把歷史事件的地點劃下來,作為一個國家的紀念地認真的處理──這裡講的紀念,是跟文化、歷史的保存有密切的關連,所以,稱為「文化國土」。假若不透過「文化國土」的劃定把它保存下來,那麼對於這個事件,不就像清朝以來,逐漸把那麼重大的歷史給淡忘了一樣嗎?

不過目前我國並無「文化國土」相關的法律。美國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管轄的範圍,也包含了歷史事件的發生地,即使是一個紀念碑(Monument)也可管轄。我國現行的「國家公園法」沒有管到這麼細,但我認為,應該可以透過法制化的「文化資產保存法」,把這一類的地點匡列下來,作為文化資產保存的類別裡,最廣泛的範圍的一種,也就是「文化景觀」。

文化景觀因為是比較寬鬆的範圍,以小琉球為例,我們幾乎可說這個叫做「Lamey事件的發生地」,然後把它劃下來,因這是屬於原住民的歷史文化重大事件,是原住民的文化國土。在原住民文化國土還沒有相應的法律規定項目之前,我們一樣可以使用「文化資產保存法」來界定這個重大的歷史事件,依文化景觀相關法令予以指定或登錄,把它保存起來,所以不是沒有法令,只是要如何落實。

具體可行的作法

從實質的做法來講,我覺得可以做的就是包括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或各縣市政府的原民局處,督促文化資產主管機關完成文化資產的內涵調查,進一步完成「指定」或「登錄」,或者「指定與登錄」,因為整個空間的登錄叫做「文化景觀」,其中已消失的聚落和烏鬼洞所在則要指定為「遺址」,所以要指定與登錄。此外,文化國土也應是國土計畫的一環,與都市計畫、區域計畫中的保護區、公園,或低密度利用土地相結合。目前臺中市都市計劃裡,就有這樣的想法。臺中市遺址審議委員會透過遺址調查的結果,跟都市計畫的土地利用單位協商,從而得到一個比較好的結果,保護了遺址,也得到大塊綠地。

也因此,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應該作為「文化資產保存法」的共管機關。或至少,「文化資產保存法」的主管機關──文化部,應該體認到臺灣是兩大文化體系構成的國家,我們目前的制度和所指定文化資產的狀態是極度偏頗的,不計算古物單件,其他的指定項目,九成以上是漢人建築物。我們不但沒有漢人的、或很少漢人的無形文化資產,也很少原住民的無形和有形的文化資產,具有五萬年時間深度的考古遺址更少。比例太過懸殊,這是一個不對稱的文化資產指定和登錄。若過去是枉,我們現在要使它回到正,要「矯枉過正」,也就是現在應該將「古建築類」的古蹟放下來,認真去思考其他類的文化資產應如何納入,這是一個很清楚的概念,得以回到文化資產指定與登錄正軌。

建構全貌觀的臺灣史

所以小琉球Lamey事件的發生地,是應該被視為臺灣整個歷史發生的過程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事件,然後將這個從清初以來、直到現在琉球鄉公所所立的碑都還模模糊糊的歷史,重新釐清建構出來。大歷史家曹永和先生所做的研究那麼的清楚,考古所做的調查那麼的清楚,一切俱在,我們何愁不能夠把歷史事件恢復呢?唯有這樣,我們才能夠建立起像曹永和教授講的,真正「結構性的臺灣歷史」,也能夠像張光直教授講的「全貌觀的臺灣歷史」。這個是我做為一個考古工作者非常掛念與在意的事。

那麼,目前能夠做些什麼呢?只要好好去做研究與空間調查,也可以透過考古發掘的結果,相當程度的復原這群人的生活。考古家有能力可以把他們的日用品找出來、把他們跟中國人在更早的階段做貿易時的青瓷考證出來;早過於荷蘭人的階段,小琉球原住民就已經跟中國人有貿易了,曹永和教授寫的那是一種沉默貿易(Silent Trade),彼此不懂語言,但能以物易物的狀態。把這些東西都做出來,那才叫做歷史的真相啊!

談文化國土,是帶有一點哀傷的意味,但做為一個考古工作者,我願意有機會去做一個考古學的研究,我可以把Lamey人的生活透過考古的復原,在小琉球島上展示、再現,然後讓荷蘭人在旁邊立一個碑誌說明過去所發生的事,請荷蘭駐臺代表甚至總理,對這塊土地給予真誠的道歉。讀這段歷史的確應該如曹永和教授原來寫的那個題目,叫做〈小琉球原住民哀史〉,悲哀的歷史。我們應該在這篇文章的背後,對於曹先生和他的荷蘭學生包樂史(Leonard Blussé)能夠寫出這樣的東西予以致敬,從文獻裡面爬梳出這樣的一個故事來,然後澄清歷史的過程跟內涵。

Lamey人是所謂「缺少了歷史紀錄的民族」,這是歷史學家Eric R. Wolf的名言,也是我常常講的「存在他者記憶的人群」。曹永和先生也曾說:「臺灣漢人的歷史並不就是全部的臺灣史。因為漢人以及其他荷蘭人、西班牙人、日本人來臺灣以前,臺灣島上的主人是南島語民族。過去棲息於平地的南島語民族的許多族群體,即所謂平埔族,幾乎已被同化或消失,現在尚有所謂高山族的原住民棲息於山地與東部。我們不應以漢人為中心來研究臺灣史。臺灣史是漢人移入臺灣以後,與平埔族發生接觸來往,互相影響的歷史。我們應拋棄種族優越的偏見,來研究平埔族的歷史。因為平埔族的歷史是臺灣歷史研究中一個不可缺少的構成部分,重建平埔族的歷史,才能架構出完整的結構性臺灣史。【註5】這個當然是以文字記錄的歷史來看,而張光直先生所謂全貌觀的歷史,就包含著「考古遺址」所建構的人類活動史,我認為,這才是所謂全貌觀的臺灣歷史。考古遺址是埋藏在地下的文化資產。原住民的「舊社」,就是考古遺址的一種,可以用相同的辦法來處理。而文化國土的概念,終歸是全臺灣必須共同思考的課題,原住民文化國土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但就像我一直提到的:臺灣是兩大文化體系所構成的國家,我們對原住民的文化資產已經過度的忽略,因此從今天起必須重新思考,並急起直追來做這件事。

(本文作者現為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員)

註釋:

【註1】2013年5月9日,在巴林坦海峽(Balintang Channel)的臺灣及菲律賓兩國主張之專屬經濟海域重疊區域上,菲律賓海巡署東北呂宋島海巡區(CGD NELZN)暨漁業及水產資源局(BFAR)公務船(編號 MCS-3001)與臺灣屏東縣琉球鄉籍的漁船「廣大興28號」發生衝突,造成廣大興28號船上漁民洪石成死亡之事件。

【註2】李國銘,2004,〈文獻上平埔族空白的高雄平原〉,《族、群、歷史與祭儀:平埔研究論文集》,臺北:稻鄉出版社。

【註3】曹永和、包樂史,2000,〈小琉球原住民的消失:重拾失落臺灣歷史之一頁〉,《臺灣早期歷史研究續集》,臺北:聯經出版社。

【註4】參見:林昌華,2009,〈追尋華武壟,以荷蘭文獻重構華武壟(Favorlang)民族誌〉,《臺灣教育史研究會通訊》63:2-11。林昌華考證:Favorlang是外人對Babuza族不好的稱呼。所以在他們被荷蘭人收服後,一再告訴荷蘭人他不是Favorlang。根據這個族群所留下的語典,他們的語言就是巴布薩(Babuza)語,跟彰化平原上的人所講的語言一樣,所以我們幾乎可以說,Favorlang人就是巴布薩族(Babuza)。也有很多人寫成「貓霧?」,因為臺語發音非常相近,但為避免跟臺中南屯的貓霧拺社混淆,我比較贊同用「巴布薩」稱呼。詳細研究請見筆者《濁水沖積扇區域史前文化與人群關係之研究》,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註5】同【註3】。